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并強代表:應將農民工工資問題納入法治軌道
2015-03-04
人民網6320
核心提示:來自中國五冶集團有限公司的人大代表程并強董事長在本次大會上將就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提交議案,他認為應將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納入法治軌道。
來自中國五冶集團有限公司的人大代表程并強董事長在本次大會上將就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提交議案,他認為應將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納入法治軌道。
程并強代表說,農民工欠薪問題由來已久,盡管各地政府高度重視,采取了一系列專項舉措,但問題仍就沒有從根本上得到解決,核心問題是沒有“依法治理”。農民工欠薪,有的是由于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沒有按時支付工程款,也有的是工程勞務公司或勞務班組負責人拿到錢后不給農民工發放工資。行政管理部門在解決農民工欠薪問題時,更多的是要求建設單位或總包單位先行墊付,將施工承包合同、勞動合同擱置一旁,真正的用工單位置身事外,農民工對政府的依賴有增無減。
他認為,要審核建設資金是否落實到位。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當做出書面承諾,保證按所簽施工合同、專業分包合同、勞務分包合同約定比例支付工程款。不遵守承諾,導致發生群體性農民工欠薪事件的,要受到高額行政罰或失信評價,并先行墊付欠付農民工工資。
要嚴格規范農民工用工行為。人力與社會保障部門應當完善監督管理制度,確保作為用工單位的專業分包商或勞務分包商與每一位農民工簽訂標準版本的勞動合同,對農民工資發放、社保費繳納進行有效監督。用工單位一旦被查實欠薪,即便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已經先行墊付,也要嚴厲處罰。
要嚴格追究行政不作為責任。相關執法部門應建立和完善以勞動合同法為依據的農民工工資支付、監控、保障機制,嚴格審查相關登記和申報,及時糾正和查處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問題,確保有關工資支付法規政策得到貫徹執行。對因行政不作為而造成惡性欠薪事件發生的,應嚴格追究責任。
要建立農民工權益保護法律援助機制。司法行政機關應為農民工提供解決拖欠工資的法律援助,幫助解決農民工解決拖欠工資維權糾紛;人民法院對經濟上確有困難的當事人訴訟費應作出減、緩、免的決定,并盡量依法快立案、快審判、快執行;對符合條件的可以采取先予執行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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