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沙雅縣居民給拖拉機剛買了保險就撞死了人
2017-01-07
亞心網7950
核心提示:剛為新買的拖拉機買了交強險,還沒超過一天,車就出了事故,保險公司應該賠償嗎?1月5日,記者從阿克蘇地區沙雅縣人民法院了解到
剛為新買的拖拉機買了交強險,還沒超過一天,車就出了事故,保險公司應該賠償嗎?1月5日,記者從阿克蘇地區沙雅縣人民法院了解到,目前,阿克蘇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對沙雅縣人民法院審結的這起保險合同糾紛案維持原判,判決保險公司向車主賠償9萬元。
據辦案法官介紹,2016年1月9日11時許,家住沙雅縣的吐某為他的拖拉機購買了一家保險公司的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簡稱“交強險”),保險費80元。
當日19時,吐某雇的司機駕駛拖拉機時撞死了一個人,吐某當時就向保險公司報案了,但保險公司以不符合理賠條件為由沒有出險。
吐某認為,自己既然已經購買了交強險,保險公司就應該理賠,處理完事故后,吐某找到保險公司,要求擔負他向死者賠償的9萬元損失。
多次交涉無果后,2016年7月,吐某將保險公司告到沙雅縣人民法院。在審理過程中,保險公司稱,他們有拒賠的理由,因為這起事故發生在保險合同未生效時期,合同里有明確規定,合同有效期于24小時后生效。吐某說,他在買交強險的時候,保險公司的人并沒有告訴他合同在24小時后才生效。
沙雅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保險公司承保了吐某購買的拖拉機的交強險,雙方的保險合同產生于簽訂合同的時刻,即2016年1月9日11時許,這個合同即時生效,保險公司所述“24小時后”生效時間的條款無效。吐某向保險公司要求賠償9萬元的主張有事實及法律根據,法院予以支持,法院依法判決保險公司擔負吐某向死者賠償的9萬元損失。
一審宣判后,保險公司不服,向阿克蘇地區中級人民法院上訴。
2016年12月,阿克蘇地區中級人民法院終審維持原判:判決保險公司擔負吐某向死者賠償的9萬元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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