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將實施耕地保護補償激勵機制 省級每年投入1億
2016-11-18
南報網4430
核心提示:為建立并完善我省“責任+激勵、行政+市場”耕地保護機制,近日,省國土資源廳、財政廳出臺了《江蘇省耕地保護補償激勵暫行辦法》,實施全省耕地保護補償激勵。
為建立并完善我省“責任+激勵、行政+市場”耕地保護機制,近日,省國土資源廳、財政廳出臺了《江蘇省耕地保護補償激勵暫行辦法》,實施全省耕地保護補償激勵。
辦法明確,省級每年將投入1億元,對全省耕地保護工作成效突出的2個設區市、10個縣(市、區)、50鄉(鎮)人民政府以及部分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給予通報表揚或資金獎勵。其中資金獎勵主要用于鄉(鎮)及以下的耕地保護相關工作,每個受省級激勵的鄉(鎮)人民政府可獲得200萬元獎勵資金,并須將不低于50%的獎勵資金用于本轄區內耕地保護工作成效突出的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辦法還要求,各設區市、縣(市、區)政府組織同級國土資源、財政等有關部門,根據當地實際制定耕地保護補償激勵具體規定。
標簽:
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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