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總更新】河南、浙江、山西、內蒙古4省份新一輪農機補貼政策補貼重點
2021-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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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機1688網 補貼動態】 前情回顧:山東省、河北省、貴州省、青海省、西藏、新疆、云南省、江西省、江蘇、甘肅、遼寧、陜西、湖北、吉林、天津、海南、湖北、吉林、天津、海南等省(自治區、直轄市)新一輪農機補貼政策補貼重點匯總,點擊此處查看詳情。本期新增:河南、浙江、山西、內蒙古等4個省(自治區)。
河南:資金分配向糧油作物種植大縣、農機化薄弱地區傾斜
6月份,河南省農業農村廳、河南省財政廳印發了《河南省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在政策實施重點上,文件明確,要優先保障糧食、生豬等重要農畜產品生產、丘陵山區特色農業生產以及支持農業綠色發展和數字化發展所需機具的補貼需要,將更多符合條件的高端、復式、智能產品納入補貼范圍。按年度將區域內保有量明顯過多、技術相對落后的機具品目剔除出補貼范圍。
此外,繼續在全省范圍開展農機報廢更新補貼工作。鼓勵各地積極開展農機報廢更新補貼,加快淘汰耗能高、污染重、性能低的老舊農機具。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要與農機購置補貼相銜接,機具更新可在機具報廢之前或者同時進行操作。農機報廢更新補貼操作辦法按有關規定執行。鼓勵采取融資租賃、貼息貸款等形式購置大型農業機械。
浙江:提升畜牧、漁業、菌果蔬茶機械化水平
浙江省農業農村廳、浙江省財政廳7月份印發了《浙江省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意見》,提出到2023年,補貼各類農機具15萬臺(套)以上,補貼受益農戶10萬戶以上,推動農作物綜合機械化率提高到75%以上。
文件明確,要堅持穩產保供,將糧油、生豬等重要農產品所需機具全部列入補貼范圍,實現應補盡補,提升畜牧、漁業、菌果蔬茶等主導產業機械化、設施化水平;堅持突出重點,加大對丘陵山區機械化和小型化、輕量化農機具應用的支持力度,穩定提高重點作物、關鍵環節和智能綠色環保機具補貼標準,對保有量明顯過多、技術相對落后的機具品目或檔次實施“退坡”處理;堅持創新導向,強化對新技術、新機具的推廣力度,重點支持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端農機產品,通過補貼政策引導推動創新產品質量標準建設;堅持數字賦能,鼓勵北斗、5G、AI人工智能等技術與農機裝備融合,加大無人駕駛、自動感知、智能終端等數字化裝備推廣力度,提高農機補貼數字化管理能力,確保農業生產數據。
對水稻插秧機、谷物烘干機、秧苗移栽機、打(壓)捆機等實行累加定額補貼,資金由省與縣(市、區)共同承擔,其中財政轉移支付一類地區由省財政承擔60%,縣(市、區)財政承擔40%;財政轉移支付二類地區由省財政承擔40%,縣(市、區)財政承擔60%。累加定額補貼機具范圍可根據需要,按年度調整。
山西:積極探索糧食烘干、溫室大棚、智能養殖等成套設備試點工作
7月下旬,山西省農業農村廳、山西省財政廳印發《2021-2023年全省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
文件明確了實施重點:將糧食、生豬等重要農畜產品生產所需機具全部列入補貼范圍,探索開展糧食烘干等成套設施裝備及高端智能自主創新農機新產品補貼試點工作;推廣使用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智能終端設備,確保農業生產數據;提高糧食生產薄弱環節所需機具、丘陵山區特色產業發展急需機具以及高端、復式、智能農機具的補貼額,降低輪式拖拉機等區域內保有量明顯過多、技術相對落后機具的補貼額,逐步將部分低價值的機具退出補貼范圍;推廣應用手機APP、人臉識別、補貼機具二維碼管理和物聯網監控等技術,加快推進補貼全流程線上辦理。
