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辯土改路線圖 激辯“土地指標”
2014-09-28
金融界9550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陳柏峰考慮更多的是公平問題,“農業的根本問題是公平問題。隨著經濟發展土地價格不斷上升,所有人都有權利來分享‘土地紅利’,現在城郊村的人只是剛好有這個機會,如果讓他們因為偶然的原因占有這樣的收益是不公平的,沒有這種機遇的人也應該享受收益。”陳柏峰認為,重慶地票模式把遠城區和近城區的農村土地都化成地票,是較為公平的做法。
但是,應該優先考慮公平,還是土地集約利用,抑或是農民財產權,各方都有不同看法。在“城鎮化”討論小組內,包括陳柏峰在內的法學界學者共有三人,而且都帶著不同的觀點上山。來自北大法學院的凌斌認為,參與土地流轉的不僅包括企業和農民,還有政府和集體,政府和集體的參與實際上便利乃至促成了供需雙方的土地流轉,盡可能避免了釘子戶的出現。土地流轉是企業、農民、集體、政府共同努力的結果,因此土地增值收益應當是共享的。
這是凌斌次來到莫干山,當看到主辦方張貼出來的日程表時他有些生氣,“前面都是大佬們的演講,這都成了中年論壇了,哪里是中青年,中青年經濟論壇就應該讓年輕人在上面講,前輩們在下面聽。”會前一周,凌斌接到參會通知,他今年整個夏天都在研究土地制度,并寫了十萬字的研究報告,本以為要帶著文章來討論,但后來發現并沒有人提到文章的事,還在上山的路上,他已經略感失望。
激辯“土地指標”
不過,“城鎮化”小組討論吸引了一批年輕人參與,成為2014莫干山會議上最熱鬧、爭論最激烈的青年圓桌。
次日,討論組把三中全會《決定》全文中涉及農村土地問題的內容摘出來做成ppt,逐條討論,依據《決定》中的表述,探討在實踐中能有多大的發揮空間。
在不動集體土地所有制的前提下,流轉什么權利、如何流轉的問題重新回到討論桌上,批評和質疑的聲音此起彼伏,但直至兩天兩晚的討論結束,仍未形成共同認可的替代措施。
一位來自農村信用社的負責人提到,“房子是財產,土地是村里的集體財產,這塊地不是你的,你還有財產的權力。我們能否從縣級財政和村里拿出一部分錢來買財產所有權?如果村民不愿意賣,繼續住也無所謂,但要長時間不住屬于資源浪費,要是賣了的話,問題就解決了,你手里的財產所有權轉移到村里、縣里,可以考慮把這塊宅基地作為建設用地的指標調整到縣里,實現了價格擴大,財政也有一部分收益,村里也有,有錢了下一步問題就可以解決。”
指標調整的方式引來了爭議。蘇州大學王健法學院副教授程雪陽認為,目前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而是空有規劃之殼,行計劃指標管制之實,土地的指標管理是中國的計劃經濟,現在土地的指標背后就是發展權。
不過,一位與會的政府官員認為,這種管理方式本身就有問題,實際操作中也有問題,但是現在要找一個辦法來取代它,也很難給出一個讓各方接受的方案。
討論會上提出的部分思路在日前國土部下發的文件中得到了印證。9月25日,國土部簽發了一份《關于推進土地利用集約節約的指導意見》,其中提到,要結合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在具備條件的地方對農村建設用地按規劃進行區位調整、產權置換,促進農民住宅向集鎮、中心村集中。
《指導意見》強調,因地制宜盤活農村建設用地,統籌運用土地整治、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等政策手段,整合涉地資金和項目,推進田、水、路、林、村綜合整治,促進農村低效和空閑土地盤活利用,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和農村人居環境。《指導意見》提出,在同一鄉鎮范圍內調整村莊建設用地布局的,由省級國土資源部門統籌安排,納入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管理。
凌斌認為,最有效的土地流轉方式是通過集體和政府作為農民和企業代表,作為土地供需雙方代表,進行談判,間接實現土地入市。“但土地流轉問題上,不能只考慮買地,還要考慮土地上的農民如何安置的問題,買斷農民權力的次序很重要,如果農民進城已經解決了市民化的問題,城市足以吸納這些人口,這時候買斷沒問題,但如果先買斷,就會非常危險。”他說。
強調自己是“改革中間派”的凌斌更支持中國的現有政策和基本土地制度,“但要在現有制度基礎上加以完善、細化,做出一系列穩健務實的制度改革。”和30年前莫干山上那場價格改革辯論會上華生的“放調結合”中間派一致,凌斌覺得溫和一些的改革方案更能實現目標,他不認為今天的建言還能像1984年莫干山會議一樣影響到決策層,但這場莫干山會議是他“參加過的的會議。
從杭州開車到莫干山需要一個半小時。這是三十年前,37歲的孔丹所走的路,他把山上年輕人的觀點帶給了出差至杭州的國務院委員張勁夫,當年在社科院讀研究生的華生關于”放調結合“的發言,成了中國30年價格改革路線圖中的”起點“。盡管歷經了改革的陣痛,價格雙軌制的推進過程中引發了物價飛漲,但最終逐步完成計劃價格體制向市場價格體制的過渡,政府退出了對價格的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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