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關于印發寧波市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意見的通知
附件2
寧波市2021-2023年市級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范圍
(共11品目)
1.烘干機糧食輸送裝置
2.自動化裝配糧倉
3.稻田開溝機
4.多用途履帶式耕作機
5.自走式多功能施肥機
6.環保智能殺蟲噴霧機
7.毛豆收獲機
8.農產品烘干設備
9.大棚設施加溫設備(50KW以上暖風機)
10.畜牧除臭清淤機
11.水田埋草器
附件3
農機專項鑒定產品補貼實施方案
一、補貼機具范圍
農機專項鑒定產品補貼機具范圍從省級已公布專項鑒定大綱的產品中選取,重點聚焦綠色智能和農業機械化全程高質發展。經基層推薦、專家評議、審定公示等環節,確定裝配式池塘跑道養魚設施、食用菌料棒自動加工設備、自動施肥營養液調配裝置等3個品目列入農機專項鑒定產品補貼機具范圍,補貼實施周期一般為三年,可根據需要按年調整。
二、產品條件
參與農機購置補貼的農機專項鑒定產品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由基層農業農村部門提出建議,技術創新特征明顯,能夠彌補農業機械化發展短板,能夠確保農業生產數據,提升農業機械化水平。
(二)已通過農機專項鑒定且信息完整準確上傳至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管理服務信息化平臺。其中,屬現行推廣鑒定大綱不能涵蓋其主要功能和主體結構的產品,其上傳至平臺的信息還應包括推廣鑒定大綱涵蓋的全部內容。
(三)已在浙江省由鑒定機構實地檢驗,并出具試驗報告,或取得縣級以上農業農村部門、檢測、鑒定、推廣、科研等單位出具的實地試驗驗證報告。
三、補貼實施
在全市實施農機專項鑒定產品補貼,具體實施辦法總體按照現行中央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相關規定執行,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資金規模。各區縣(市)農機專項鑒定產品補貼資金總量按不超過年度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總規模的20%。
(二)補貼標準。市農業農村局負責補貼額確定和發布工作,補貼額按不超過產品市場銷售均價的30%測算,對于只有一家企業生產的,測算比例一般不超過25%。補貼額原則上不高于同類或相似補貼產品。
(三)嚴格監管。生產企業對產品質量、經銷商管理、銷售價格真實性、售后服務、退換貨及糾紛處理等方面進行書面承諾。對投檔過程中出現超范圍投送產品及投送品目、檔次錯誤的,按違規行為處理。
- 2024—2026年西藏自治區農業機械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 (第一批)
- 河南省2024-2026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第一批)公示
- 關于《甘肅省2024-2026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第一批)》的公示
- 《2024—2026年全國通用類農業機械中央財政資金最高補貼額一覽表(公示稿)》公示
- 云南省2024年第一批農機補貼產品形式審核情況的補充公示
- 農業農村部鄭重聲明!
- 內蒙古自治區2021-2023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輔助駕駛(系統)設備等補貼額調整、種子清選機等退出補貼范圍
- 關于發布農業輪式拖拉機先進性評價結果(第二批)的公告
- 關于2023年第六批國家支持的農機推廣鑒定結果的通報
- 補貼額一覽表|山西省農業機械發展中心關于小麥鎮壓機(專項鑒定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的公示
- 18381關于浙江省2024年第四批投檔相關事宜的溫馨提示
- 166122024—2026年西藏自治區農業機械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 (第一批)
- 16543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印發《農業機械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的通知
- 15834陜西省2024—2026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第二批)
- 15035河南省恢復部分產品補貼資格的通知
- 14956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2025年加力擴圍實施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政策的通知
- 14937河南省關于2024年農機購置補貼投檔機具(第三批)復核結果的公示
- 14848關于吉林省自愿性認證產品投檔的補充通知
- 14829寧夏回族自治區2024-2026年通用類農業機械補貼額一覽表(第二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