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哈密一男子騙取農機補貼款37萬元被判四年半
2016-05-31
亞心網5710
核心提示:近日,哈密男子劉某為占便宜,騙取農機購置補貼款37.125萬元,被哈密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四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40000元。
近日,哈密男子劉某為占便宜,騙取農機購置補貼款37.125萬元,被哈密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四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40000元。
據哈密市人民法院審理查明,2013年5月,哈密一商人劉某在某農業機械公司購買了230臺卷簾機。根據規定,卷簾機屬于政府補貼農機,本地農戶購買可以取得8000余元的農機購置補貼款,但每人限購5臺。被告人劉某隨即找到當地45名農民幫忙,借用上述45名農民及他妻子趙某的身份證、戶口本、哈密市商業銀行銀行卡,并以該鄉鎮45名農民及趙某的名義申請農機購置補貼。
將該鄉鎮農科農機服務指導站黨支部書記胡某疏通好后,劉某將46名申請人的審核通過,并找到一家農業機械公司用該45名農民及趙某的名字為其開具發票。隨即,胡某又以該鄉鎮農科農機服務指導站站長名義在申請表第三聯購機核實表簽字蓋章后將申請表、發票等材料上報至哈密市農機局,隨后劉某取得農機購置補貼款379500元。
哈密市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劉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符合農機補貼條件的農民名義,騙取農機購置補貼款371250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應當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內判處刑罰。
劉某為獲取農機購置補貼款,給予工作人員現金人民幣10000元,其行為已構成行賄罪,依法應當對其數罪并罰。鑒于劉某實際購買卷簾機用于大棚生產經營,且在案發后退回全部贓款,系初犯,當庭自愿認罪,有悔罪表現,根據以上情節,該院在量刑時酌情對其從輕處罰,依法判決被告人劉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40000元。
標簽:
騙取農機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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