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企業對外農業投資的障礙和對策
2015-01-07
農民日報9430
(三)國內支持服務體系的約束
1.投資信息服務不到位。從調查反映的情況看,從政府系統獲得對外農業投資信息的企業較少,很多企業由于難以收集到足夠的信息而放棄對外農業投資。
2.企業開展對外農業投資項目貸款難。從調查反映的情況看,的政策性貸款規模太小,而且主要集中在少數大企業,難以解決多數企業的對外農業投資項目的貸款難問題。
3.對外農業投資項目缺乏相應的保險產品和服務。目前我國還沒有針對國際沖突的保險產品和服務,部分投資國也沒有針對自然災害的農業保險產品和服務,我國企業對外農業投資的項目又不能參加國內的農業保險。企業缺乏相應的避險手段,容易蒙受巨大損失。
4.財政資金支持有限。從總體上來看,相關財政支持資金非常有限,對企業對外農業投資的扶持較小。
支持企業對外農業投資的對策和建議
(一)加強頂層設計和戰略謀劃,加快推進企業對外農業投資
1.制定更高層面的發展戰略規劃。從保障糧食、服務外交大局出發,進一步增強企業對外農業投資重要性的認識,抓緊制定實施對外農業投資戰略規劃,包括重點支持品種、重點投資國別和重點支持內容。
2.強化外交支撐作用。在上海合作組織、“10+1”和“10+3”以及中非合作論壇等地區合作框架下,加強糧食育種和種植、水產養殖、農業技術培訓、農產品物流加工等領域的合作。繼續推進自貿區建設,促進企業對外農業投資和農產品貿易的自由化和便利化。積極通過外交途徑,解決人員簽證受限、入境農業生產資料通關等問題。
(二)完善相關管理制度,釋放企業對外農業投資活力
1.簡化投資項目審批程序。深入貫徹落實2004年7月國務院做出的《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的要求。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的“深化投資體制改革”的要求:“確立企業投資主體地位,企業投資項目,除關系和生態、涉及重大生產力布局、戰略性資源開發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項目外,一律由企業依法依規自主決策,政府不再審批。”
標簽:
對外農業投資
更多>同類農機資訊
推薦圖文
推薦農機資訊
點擊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