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農業機械管理局關于做好農機專業合作社示范(規范)社申報認定工作的通知
浙農機〔2013〕19號
各市、縣(市、區)農機管理站(局、處):
根據省農業廳《關于推進農機專業合作社規范化建設的意見》(浙農專發〔2013〕47號)精神,省局將組織開展農機專業合作社示范(規范)社申報、認定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事項
1.凡達到省、市級示范社和縣級規范社認定標準的農機專業合作社均可申報相應級別的示范社或規范社。年初已被列為農機合作社示范社創建單位的合作社,仍需填報省級示范社申報書,經完善建設(包括合作社名稱),爭取達到省級示范社標準。
2.申報單位應詳實填寫申報表,并附蓋有合作社印章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及相關證明材料。縣級農機管理部門作為申報受理單位,應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把關。
二、認定事項
1.省、市級示范社和縣級規范社評審認定工作分別由省、市、縣級農機化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具體由同級農機管理部門承辦。符合省、市級示范社和縣級規范社條件的,分別由省、市、縣級農機化主管部門發文公布。
2.對申報省級示范社的農機專業合作社,經縣級農機管理部門初審后,由縣級農機化主管部門簽署推薦意見。市級農機管理部門要根據需要,按照認定標準進行現場核查,填寫評審表,并由市級農機化主管部門簽署審核意見。省局將對上報的省級示范社創建單位按15%的比例進行抽查,對達到省級示范社認定標準的農機專業合作社,提請省農業廳發文公布;對達到省級示范性農民專業合作社條件而尚未取得省級示范性農民專業合作社稱號的,省局負責向省示范性農民專業合作社認定領導小組推薦申報省級示范性農民專業合作社。對被認定為省級示范社的農機專業合作社,省局在省級農機化財政項目安排上將給予優先考慮。
三、其他要求
1.開展農機專業合作社示范(規范)社創建活動是推進農機專業合作社規范化建設的有效載體。各地務必高度重視,嚴肅認真做好示范(規范)社申報、認定工作,并積極爭取加大扶持力度,加強創建指導,進一步引導合作社規范發展、提升質量。
2.各市于10月20日前將申報省級示范社的申報材料匯總上報省局,并于11月底前報送農機專業合作社示范(規范)社創建活動總結。
附件:1.浙江省農機專業合作社示范社(省級)申報表
浙江省農業機械管理局
2013年7月19日
- 河南省2024-2026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第一批)公示
- 關于《甘肅省2024-2026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第一批)》的公示
- 《2024—2026年全國通用類農業機械中央財政資金最高補貼額一覽表(公示稿)》公示
- 云南省2024年第一批農機補貼產品形式審核情況的補充公示
- 農業農村部鄭重聲明!
- 內蒙古自治區2021-2023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輔助駕駛(系統)設備等補貼額調整、種子清選機等退出補貼范圍
- 關于發布農業輪式拖拉機先進性評價結果(第二批)的公告
- 關于2023年第六批國家支持的農機推廣鑒定結果的通報
- 補貼額一覽表|山西省農業機械發展中心關于小麥鎮壓機(專項鑒定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的公示
- 補貼額一覽表|陜西省2021-2023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2023年第二批調整)的公示
- 14821河南省2024-2026年農機補貼額一覽表(第一批)公告
- 14722河南省關于2024年農機購置補貼投檔機具(第三批)復核結果的公示
- 14543安徽省開展2024年度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產品企業自主投檔工作的通知
- 14174貴州省2024—2026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資金補貼額一覽表(第一批)
- 13795遼寧省2024年第一批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投檔產品形式審核結果的通知
- 13786浙江省2024年第三批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產品的通告
- 13587江西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對2024-2026年農機購置補貼一覽表(第一批)
- 13478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24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產品歸檔信息(第四批)的公示
- 13469甘肅省提前下達2025年中央和省級農機補貼資金計劃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