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畝最高補貼220元!新疆開展2021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
2021-06-18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業農村廳8040
核心提示:【農機1688網 補貼動態】 為扎實推進2021年新疆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工作,穩步提升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效能,促進糧食生產和農民持
【農機1688網 補貼動態】 為扎實推進2021年新疆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工作,穩步提升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效能,促進糧食生產和農民持續增收,近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業農村廳辦公室印發了《2021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對相關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實施方案》指出,要以保障糧食等重要農產品有效供給和促進農民持續增收為重點,完善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體系,引導農民自覺提升耕地地力,推動糧食生產能力穩步提升,促進種植業結構合理調整,確保全區農業經濟健康發展和民生持續改善,著力構建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農業產業新發展格局。
《實施方案》明確補貼對象為所有合法的實際農業種植者(含農場職工)。補貼條件如下:
1、依法依規明確享有耕地承包權,耕地實際用于種植小麥、玉米、青貯飼料、苜蓿等特定作物。
2、補貼耕地要積極開展秸稈綜合利用,落實深松整地等保護耕地地力,提升耕地質量等具體措施。
3、同一地塊一年只能補貼一次,以正播作物優先作為補貼對象予以補貼,復播玉米、苜蓿不得列入補貼對象。
4、補貼作物以種植冬小麥、春小麥、正播籽粒玉米、青貯飼料、苜蓿和特色經濟作物的先后順序依次發放補貼。
5、果糧間作田按照科學折實后的糧食播種凈面積,給予核定補貼。
此外,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列入自治區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范圍:
1、已作為畜牧養殖場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糧田轉為設施農業用地、非農業征(占)用耕地等已改變用途的耕地;2.長年拋荒地、占補平衡中“補”的面積、質量達不到耕種條件的耕地;
3、已經納入自治區退耕還林、還草(天然林地、草地)及退地減水范圍的耕地;
4、違法開墾且未納入糧食生產功能區范圍的耕地不給予補貼。
補貼標準方面,種植冬小麥的耕地,每畝補貼220元; 種植春小麥的耕地,每畝補貼115 元;種植青貯飼料的耕地,每畝補貼120元;種植苜蓿的耕地,每畝補貼100元;種植玉米(不含復播)和特色經濟作物的耕地,每畝補貼18元。玉米用于青貯或收獲籽粒由各地結合申報底冊經實地核查后確定,用于青貯的按每畝120元標準進行補貼,用于收獲籽粒的按每畝18 元標準進行補貼。特色經濟作物由地縣結合當地產業發展實際和結構調整需要,確定特色經濟作物補貼范圍(不含棉花、林果、蔬菜)。
補貼面積的界定:補貼面積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面積為基礎,尚未完成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的地方,以擁有二輪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耕地面積為基礎,其它類型耕地以合法種植證明文書為基礎確定。同時實行排除法進行調整,據實核減改變耕地性質的面積,如退耕還林、還草(天然林地、草地),已轉為設施農業或畜牧養殖場使用的耕地等。
補貼資金撥付:根據2021年中央和自治區財政安排農業生產支持補貼資金情況、各地申報2020年冬小麥、春小麥、玉米、青貯飼料、苜蓿和特色經濟作物的補貼面積以及歷年結存資金三項因素,核定地(州、市)補貼資金總額。各地州要盡快將補貼資金切塊下達到各縣(市)。各縣市應及時做好補貼資金的兌付工作。自治區財政撥付各地的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有結余的,可轉入下一年度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繼續使用。資金不足的,由當地政府調劑解決。
補貼面積申報和兌付方法:建立實名公示制度,實行嚴格管理。由農民(種植戶)據實向村委會申報符合條件的耕地補貼面積,村級核實,進行實名公示(公示內容主要包括申報品種、申報面積等,公示時間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鄉(鎮)復核,縣(市)農業農村部門和地(州、市)農業農村部門核實認定。縣級農業農村部門在耕地補貼面積核準后,再次由村委會進行公示(公示內容主要包括補貼面積、補貼金額等,公示時間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由農業農村部門向財政部門提供補貼面積基礎數據和補貼發放清冊,并會同財政部門辦理補貼兌付工作。在進行兌付前,要按照分戶清冊向農民發放補貼兌現通知書,農民領取補貼兌現通知書時在分戶清冊上簽字、按手印后,由各地組織補貼資金發放,明確補貼資金為“耕地地力保護補貼”。
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的實施涉及農民切身利益,關系重大,《實施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按照惠民補貼發放要求,嚴格落實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各地州財政局負責落實補貼資金預算、會同農業農村部門制定補貼資金分配方案、撥付補貼資金、監督檢查補貼資金使用情況。農業農村局負責組織補貼面積核實和監管工作。其他有關部門協同配合,形成合力,加快推進。
《實施方案》指出,要以保障糧食等重要農產品有效供給和促進農民持續增收為重點,完善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體系,引導農民自覺提升耕地地力,推動糧食生產能力穩步提升,促進種植業結構合理調整,確保全區農業經濟健康發展和民生持續改善,著力構建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農業產業新發展格局。
《實施方案》明確補貼對象為所有合法的實際農業種植者(含農場職工)。補貼條件如下:
1、依法依規明確享有耕地承包權,耕地實際用于種植小麥、玉米、青貯飼料、苜蓿等特定作物。