繼續組織實施中央財政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對尚不能通過農機專項鑒定取得補貼資質的創新產品和成套設施設備給予支持,積極探索補貼建設標準成熟的烘干機配套設施、溫室大棚骨架和標準化豬舍鋼結構、智能養殖(含漁業)設備、果菜茶初加工等成套設備。
在確保資金供需緊平衡的基礎上,圍繞山西省糧食生產薄弱環節、特色農業生產急需機具和高端、復式、智能農機產品的推廣應用,選擇不超過10個品目的產品提高補貼額,測算比例經報農業農村部備案后可提高至35%,其中,通用類機具的補貼額可高于相應檔次中央財政資金補貼額,增長幅度控制在20%以內。對輪式拖拉機等區域內保有量明顯過多、技術相對落后的機具,到2023年將其補貼額測算比例降低至15%及以下。
內蒙古:將烘干、畜禽養殖等成套設備納入補貼試點范圍
7月底,內蒙古自治區農牧廳、財政廳印發了《內蒙古自治區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
文件明確,要突出穩產保供機具供給,優先把糧食、生豬、牛、羊等重要農畜產品生產所需機具列入補貼范圍,應補盡補。結合內蒙古實際情況,逐步把烘干、標準化豬舍、畜禽養殖、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等方面成套設施裝備納入農機新產品補貼試點范圍,加快推廣應用步伐;推廣使用智能終端和應用智能作業模式,深化北斗系統在農牧業生產中的推廣應用,對暫時無法開展農機鑒定的高端智能創新農機產品開辟綠色通道,通過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予以支持;加快節能環保、精準、大型復式農機具技術推廣,加大數字化、智能化和丘陵山區特色產業發展產品的支持力度。逐步降低我區保有量過多、技術相對落后的輪式拖拉機等機具品目的補貼額,將部分低價值的機具逐步退出補貼范圍。
組織實施中央財政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對尚不能通過農機專項鑒定取得補貼資質的創新產品和成套設施裝備等給予支持,重點補貼建設標準成熟的烘干機配套設施、溫室大棚骨架和標準化豬舍鋼結構、智能養殖(含漁業)設備等,實施工作另行通知。開展植保無人駕駛航空器購置補貼工作
補貼標準方面,農機購置補貼實行定額補貼。高性能免耕播種機、水稻插(拋)秧機測算比例不超過35%,其余機具品目測算比例不超過30%。
來自:農機網
河南:資金分配向糧油作物種植大縣、農機化薄弱地區傾斜
6月份,河南省農業農村廳、河南省財政廳印發了《河南省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在政策實施重點上,文件明確,要優先保障糧食、生豬等重要農畜產品生產、丘陵山區特色農業生產以及支持農業綠色發展和數字化發展所需機具的補貼需要,將更多符合條件的高端、復式、智能產品納入補貼范圍。按年度將區域內保有量明顯過多、技術相對落后的機具品目剔除出補貼范圍。
文件指出,補貼資金按因素法切塊下達,各省轄市要結合本地實際需求情況將資金細化到縣(市、區),并報省級備案。資金分配要向糧油作物種植大縣、農機化薄弱地區和高標準糧田建設任務較重的縣(市、區)適當傾斜。
此外,繼續在全省范圍開展農機報廢更新補貼工作。鼓勵各地積極開展農機報廢更新補貼,加快淘汰耗能高、污染重、性能低的老舊農機具。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要與農機購置補貼相銜接,機具更新可在機具報廢之前或者同時進行操作。農機報廢更新補貼操作辦法按有關規定執行。鼓勵采取融資租賃、貼息貸款等形式購置大型農業機械。
浙江:提升畜牧、漁業、菌果蔬茶機械化水平
浙江省農業農村廳、浙江省財政廳7月份印發了《浙江省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意見》,提出到2023年,補貼各類農機具15萬臺(套)以上,補貼受益農戶10萬戶以上,推動農作物綜合機械化率提高到75%以上。
文件明確,要堅持穩產保供,將糧油、生豬等重要農產品所需機具全部列入補貼范圍,實現應補盡補,提升畜牧、漁業、菌果蔬茶等主導產業機械化、設施化水平;堅持突出重點,加大對丘陵山區機械化和小型化、輕量化農機具應用的支持力度,穩定提高重點作物、關鍵環節和智能綠色環保機具補貼標準,對保有量明顯過多、技術相對落后的機具品目或檔次實施“退坡”處理;堅持創新導向,強化對新技術、新機具的推廣力度,重點支持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端農機產品,通過補貼政策引導推動創新產品質量標準建設;堅持數字賦能,鼓勵北斗、5G、AI人工智能等技術與農機裝備融合,加大無人駕駛、自動感知、智能終端等數字化裝備推廣力度,提高農機補貼數字化管理能力,確保農業生產數據。
