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訪談》強推土地為哪般
本期節目主要內容:土地流轉,現在在農村很常見了,一般來講就是農戶把自家的土地經營權流轉給其他農戶或經濟組織,這有利于農業的規模化、現代化經營。我國的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土地經營權流轉應當遵循“依法、自愿、有償”原則。但是,今年8月底,陸續有一些貴州修文縣的村民反映,當地在沒有和他們達成協議的情況下,就組織人員和機械鏟除了他們田里的作物,這是怎么回事呢?
貴州修文縣龍場鎮程官村村民今年8月24日拍攝的畫面顯示,當天,多臺挖掘機和鏟車正在翻挖田地,而當時地里已長滿了水稻、蔬菜、玉米等農作物。
記者了解到,8月24日至8月27日,程官村的田地先后兩次被強行翻挖。8月30日記者來到龍場鎮程官村,當時正下著雨,農田里還有多臺鏟車正在平整土地。在履帶碾壓過的地塊上,還依稀可以看到殘存的水稻、玉米、蔬菜等農作物。
村民們告訴記者,挖掘機、鏟車進場時,多數農作物都還沒有到收獲時節,而且事發突然,很多村民聞訊趕回來后,地里的農作物已經被強挖了。
村民在自家承包的田地辛辛苦苦種下作物,眼看著就要收獲,為什么會被毀呢?
在程官村村委會門口的宣傳欄上,記者看到了一份蓋有修文縣人民政府公章的通告:修文縣按照上級的統一安排,需要在2019年建設4000畝的高標準蔬菜保供基地,涉及包括程官村在內的7個行政村。通告上說,這既是“重大民生工程”,也是“一項政治任務”,要求涉及的三個鄉鎮和縣直單位強化落實、壓實責任,同時還要求群眾務必“在思想上認同,在行動上支持”。
原來,程官村田地被挖是為了流轉土地,用來建設高標準蔬菜保供基地。
增加農民收入,解決市民菜籃子問題,初衷應該是好的。據了解,建設蔬菜保供基地需要在7個村分別流轉出連片的土地,由貴陽市農投公司負責建設蔬菜大棚,其中程官村的任務最多,要流轉出1100畝土地。然而程官村的一些村民告訴記者,他們并不認同這項工作。
據了解,這項流轉工作由龍場鎮政府負責,由程官村集體實施,項目期限為24年。根據合作協議,農戶將得到每年每畝800元的流轉費,此外,若蔬菜大棚項目產生利潤,還會將利潤的15%支付給村民。
村民何金頤算了一筆賬,他家有2畝地,若流轉出去,每畝800元的流轉費,加上15%的分紅,一年收入不到5000元,而自己種植陽藿,一年可以收入1萬多元。這樣的土地流轉肯定不劃算。
有村民告訴記者,此前有人找到他們說,蔬菜基地建成后,還可以優先請流轉土地的農民在基地務工。
村民余昌銀說,對方并沒有同意和他簽訂正規勞動合同。
在合作協議上,記者也沒有找到流轉土地的村民在基地務工的相關內容。
收益沒有保障,就業也沒保障,因此在七、八月份干部來到村里動員時,除了原本就把土地撂荒的農戶外,響應者并不多。直到8月底土地被強挖時,仍有很多村民沒有同意流轉。
記者了解到,土地集中流轉工作在程官村推進的難度很大,一方面是因為這里緊鄰縣城,農戶自己種植的農產品本來就不愁銷路,如果流轉了土地,農戶收益低、就業也沒保障,村民自然不愿流轉土地。另外還有一個重要原因,那就是兩年前這里的一個蔬菜基地建設項目的失敗。
跟隨著幾位村民,記者來到了一片已經平整過的土地,發現土地荒蕪,野草有的比大棚都高了。
據了解,在2017年10月,程官村的兩百余戶村民共流轉了700多畝土地給修文縣農投公司。當時簽訂的協議顯示,龍場鎮政府、程官村村委會以及村集體企業共同參與了這一次流轉,而且上面同樣寫明了會將盈利的15%給原承包農戶。兩年多的時間過去了,村民們卻沒有得到分紅。
村民張慶富告訴記者,2017年,他把自家的4畝土地流轉給縣農投公司,但是兩年多的時間里,僅僅得到了共計6400元的流轉費。這兩年為了生計,張慶富只好去附近的工廠打零工。
采訪中,程官村的村干部也表示,前一次的失敗,讓村民們對強行推進的產業化項目失去了信心,因此這一次由村集體承擔的流轉工作困難重重。
據了解,這次程官村承擔的1100畝蔬菜基地建設任務中包括了兩年前已經流轉的700多畝,另外還需要流轉300多畝,涉及上百農戶。然而直到8月27日強行推進時,仍有約一半的農戶沒有同意流轉。
根據村民提供的證據,約一半農戶沒有簽流轉協議,不同意對自家的承包地進行流轉,然而,挖掘機和鏟車卻直接推掉了村民們種植的農作物,強挖了村民承包的田地。
農村土地是集體所有,那么,村委會、鎮政府是不是因此就可以代替村民作土地流轉決定,甚至強制農民服從土地流轉決定呢?我國的“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規明確規定:土地經營權流轉應當遵循“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沒有農戶的書面委托,農村基層組織無權以任何方式決定流轉農戶的承包地,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迫或者阻礙土地經營權流轉。
那么,負責這次土地流轉的龍場鎮政府又是怎么看待強制翻挖、流轉農戶田地的呢?
修文縣龍場鎮副鎮長方杰也承認,這樣肯定是不合法。
既然明明知道強制翻挖、流轉農戶田地“肯定是不合法”,為什么還要急于強行推進土地流轉呢?
記者從當地了解到,今年上半年修文縣接到上級交付的一項任務,要在8月30日前完成4000畝土地的流轉和平整工作,隨后交給貴陽市農投公司組織開展蔬菜基地建設。然而由于大部分基地的選址都是在今年六月底和七月初才完成、建設規劃也有很大變化,因此留給修文縣各級干部的時間很緊,根本等不到當季農作物完全收獲。
在修文縣龍場鎮程官村,記者看到了一份由貴陽市農投集團報送上級“高標準蔬菜保供基地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的緊急請示報告。緊急請示中提到,截至今年8月15日,修文縣僅啟動土地整理約600畝,僅完成建設任務的15%,請求領導小組督促修文縣政府加大對該項目的推進力度。這份報告發出后的十多天時間里,修文縣的多個村子就出現了大范圍強挖田地、強行推進土地流轉的現象。
就這樣,一個調整產業結構、發展蔬菜產業的民生工程大大變了模樣。
當地有關部門流轉土地,搞規模化專業化種植,初衷應該說是好的,但凡事都應當依法依規,才能把好事辦好。如果一件事真能給農民帶來實實在在的收益,他們沒有道理不想干。但如果農民看到的是失敗的先例,換誰也不愿意干。強扭的瓜不甜,土地流轉也一樣,農民自愿是前提。違背了農民的意愿,其實也就違背了干這件事情的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