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啟動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 入戶確認購買后再兌付補貼資金
2017-08-10
農村新報4110
核心提示:日前,我省啟動了2017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工作,全省新產品試點補貼資金總量為2000萬元,各試點縣(市、區)在本地2017年購機補貼資金額度中安排使用。
日前,我省啟動了2017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工作,全省新產品試點補貼資金總量為2000萬元,各試點縣(市、區)在本地2017年購機補貼資金額度中安排使用。
試點機具選擇上,我省突出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農業綠色發展導向,在前期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選定農業用北斗終端、田間軌道運輸機和水稻側深施肥機等3類產品,明確了新產品的5項資質條件及補貼標準。
試點區域確定上,我省突出購機補貼延伸績效考核結果,農機購置補貼延伸績效考核不合格縣(市、區)不得開展試點工作。同時,新產品補貼試點補貼對象與購機補貼對象保持一致,均為直接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服務組織。
補貼程序設置上,我省采取“自主購機、定額補貼、縣級結算、直補到卡(戶)”方式操作,實行“先申請、后購機、再補貼”。試點縣農機部門須對新產品補貼機具逐臺入戶核驗,確認真實購買后再報財政部門兌付補貼資金。
省農機局要求,各地要以問題為導向,加強對試點產品的價格和質量監管,一旦發現問題,按照《湖北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經營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及時處置。
標簽:
農機新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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