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臺現代農業“提速”方案
《意見》提出,福建將加快福清、漳浦、永安、上杭、仙游等現代農業示范區建設;加快漳浦、漳平永福、清流、仙游、福清、惠安等臺灣農民創業園建設;在全省創建9個福建農民創業園、50個省級農民創業示范基地。
為促進農業科技創新與推廣,福建將從2014年起省財政連續三年每年投入5000萬元,實施新一輪省種業創新與產業化工程,選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適應設施種養的優質高產新品種;加強與國內外科研機構合作,加大對臺灣地區以及以色列、荷蘭等種業發達的良種引進、繁育與推廣的扶持力度;進一步加強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加快鄉(鎮)農技推廣機構條件建設;加快推進農業機械化;推廣無土基質栽培,加強栽培基質技術引進與研發;加強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爭取新增一批小型農田水利建設重點縣,大力發展節水灌溉,組織實施新增6億斤糧食生產能力規劃建設。
《意見》提出,到2015年,福建每年安排省級以上財政專項資金3.5億元,采取“先建后補、以獎代補”方式支持設施農業建設,并明確了設施蔬果、設施畜禽、設施食用菌、設施花卉、設施林業、設施漁業等各個產業的發展目標,還提出對從事設施農業生產的項目實行用電用地政策優惠。
為積極培育新型經營主體,《意見》明確,將加快建設農民合作社示范社,加大各級財政扶持力度,省級以上財政每年安排不少于3000萬元專項扶持資金,用于培育建設150家省級農民合作社示范社;推進農民合作社規范化建設;扶持家庭農場發展;著力培養新型職業農民,從2014年開始,省級每年培養2000名專科學歷、1萬名中等職業教育學歷的新型職業農民,力爭通過若干年努力,全省形成50萬名規模的新型職業農民隊伍;探索“定向委培”、“校企共建”、“綠色通道”等方式,為基層農技推廣機構、農業企業培養專業技術人才。
值得關注的是,《意見》提出,要總結推廣土地規范流轉的創新模式。支持農戶依法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轉土地。引導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支持以村為單位,農民以土地承包經營權作價入股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支持發展“土地托管”合作社。
在強化金融服務支持方面,福建將重點發展村鎮銀行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力爭到2015年底前每個縣(市)設立1家村鎮銀行;推進信用鄉(鎮)、村、戶建設,對經認定的信用鄉(鎮)、村、戶可增加授信額度,貸款利率適當下調;大力拓展農村中小金融機構農戶聯保貸款業務,農戶聯保貸款額度可在10萬元以上;進一步落實農戶生產性貸款擔保風險補償政策;支持金融機構采取“企業+農民合作社+農戶”、“企業+專業大戶”、“企業+家庭農場”的金融服務模式,擴大對農戶的貸款額度;擴大政策性農業保險覆蓋面,逐步將規模化、設施化生產的特色農產品納入政策性保險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