2、補貼耕地要積極開展秸稈綜合利用,落實深松整地等保護耕地地力,提升耕地質量等具體措施。
3、同一地塊一年只能補貼一次,以正播作物優先作為補貼對象予以補貼,復播玉米、苜蓿不得列入補貼對象。
4、補貼作物以種植冬小麥、春小麥、正播籽粒玉米、青貯飼料、苜蓿和特色經濟作物的先后順序依次發放補貼。
5、果糧間作田按照科學折實后的糧食播種凈面積,給予核定補貼。
此外,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列入自治區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范圍:
1、已作為畜牧養殖場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糧田轉為設施農業用地、非農業征(占)用耕地等已改變用途的耕地;2.長年拋荒地、占補平衡中“補”的面積、質量達不到耕種條件的耕地;
3、已經納入自治區退耕還林、還草(天然林地、草地)及退地減水范圍的耕地;
4、違法開墾且未納入糧食生產功能區范圍的耕地不給予補貼。
補貼標準方面,種植冬小麥的耕地,每畝補貼220元; 種植春小麥的耕地,每畝補貼115 元;種植青貯飼料的耕地,每畝補貼120元;種植苜蓿的耕地,每畝補貼100元;種植玉米(不含復播)和特色經濟作物的耕地,每畝補貼18元。玉米用于青貯或收獲籽粒由各地結合申報底冊經實地核查后確定,用于青貯的按每畝120元標準進行補貼,用于收獲籽粒的按每畝18 元標準進行補貼。特色經濟作物由地縣結合當地產業發展實際和結構調整需要,確定特色經濟作物補貼范圍(不含棉花、林果、蔬菜)。
補貼面積的界定:補貼面積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面積為基礎,尚未完成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的地方,以擁有二輪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耕地面積為基礎,其它類型耕地以合法種植證明文書為基礎確定。同時實行排除法進行調整,據實核減改變耕地性質的面積,如退耕還林、還草(天然林地、草地),已轉為設施農業或畜牧養殖場使用的耕地等。
補貼資金撥付:根據2021年中央和自治區財政安排農業生產支持補貼資金情況、各地申報2020年冬小麥、春小麥、玉米、青貯飼料、苜蓿和特色經濟作物的補貼面積以及歷年結存資金三項因素,核定地(州、市)補貼資金總額。各地州要盡快將補貼資金切塊下達到各縣(市)。各縣市應及時做好補貼資金的兌付工作。自治區財政撥付各地的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有結余的,可轉入下一年度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繼續使用。資金不足的,由當地政府調劑解決。
補貼面積申報和兌付方法:建立實名公示制度,實行嚴格管理。由農民(種植戶)據實向村委會申報符合條件的耕地補貼面積,村級核實,進行實名公示(公示內容主要包括申報品種、申報面積等,公示時間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鄉(鎮)復核,縣(市)農業農村部門和地(州、市)農業農村部門核實認定。縣級農業農村部門在耕地補貼面積核準后,再次由村委會進行公示(公示內容主要包括補貼面積、補貼金額等,公示時間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由農業農村部門向財政部門提供補貼面積基礎數據和補貼發放清冊,并會同財政部門辦理補貼兌付工作。在進行兌付前,要按照分戶清冊向農民發放補貼兌現通知書,農民領取補貼兌現通知書時在分戶清冊上簽字、按手印后,由各地組織補貼資金發放,明確補貼資金為“耕地地力保護補貼”。
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的實施涉及農民切身利益,關系重大,《實施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按照惠民補貼發放要求,嚴格落實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各地州財政局負責落實補貼資金預算、會同農業農村部門制定補貼資金分配方案、撥付補貼資金、監督檢查補貼資金使用情況。農業農村局負責組織補貼面積核實和監管工作。其他有關部門協同配合,形成合力,加快推進。
更多>同類農機資訊
推薦圖文
推薦農機資訊
- 河南省2024-2026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第一批)公示
- 關于《甘肅省2024-2026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第一批)》的公示
- 《2024—2026年全國通用類農業機械中央財政資金最高補貼額一覽表(公示稿)》公示
- 云南省2024年第一批農機補貼產品形式審核情況的補充公示
- 農業農村部鄭重聲明!
- 內蒙古自治區2021-2023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輔助駕駛(系統)設備等補貼額調整、種子清選機等退出補貼范圍
- 關于發布農業輪式拖拉機先進性評價結果(第二批)的公告
- 關于2023年第六批國家支持的農機推廣鑒定結果的通報
- 補貼額一覽表|山西省農業機械發展中心關于小麥鎮壓機(專項鑒定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的公示
- 補貼額一覽表|陜西省2021-2023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2023年第二批調整)的公示
點擊排行
- 14751河南省2024-2026年農機補貼額一覽表(第一批)公告
- 14662河南省關于2024年農機購置補貼投檔機具(第三批)復核結果的公示
- 14473安徽省開展2024年度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產品企業自主投檔工作的通知
- 14134貴州省2024—2026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資金補貼額一覽表(第一批)
- 13745遼寧省2024年第一批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投檔產品形式審核結果的通知
- 13736浙江省2024年第三批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產品的通告
- 13547江西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對2024-2026年農機購置補貼一覽表(第一批)
- 13418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24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產品歸檔信息(第四批)的公示
- 13309山西省2024-2026年農機補貼額一覽表(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