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農村部:家庭農場發展,不以規模論英雄
2019-09-19
光明日報5720
核心提示:“要引導家庭農場根據產業特點和自身經營管理能力,包括當地的資源情況,來實現的規模效益。未來家庭農場,要以效益論英雄,而不是以規模論英雄。”在18日舉行的專題新聞發布會上,農業農村部政策與改革司司長趙陽指出。
“要引導家庭農場根據產業特點和自身經營管理能力,包括當地的資源情況,來實現的規模效益。未來家庭農場,要以效益論英雄,而不是以規模論英雄。”在18日舉行的專題新聞發布會上,農業農村部政策與改革司司長趙陽指出。
作為新型經營主體,家庭農場的發展對于促進農業規模化經營、保障糧食意義重大。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庭農場發展較快,發展形勢較好,家庭農場的發展取得了初步成效。
趙陽介紹,截至2018年年底,進入農業農村部門家庭農場名錄的有60萬家,比2013年增長了4倍多。據監測,平均每個家庭農場勞動力為6.6人,其中雇工1.9人,在登記名錄中的家庭農場經營土地面積為1.6億畝,其中71.7%的耕地來自于租賃。到去年年底,全庭農場年銷售農產品的總值為1946億元。
經國務院同意,中央農辦、農業農村部等11部門和單位日前聯合印發了《關于實施家庭農場培育計劃的指導意見》(簡稱《指導意見》),明確提出加快培育出一大批規模適度、生產集約、管理先進、效益明顯的家庭農場。
《指導意見》明確,到2020年,支持家庭農場發展的政策體系基本建立,管理制度更加健全,指導服務機制逐步完善,家庭農場數量穩步提升,經營管理更加規范,經營產業更加多元,發展模式更加多樣。到2022年,支持家庭農場發展的政策體系和管理制度進一步完善,家庭農場生產經營能力和帶動能力得到鞏固提升。《指導意見》還提出,要完善登記和名錄管理制度,以縣(市、區)為單位引導家庭農場適度規模經營,取得規模效益;把符合條件的種養大戶、專業大戶納入家庭農場范圍;建立健全政策支持體系,依法保障家庭農場土地經營權等。
“《指導意見》提出實施家庭農場培育計劃過程中堅持規模適度,要引導家庭農場根據產業特點和自身經營管理能力,包括當地的資源情況,來實現的規模效益,特別是要防止片面地追求土地等生產資料過度集中,要防止‘壘大戶’。”趙陽表示。
標簽:
家庭農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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