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定!2021年全國農機購置補貼資金190億元,比去年增加20億元
3月12日,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印發了《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新一輪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工作作出了部署。近日,兩部有關負責人就《意見》的主要精神要求和貫徹落實有關問題接受了記者專題采訪。
記者: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以來取得了怎樣的成效?
答:農機購置補貼是黨中央、國務院出臺的一項重要的強農惠農富農政策,是《農業機械化促進法》明確規定的重要扶持措施。2004年政策出臺以來,支持強度逐漸加大,惠及范圍不斷擴大,政策效果持續顯現。截至2020年底,中央財政累計投入2392億元,扶持3800多萬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購置各類農機具4800多萬臺(套)。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大幅增加,累計投入1863億元,年均超過200億元,扶持2459萬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購置各類農機具3157萬臺(套)。
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實施,支持推動了我國農機裝備水平和農業機械化水平的大幅度提升,為增強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保障糧食、增加農民收入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撐。
一是推動了農業機械化快速發展。農機裝備總量持續增長,農機化水平快速提高。2020年,農機總動力10.3億千瓦,農機保有量2.04億臺(套),分別較2003年增長72%和63%。農作物耕種收綜合機械化率71%,較2003年提高39個百分點,小麥、水稻、玉米等主要農作物耕種收綜合機械化率均已超過80%;畜牧養殖、水產養殖、設施農業、農產品初加工機械化率分別達到36%、31%、40%和39%,均較2003年大幅提升。
二是促進了農機工業發展壯大。2020年,規模以上農機企業1615家,實現主營業務收入2533億元,分別較2003年增長10%和236%。適應我國農業生產的農機工業體系逐步完善,我國已成為農機制造和使用大國。
三是加快了農業生產性服務業發展。2020年,農機服務組織19.46萬個,其中農機合作社7.89萬個,占比超過40%;農機戶4008萬個,其中農機作業服務專業戶423.2萬個;農機作業服務收入達到3540億元,較2003年增長80%,農機社會化服務成為農業生產性服務業的主力軍、排頭兵。跨區作業、生產托管等服務不斷擴大,農機作業規模化、專業化程度越來越高,支撐了其他農業經營組織的發展,在推進小農戶與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中發揮了重要橋梁作用。
記者:新一輪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總體上是如何考慮的?
答: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工作在保持上一輪政策實施框架總體穩定的基礎上,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新時期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三農”工作的有關決策部署,以穩定實施政策、限度發揮政策效益為主線,突出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穩重點、擴范圍、優服務、強監管、提效能,著力提升政策實施的精準化、規范化、便利化水平,支持引導農民購置使用先進適用的農業機械,引領推動農業機械化向全程高質轉型升級,加快提升農業機械化產業鏈現代化水平,為確保糧食等重要農產品有效供給、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推進鄉村振興和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堅實支撐。在支持重點方面著力突出穩產保供。將糧食、生豬等重要農產品生產所需機具全部列入補貼范圍,應補盡補。將育秧、烘干、標準化豬舍、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等方面成套設施裝備納入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范圍,加快推廣應用步伐。在補貼資質方面著力突出農機科技自主創新。通過大力開展農機專項鑒定,重點加快農機創新產品取得補貼資質條件步伐,盡快列入補貼范圍;對暫時無法開展農機鑒定的高端智能創新農機產品開辟綠色通道,通過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予以支持。在補貼標準方面著力做到“有升有降”。提高重點區域水稻插(拋)秧機、重型免耕播種機、玉米籽粒收獲機等糧食生產薄弱環節所需機具,丘陵山區特色農業發展急需機具以及高端、復式、智能農機產品的補貼額測算比例,逐步降低區域內保有量明顯過多、技術相對落后的輪式拖拉機等機具品目或檔次補貼標準。在政策實施方面著力突出優化營商環境。提升信息化水平,加快推進補貼全流程線上辦理。加快補貼資金兌付,保障農民和企業合法權益。優化辦理流程,縮短機具核驗辦理時限。暢通產業鏈供應鏈,營造良好營商環境,保障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對經司法機關認定為惡意拖欠農機生產經銷企業購機款的購機者,取消其享受補貼資格。在政策管理方面著力提升監督效能。充分發揮專業機構技術優勢和大數據信息優勢,提升違規行為排查和監控能力,強化農財兩部門聯合查處和省際聯動處理,從嚴整治違規行為,有效維護政策實施良好秩序。
記者:中央財政資金補貼機具種類范圍有哪些變化?
