農業部長:征地一夜暴富不能普遍化
南都訊 記者王衛國 實習生溫一冰 新一輪城鎮化過程中,土地制度改革越來越受到關注。昨日,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陳錫文在北京的一場講座中詳解當前公眾關心的征地制度改革、農民工市民化和糧食等熱點問題。他指出,今后征收土地范圍有可能縮小,但大多數建設用地還是要靠征收,規模征地補償標準只能是區片補償價,不可能僅僅看“地王”出讓價。
談小產權房:不合法因為不符合土地規劃
未來城鎮化進程加快將面臨更多的建設用地需求,現在公眾對土地制度改革的期望非常高。陳錫文指出,“各種矛盾使現存的土地制度顯得非常不適應,我非常贊同加快土地制度改革。”
陳錫文強調,以往長期計劃經濟下公有制思維缺乏產權保護觀念,如今在談論土地改革時大家更偏重講產權保護問題,但不能不講服從規劃。他指出,目前在產權保護和遵守規劃方面存在很大矛盾。
陳錫文指出,土地制度基本問題是產權問題,但在任何土地都是稀缺資源,正是從這個意義上講,政府對土地的管理基本原則是按照規劃進行用途管制。陳錫文強調:“小產權房不合法,不是因為那是農民建房不合法,不是對農民集體所有權的歧視,是因為那些土地規劃不能建房。”他認為,討論土地改革問題要有共同前提,否則越扯越遠,沒法達成共識。
談補償:征地補償30倍上限要改變
陳錫文認為,目前大家關心的征地問題主要在三個方面:一是征得太多,二是補得太少,三是程序問題。他進一步指出,現在征地范圍確實過寬,沒有控制住。
“現在報道一說哪個地方賣出‘地王’就很刺激人,有的農民就看著這個價錢問,你當時征地才給了多少補償,現在賣出這么高的價錢。”陳錫文強調,政府征收的土地中能賣出這個“地王”價錢的土地非常少,有的地比如道路和綠地還要往里搭錢。
據統計,去年供應土地約1000萬畝,其中40%是用于基礎設施建設,這方面的土地供應不賺錢,剩下的部分中有65%的土地用于城市建設,真正用于商業和住宅的只占35%。
陳錫文認為,城鎮化過程中大規模征地只能是通過區片地價補償,目前征地還不適宜“一對一”地談判,因為大多數征地都是大規模整體征收,政府在其中配置各種用途的土地。
目前《土地管理法》第47條規定,“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這一標準去年修法時備受關注。陳錫文指出,目前很多地方的征地補償都已經突破了法律規定的30倍上限,比如杭州目前是征地補償的地方,一畝地可以補到10萬元,相當于原有用途的100倍。
陳錫文強調,征地補償30倍上限要改,但這部分補償要補得合理,要保障農民被征地后生活水平不能下降,最重要的是今后有保障。他同時提醒,不要把那些城中村征地一夜暴富的現象普遍化。
談農民工市民化:參照城鎮標準繳社保一年缺口1萬億
去年底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在部署城鎮化工作時,提出“要把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作為重要任務抓實抓好。”在陳錫文看來,要創造條件讓農民工在城市落戶,最起碼要解決好就業、住房、社會保障和子女教育四個問題。
陳錫文昨日指出,我國推進城鎮化與發達不同的是,國外大規模推進城鎮化時,城鄉社會保障差距不大,而我國目前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與城鎮的差距很大。對農民工參與各項社會保險的統計顯示,只有22.2%的農民工在城里繳納了養老保險。按照統計局發布的去年農民工月平均工資2290元計算,如果按照城鎮標準繳納社會保險,一個農民工一年要繳納8000元,其中企業負擔6000多元,按照1.6億到外地務工的進城農民工推算,一年企業欠交的缺口就近1萬億元。“企業補不起這個錢,政府也拿不出這么多錢。”陳錫文認為,城鎮化進程比預想得快得多,各級政府也想幫助農民工解決市民化的問題,但至今沒有很好的解決辦法。
談到城鎮化占用土地的問題,陳錫文舉了臺灣地區的例子。臺灣在新城市建設時不能用財政預算來填補土地開發的缺口。土地出讓的賬平不了(征地成本)就說明現在不適合開發,只能等今后修了高鐵等時機成熟了再開發,他認為這才是理性的城鎮化。而大陸很多地方只要拿土地抵貸款就開始建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