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學者呼吁:擴大農業經營規模 讓耕地有效減“肥”
推進農業適度規模經營長期以來就被視為實現農業現代化的重要措施。浙江大學一個跨學科團隊的研究指出,擴大農業經營規模能有效減少化肥使用,進一步提示了農業規模經營的重要意義。
《美國科學院院刊》(PNAS)6月18日在線發表了浙大牽頭完成的這一科研成果,論文審稿專家認為,這項研究為中國農業的可持續發展提供了重要的洞見,并進行了嚴謹而令人信服的實證檢驗。
治污之困:技術為何難以落地
我國每年使用化肥6000萬噸,農藥180萬噸——全球1/3的農用化學品消耗在9%的耕地上,單位面積施用量遠超全球平均水平,也成為農業面源污染的主要來源。
“施下去的肥作物只利用了不到一半,其余部分則主要進入水體和大氣,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浙大谷保靜研究員來自生態環境專業,他發現,在實驗室或示范工程中行之有效的治污控污手段,遇到了“落不了地”的尷尬。
3年前,浙大吳意云副研究員和谷保靜共同關注到了這一困境。吳意云的學科背景是產業經濟學,她最關心的是:“為什么農戶不愿意把化肥量降下來?”谷保靜認為這個問題很有意義:“治污最根本的是源頭控制,特別是面源污染,農戶的施肥量降不下來,后端再怎么攔截都收效甚微”。
浙江大學社會科學研究基礎平臺是該校近年來興建的一個學術交叉平臺,鼓勵不同學科背景的學者圍繞和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展開協作研究。關于耕地減“肥”的話題,兩位老師熱烈討論著,關注點已從治污技術拓展到了治理政策,從純粹的生態學視角轉向了更為復雜的社會科學體系。
吳意云說,農民施用化肥本質上是一種經濟行為,“從經濟學視角看,施肥量是農民個體理性決策的結果”吳意云說,“那么到底是什么因素在影響著農戶的決策行為?我們需要獲取大規模微觀數據來支撐我們的研究。”
小農戶反而是化肥施用“大戶”
浙大正在建設的中國農村家庭調查數據庫,為這一研究提供了具有代表性的基礎數據支撐。該數據庫每兩年組織一次農村家庭入戶調查,記錄我國農村社會、經濟、政治、文化、資源環境等多個維度的發展情況,能夠助力學者從因果關系上解釋和預測中國農村社會的發展變化。
課題組調取了數據庫中2萬余戶農村家庭數據,有了重大發現:控制其他因素以后,農業經營規模是影響中國農場農用化學品使用強度的強有力因素。根據統計分析結果,戶均耕地面積每增加1%,每公頃化肥和農藥施用量分別下降0.3%和0.5%。通過與復旦大學、武漢大學、斯坦福大學與墨爾本大學的合作,課題組將視野擴展到20世紀60年代至今的74個農地規模與農用化學品施用強度的變化趨勢,發現研究結論具有高度的一般性。
“如果把農戶按照耕地面積分組,我們會發現中國耕地規模組別的施肥量與歐美是接近的,和正常施用強度是匹配的。”吳意云說。中國農業的化肥過度施用現象,主要集中在經營規模較小的農戶。
為什么小農戶施用更多?谷保靜說,農業生產中農用機械、灌溉設施和相關技術上的投入,有很大一部分是所謂的固定成本,它們不隨經營規模增加而變化。因此,每單位土地上的平均成本會隨規模增加而減少。當農業經營規模較小時,農民在計算相關的成本和收益后,會發現投入固定成本較大的項目是不劃算的。
當前,關于控制農業面源污染的主流做法是研發技術、培訓農民、知識“下鄉”等知識傳遞路線。“在經營規模較小的情況下,‘拒絕’新知識、新技術對農戶個人來講是自然的理性行為,因為學習新技術可能妨礙他外出打短工獲取更高的非農業性收入。而對社會總體來講,這又是不利于環境可持續發展的。”吳意云說。
詳細的家庭數據進一步解釋了我國小規模農戶化肥過施的現象。中國農民的兼業現象非常普遍,很多青壯年大部分時間在城鎮工作,一年中只有短暫幾天返回農村從事勞動生產。“這一方面讓其沒有時間和精力投入到技術的改進,另一方面,有的農戶就采取一次施肥管半年的方法,偏離技術的施肥情況非常普遍。”吳意云說。谷保靜在河南調研時了解到,農民每年在家經營農地的時間平均是4.7天,其余的時間就到城鎮跑出租車。“他們用的是‘一炮轟’施肥法,為了節省勞動力,一次性多施點肥,其余時間就不管了。把省下來的勞動時間投入到更賺錢的城市營生中。”
戶均耕地18畝是適度規模臨界點
“如果我國的農地經營規模能夠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而逐步擴大,那么我們的化肥和農藥施用量會分別降低1/3和50%,化肥的流失量會降低50%以上,而糧食產量幾乎不發生變化,農民的收入也會增加一倍。”谷保靜說。
隨著農地規模的增加,農民獲得的農業經營收入會相應增加,而適度規模取決于農業收入與農民進城打工預期獲得的非農業收入的比較。農民進城打工的預期收入曲線和經營農業的收入曲線存在相交點,當農地規模超過相交點,勞動力從事農業生產比進城打工更賺錢,從而有激勵留在農業生產領域。
“當前,這個臨界點是18畝左右,換句話說,小于18畝實際上是低效的,這些人進城打工可以獲得更高的預期收入。”吳意云說。這個臨界點會隨著我國的經濟發展而持續變大,直至達到新的均衡點。
“目前我國農村的戶均耕地面積是6到8畝。”谷保靜說,這一數據遠遠低于歐美發達,也低于同等發展水平的。
“我國正在進行的農村土地確權,是完善農地流轉制度的步。”吳意云說,要想擴大戶均農地規模,“一方面要從法律制度層面去完善農地流轉的相關政策;另一方面,還要在城市化的進程中進一步完善戶籍制度和社保制度改革,讓城市化更通暢,土地流轉更順暢。以消解移民和土地政策的抑制作用。”
“這項研究啟發我們,如果有更為完備的農地流轉市場,更完備的社會保障機制,小規模農戶占主導的現象將得到改善。”吳意云認為,我國近年來逐步推進的農業適度規模經營、戶籍制度改革,將在一定程度上促進耕地減“肥”。“這是一個非常關鍵的動因,從我們的研究看,只有耕地面積起來了,農戶才會真正有意愿去接納新技術。”谷保靜說。
土地過“肥”的問題,中國不是孤例。在埃及、印度和南美一些在相對落后和處于轉型期的發展中,部分地區的化肥施用量甚至超過了中國。要想為耕地減“肥”,通過相應的政策配套來逐步擴大農地規模,或許是一條行之有效的方法,這將為后發轉型提供避免從化肥施用不足走向化肥施用過量的發展經驗。
“目前我國實施的農地流轉政策和城市化政策,都不是直接為降低農業化學品的施用而設計的,但我們認為它們客觀上將為農地減“肥”產生顯著的積極影響。”谷保靜說,“這與農業部正在推行的農藥、化肥兩個‘零增長’計劃有機結合起來,能讓耕地真正實現減‘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