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補助150元/畝!山東省發布2020年農業生產托管服務項目實施指導意見
魯農經字〔2020〕7號
各市農業農村局、各項目試點縣:
為實施好2020年農業生產托管服務項目,現將《山東省2020年農業生產托管服務項目實施指導意見》印發給你們,請按照要求,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山東省農業農村廳
2020年4月25日
山東省2020年農業生產托管服務項目實施指導意見
為實施好2020年農業生產托管服務項目,按照中辦、國辦《關于促進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的意見》(中辦發〔2019〕8號)和《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工作的通知》(農辦計財〔2019〕54號)、《山東省農業農村廳山東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工作的通知》(魯農計財〔2019〕47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指導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鄉村振興戰略提出的“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實現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精神,通過實施農業生產托管服務項目,提升基層組織的組織力和凝聚力,進一步鞏固和完善統分結合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通過實施項目,組織小農戶土地集中連片,推進規模化、集約化、標準化、綠色化的現代農業生產方式,加快補齊現代農業的服務短板,著力推動農業結構調整,提高農業綜合效益,有效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把小農戶引入農業發展大格局;通過實施項目,加快探索多種服務模式,培育多元的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組織,提升農業生產服務業發展水平,健全社會化服務體系。
(二)基本原則
1.突出服務小農戶。要把引領小規模分散經營農戶帶入現代農業發展軌道作為實施農業生產托管服務項目的重點。要充分尊重小農戶獨立經營主體地位,始終堅持帶動而不是代替小農戶發展的原則,把服務小農戶作為政策支持的主要對象,著力解決小農戶實現現代化生產難題。要合理制定接受服務的單個經營主體的補助資金總額上限,防止“政策壘大戶”。項目縣安排服務小農戶的生產托管服務的補助資金和面積占比應高于60%。各地將生產托管項目與脫貧攻堅統籌結合,向貧困村、貧困鄉鎮傾斜,精準幫扶貧困人口,有力地支持產業脫貧。
2.堅持推進服務帶動規模經營。要把突破小規模分散經營制約、發展農業規模化生產作為支持關鍵,鼓勵在整村、跨村或更大區域集中連片推進服務帶動規模經營,積極支持村兩委、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合作社發揮組織作用和服務作用,直接為農戶提供托管服務或引導組織農戶統一接受耕、種、管、防、收等產中生產托管服務。積極探索整縣推進,不斷提升對小農戶服務的覆蓋率。
3.重點服務大宗農產品。把保障糧食和糧棉油等重要農產品有效供應為目標,通過改進農業生產方式,增強重要農產品供給保障能力,提高綜合效益和競爭力。鼓勵各地積極探索發展區域特色農產品生產托管的財政支持方式,為拓寬服務領域、開辟服務市場積累經驗。
二、任務和內容
2020年全省農業生產托管服務項目在53個試點縣(見附件1)中實施,確保完成中央下達的全年績效任務,其中中央財政提前下達的2020年農業生產發展資金先期支持全省完成生產托管服務100萬畝任務。
(一)實施區域突出重點。2020年,選擇主導產業突出、基礎條件好、積極性高的縣(市、區)及部分貧困縣(以下簡稱項目縣)作為實施區域,重點支持農業農村部農業生產托管監管平臺試點縣、農民合作社規范提升整縣推進試點縣和省級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規范化建設試點縣,通過項目實施開展相關試點。為保障項目任務的連續性、穩定性和實施效果,項目縣試點周期一般為2-3年。
(二)補助環節突出補短板。按照補齊現代農業發展短板要求,確定本地區重點支持的托管環節和服務內容,重點支持全程托管服務。聚焦制約當地農業提質增效和綠色發展中的突出短板,選取1-3個關鍵環節、薄弱領域,支持作業成本高、短期效益不明顯和一家一戶辦不了、辦不好或辦了不劃算的多個環節集中進行補助,將小麥條銹病、赤霉病、草地貪夜蛾等防治納入重點托管范圍,通過生產托管防治病蟲害的發生,降低同類病蟲害對農業生產的影響,從根本上提高農業生產效率,提高資源利用率。對于當地市場機制運作已基本成熟、農戶已廣泛接受、市場化程度較高的單一服務環節,原則上要逐步退出財政補助范圍。
(三)服務主體突出公平規范。建立縣域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主體名錄庫,對于連續兩年以上從事生產托管服務、服務能力強、財務制度健全、運營管理規范、農民群眾中享有良好的信譽、能夠接受社會化服務行業管理部門監管的主體,及省級農業生產性服務示范組織,可以直接納入名錄庫。做好名錄庫的入庫標準、資格審查、信息錄入和動態更新等工作。堅決防止地方保護主義,項目縣按照公平競爭、規范擇優的方式,在名錄庫中選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供銷合作社、專業服務公司、服務型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等作為項目服務主體,優先選擇社會化服務組織、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等服務主體中省級以上典型案例和示范主體,優先選擇在抗疫情保春耕促豐收積極作為的服務組織,優先支持安裝機械作業監測傳感器的服務主體。為促進公平競爭的社會化服務市場形成,每個項目縣選擇的單環節社會化服務組織原則上不少于3個,鼓勵服務組織跨區域開展服務。
(四)補助標準突出差異和銜接。根據農業生產不同領域、不同環節、不同對象和市場發育成熟度確定不同的財政補助標準。為防止干擾市場機制,原則上財政補助占服務價格的比例不超過30%,單季作物畝均補助總量不超過100元,擴種大豆的項目縣不超過150元;貧困地區、丘陵山區原則上不超過40%,單季作物畝均補助規模不超過130元。要分別確定服務小農戶和規模經營主體的補助標準。注重各類資金項目支持環節的政策銜接,防止出現不同項目對同一支持環節補助標準不一致、政策抵觸以及重復、多頭補貼的問題。
(五)補助方式突出因地制宜。項目縣實行先服務后補助,實施主體要與服務對象簽訂服務合同,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財政資金按照服務合同實際作業量兌付補助資金。項目縣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認真研究制定具體補助方式和運行機制,補助資金可以補服務主體,也可以補農戶,堅持讓小農戶最終受益。
三、實施流程
(一)編制實施方案。項目縣要依據下達的績效目標任務,根據本地實際科學編制資金概算,制定詳細具體的項目實施方案;各市要指導項目縣制定和細化實施方案,組織專家對項目縣實施方案和資金概算進行審核,報省農業農村廳備案。
(二)確定服務組織。項目縣建立縣域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主體名錄庫,在名錄庫中公開規范選擇服務組織作為項目實施主體,并通過公眾網站、電視、報紙、公告欄等公共媒體公示服務組織名單,公示監督電話。
(三)簽訂服務合同。項目縣組織承擔項目的服務組織與用戶簽訂服務合同,明確服務地塊、服務面積、服務內容、作業時間、質量要求、質檢驗收等。
(四)提供生產托管服務。服務組織按照服務合同要求提供相關服務。
(五)服務質量監測及項目驗收。項目實施中要強化服務質量監測,暢通服務質量投訴渠道,及時調處化解糾紛。項目完成后及時組織驗收,要將服務對象的滿意度作為衡量服務質量和驗收的重要標準。
(六)撥付補助資金。項目驗收合格后,按程序申報補助資金,縣級財政部門應按照資金管理辦法及時兌付補助資金。
(七)及時整理檔案和總結經驗。項目縣要注意及時收集會議培訓、作業合同、資金發放臺賬、工作總結等文檔、照片資料、影像資料和電子檔案等,裝訂成冊、整理歸檔。各市要及時總結典型模式和成功經驗、以及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改進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