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農機購置補貼104.8億 實施過九成
記者從農業部獲悉,截至目前,共實施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資金104.8億元,占中央批補貼資金的90.4%,補貼農機具350.2萬臺(套),受益農戶263.2萬戶,拉動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投入238億元,進一步提升了農業物質裝備水平,帶動了農機工業發展。補貼資金重點向抗旱、“三夏”、“雙搶”急需的農機具傾斜,為春季和三夏農業生產提供了新的裝備支撐。
精心組織,落實監管任務。農業部組織部署了為期三個月的規范實施專項整治活動,重點核查補貼機具到戶使用、違規收費等情況,要求各地及時準確地公開補貼產品范圍、資金使用進度等信息,主動接受監督。各地高度重視,迅速行動,制定工作方案,強化部門配合,保障監管工作的順利開展。廣東省印發了《關于切實加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監管工作的通知》,重點對部門任務分工、規范操作程序等方面內容進行了明確。重慶市進一步充實了農機購置補貼監管力量,落實了監管機構、專職人員、專用經費。陜西省在各市、縣設立農機購置補貼督察員,對農機購置補貼工作進行經常性全程督察檢查。江蘇省組成調研督查組,就全省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情況進行了調研督查。
突出重點,提高監管針對性。各地針對薄弱環節,重點加強監管,務求取得實效。山西省將補貼監管的關口前移,建立約談預警機制,對于出現違規違紀苗頭或異動情況的,采取提出警告、進行勸解等方式,及時預防和處理違規違紀行為。廣西壯族自治區從5月至7月在全區開展水稻插秧機購置補貼專項整治活動,對實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以來補貼購買的水稻插秧機進行普查核實,發現薄弱環節,總結經驗教訓,建立完善規章制度,保證農機購置補貼的規范實施。
強化考核,構建長效機制。農業部將監管措施創新、規范實施效果納入農機購置補貼工作績效考核范圍,并作為補貼資金安排的重要依據。各地創新方式方法,著力構建補貼監管的長效機制。青海省組織人員深入縣鄉村,對實施縣的農機購置補貼工作按照考評標準進行打分。內蒙古自治區建立資金結算監督機制,要求盟市農機化主管部門不得拖延補貼資金結算工作,對不能按時完成報賬業務的盟市、旗縣,在第二批資金安排時給予削減直至取消補貼資金。
當前,農機購置補貼實施處于批資金收尾、第二批資金啟動關鍵階段,各級農機化主管部門將針對關鍵崗位、重點環節建立廉政風險防控機制,陽光規范操作,強化監督檢查,熱情服務農民,確保補貼政策發揮應有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