答:補貼的機具種類范圍由2018—2020年的15大類42個小類153個品目調整擴展為15大類44個小類172個品目,基本涵蓋了糧食等主要農作物以及生豬等重要畜禽產品全程機械化生產所需的主要機具裝備。重點增加了丘陵山區農業生產和畜牧水產養殖、農產品初加工急需以及支持農業綠色發展和數字化建設的機具品目,減少區域內保有量明顯過多、技術相對落后的機具品目或檔次,以進一步滿足農業機械化全程高質轉型升級發展的需要。《意見》明確,各省要根據農業生產需要和資金供需實際,落實“有進有出”的原則從補貼范圍中選取本省補貼機具品目,優先保障糧食、生豬等重要農畜產品生產、丘陵山區特色農業生產以及支持農業綠色發展和數字化發展所需機具的補貼需要,將更多符合條件的高端、復式、智能產品納入補貼范圍,提高補貼標準、加大補貼力度,并按年度將區域內保有量明顯過多、技術相對落后的機具品目或檔次剔除出補貼范圍。補貼范圍可針對各省提出的增補建議進行調整,具體工作按年度進行。
記者:在補貼標準方面有哪些變化?
答:新一輪農機購置補貼總體上繼續實行定額補貼,依據同檔產品上年市場銷售均價按不超過30%的比例測算確定各檔次補貼額,且通用類機具補貼額不超過農業農村部發布的補貼額。
為提高政策實施的精準化、便利化水平,賦予省級更大自主權,推動補貼標準“有升有降”,在四個方面推出了新舉措。一是農業農村部、財政部統一制定發布補貼范圍內各機具品目的主要分檔參數,各省在此基礎上優化參數及增加分檔。二是明確各省圍繞提升糧食生產薄弱環節和丘陵山區農機化水平、支持引導農民購置使用高端、智能農機產品,可選擇不超過10個品目的產品,或同一品目不同檔次的產品,提高其補貼額測算比例至35%,且通用類機具的補貼額可在20%的幅度內高于相應檔次中央財政資金補貼額。三是要求各省選擇區域內保有量明顯過多、技術相對落后的輪式拖拉機等機具品目或檔次,降低其補貼標準,到2023年將其補貼額測算比例降至15%以下,推進農機裝備轉型升級和結構優化。四是明確各省在公開補貼產品信息表時,不再公布具體產品的補貼額,增強購機者議價自主權,鼓勵市場充分競爭,防范部分企業按照補貼額來定價,維護市場公平。
記者:在支持脫貧地區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方面有哪些舉措?
答:新一輪農機購置補貼政策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有關決策部署,繼續加大對脫貧地區的支持力度。一是將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因素作為補貼資金分配的重要測算因素,盡限度滿足脫貧地區的補貼資金需求。二是優先將脫貧地區特別是丘陵山區農業生產需要的機具品目列入補貼范圍,包括食用菌生產、果業發展、茶葉生產以及薯類、瓜果菜蔬和蓮子、板栗、辣椒等特色產品生產初加工等方面的品目,不斷滿足脫貧地區農民群眾的購機需求。三是選取脫貧丘陵山區農業特色產業發展急需機具,將補貼額測算比例提高至35%,緩解脫貧地區農民群眾的購機籌資壓力。四是繼續在西藏和新疆南疆五地州(含南疆墾區)開展差別化農機購置補貼試點,適當提高補貼標準,支持當地農牧民購機用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