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拉機、聯合收割機交易需“過戶”
2015-06-15
中國農業機械化信息網26870
核心提示:農戶購買舊拖拉機、聯合收割機后不及時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從法律角度上講,該車的所有權仍屬于原車主,而新車主的所有權得不到法律的認可和保護,因此會引起不必要的麻煩。
1、農戶購買舊拖拉機、聯合收割機后不及時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從法律角度上講,該車的所有權仍屬于原車主,而新車主的所有權得不到法律的認可和保護,因此會引起不必要的麻煩。
2、某些農戶為了貪圖便宜,低價購買無證的“黑車”,一旦賣車人東窗事發,黑車即被公安機關依法收繳,農戶最終只能落個人財兩空,后悔莫及。
3、拖拉機、聯合收割機交易后不及時辦理變更登記,根據公安部交通管理局(1990)公交管第167號《關于車輛轉賣未過戶發生事故經濟賠償問題的批復》規定:對車輛所有權的轉移必須經過汽車交易市場并有所有人或車輛所屬單位及時向當地車輛管理機關辦理過戶登記手續,未履行這兩項手續的交易,應視為無效,發生事故后,由事故責任人和車輛所有人或所屬單位負責人負責損害賠償。所以一旦出了事故,尤其是意外的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甚至人員傷亡,而肇事司機又逃逸,公安機關根據車牌等相關憑證順藤摸瓜,原車主將負責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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