對水稻插秧機、谷物烘干機、秧苗移栽機、打(壓)捆機等實行累加定額補貼,資金由省與縣(市、區)共同承擔,其中財政轉移支付一類地區由省財政承擔60%,縣(市、區)財政承擔40%;財政轉移支付二類地區由省財政承擔40%,縣(市、區)財政承擔60%。累加定額補貼機具范圍可根據需要,按年度調整。
山西:積極探索糧食烘干、溫室大棚、智能養殖等成套設備試點工作
7月下旬,山西省農業農村廳、山西省財政廳印發《2021-2023年全省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
文件明確了實施重點:將糧食、生豬等重要農畜產品生產所需機具全部列入補貼范圍,探索開展糧食烘干等成套設施裝備及高端智能自主創新農機新產品補貼試點工作;推廣使用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智能終端設備,確保農業生產數據;提高糧食生產薄弱環節所需機具、丘陵山區特色產業發展急需機具以及高端、復式、智能農機具的補貼額,降低輪式拖拉機等區域內保有量明顯過多、技術相對落后機具的補貼額,逐步將部分低價值的機具退出補貼范圍;推廣應用手機APP、人臉識別、補貼機具二維碼管理和物聯網監控等技術,加快推進補貼全流程線上辦理。
繼續組織實施中央財政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對尚不能通過農機專項鑒定取得補貼資質的創新產品和成套設施設備給予支持,積極探索補貼建設標準成熟的烘干機配套設施、溫室大棚骨架和標準化豬舍鋼結構、智能養殖(含漁業)設備、果菜茶初加工等成套設備。
在確保資金供需緊平衡的基礎上,圍繞山西省糧食生產薄弱環節、特色農業生產急需機具和高端、復式、智能農機產品的推廣應用,選擇不超過10個品目的產品提高補貼額,測算比例經報農業農村部備案后可提高至35%,其中,通用類機具的補貼額可高于相應檔次中央財政資金補貼額,增長幅度控制在20%以內。對輪式拖拉機等區域內保有量明顯過多、技術相對落后的機具,到2023年將其補貼額測算比例降低至15%及以下。
內蒙古:將烘干、畜禽養殖等成套設備納入補貼試點范圍
7月底,內蒙古自治區農牧廳、財政廳印發了《內蒙古自治區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
文件明確,要突出穩產保供機具供給,優先把糧食、生豬、牛、羊等重要農畜產品生產所需機具列入補貼范圍,應補盡補。結合內蒙古實際情況,逐步把烘干、標準化豬舍、畜禽養殖、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等方面成套設施裝備納入農機新產品補貼試點范圍,加快推廣應用步伐;推廣使用智能終端和應用智能作業模式,深化北斗系統在農牧業生產中的推廣應用,對暫時無法開展農機鑒定的高端智能創新農機產品開辟綠色通道,通過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予以支持;加快節能環保、精準、大型復式農機具技術推廣,加大數字化、智能化和丘陵山區特色產業發展產品的支持力度。逐步降低我區保有量過多、技術相對落后的輪式拖拉機等機具品目的補貼額,將部分低價值的機具逐步退出補貼范圍。
組織實施中央財政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對尚不能通過農機專項鑒定取得補貼資質的創新產品和成套設施裝備等給予支持,重點補貼建設標準成熟的烘干機配套設施、溫室大棚骨架和標準化豬舍鋼結構、智能養殖(含漁業)設備等,實施工作另行通知。開展植保無人駕駛航空器購置補貼工作
補貼標準方面,農機購置補貼實行定額補貼。高性能免耕播種機、水稻插(拋)秧機測算比例不超過35%,其余機具品目測算比例不超過30%。
來自:農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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