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4705萬元!山西將打造6個秸稈綜合利用“樣板縣”
四、項目內容及支持環節、補助標準
(一)實施區域及資金分配
按照農業農村部“集中投入,整縣推進”的要求,省廳采取因素分配法將中央財政資金4705萬元下達6市,由市遴選確定項目縣并將資金分配到縣。具體為臨汾市浮山縣784萬元、運城市稷山縣785萬元、晉城市高平市784萬元、忻州市原平市784萬元、晉中市祁縣784萬元、長治市上黨區784萬元。
(二)支持對象
從事秸稈肥料化、飼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及農機專業服務的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社會化服務組織,支持對象盡量集中,避免過于分散。
(三)支持環節及補貼標準
中央財政補助資金采取“以獎代補”方式,按照“誰利用秸稈、誰實施作業、誰享受補助”、“資金與任務相匹配”的原則對秸稈綜合利用的實施主體進行適當補助。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由試點縣根據試點任務自主安排,補助資金主要用于補助試點縣秸稈綜合利用項目設施設備費用、收儲運站(點)費用、田間作業費用、離田加工利用費用、終端監測設備費用、示范觀摩現場會以及人員參加培訓等費用。
1.秸稈直接還田
以實施玉米、小麥等作物秸稈直接還田為重點,制定秸稈機械化直接還田技術標準和作業質量規范,因地制宜示范推廣粉碎旋耕還田和整稈深翻還田等技術模式,提高秸稈機械化還田質量。支持、鼓勵實施項目的作業農機安裝機載物聯網終端系統和建設農機作業物聯網縣級管理平臺,以便于實時監管、精準統計秸稈還田、秸稈打捆作業的面積、數量及質量,提高監管工作效率。對地塊較為分散、大馬力機械不宜操作的地區,加快秸稈覆蓋、堆漚腐熟等還田方式的推廣示范,切實提高秸稈還田質量。按照還田面積對秸稈直接還田給予適當補助。
2.秸稈離田加工利用
圍繞秸稈離田加工利用,支持發展一批市場化利用主體,延伸產業鏈、提升價值鏈,加快推進秸稈綜合利用產業結構優化和提質增效。對以秸稈為原料的飼料加工、有機肥生產、生物質能發電、生物質清潔供暖、秸稈成型燃料、秸稈食用菌種植、秸稈工業原料加工等飼料化、肥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的,按照秸稈收儲利用量給予適當離田利用補助。
3.秸稈收儲運體系建設
加快培育秸稈收儲運社會化服務組織,選擇集中連片區域,支持建立健全秸稈收儲運體系,推動形成商品化秸稈收儲和供應能力,實現秸稈收儲運的專業化和市場化。根據秸稈可收集量和運輸半徑,因地制宜建設秸稈收集儲運點,按實際需求補助拖拉機、摟草機、秸稈打捆機、壓塊機等秸稈收集、運輸、堆放設備和干草庫。
4.秸稈綜合利用政策和技術培訓
采取邀請專家指導、舉辦技術培訓班、現場示范觀摩交流等多種形式,加大秸稈綜合利用技術培訓和示范推廣力度,提高基層專業化水平。
五、組織管理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級人民政府是秸稈綜合利用的責任主體,試點縣政府要高度重視秸稈綜合利用工作,成立由縣政府分管領導、農業農村、財政及其他相關部門組成的秸稈綜合利用工作領導小組,定期研究、妥善處理秸稈綜合利用試點中的問題,確保中央財政資金及時撥付,各項工作任務有序推進,建立政府引導、部門聯動、企業實施、農民參與的工作格局。
(二)細化縣級方案。試點縣要按照省級實施方案,結合本地實際,加強對縣域秸稈綜合利用的規劃研究,以基本實現縣域秸稈全量化利用為目標,制定縣級項目實施方案,進一步細化工作目標,確定工作任務及推進措施,明確實施條件、補助對象、補助標準、實施要求和監管措施??h級實施方案報市級農業農村部門審核批復后執行。試點縣要嚴格按照批復后的實施方案開展秸稈綜合利用工作,不得擅自變更調整。
(三)強化工作職責。省級管理部門負責編制省級實施方案,切塊下達補助資金,開展試點補助資金績效評價、數據統計、工作總結和檢查督導,指導督促市、縣兩級管理部門做好秸稈綜合利用試點工作。市農業農村部門負責審核批復試點縣實施方案并于8月30日前將審批通過的方案向省農業農村廳報備,監管督導試點項目實施、補助資金使用情況,組織項目驗收,出具驗收報告??h農業農村部門負責編制縣級實施方案,制定管理實施細則,按時上報統計數據和工作進展、工作總結等基礎工作;負責審核項目單位的資質材料、考察項目單位的實施條件、研究確定項目單位及資金分配;負責組織實施秸稈綜合利用試點工作,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強生產管理,加快項目實施進度,確保按時完成試點任務及自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