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農業農村廳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工作的通知
吉農機發〔2019〕24 號
各市(州)農業農村局,長春新區農委,各縣(市、區)農業農村(農機)局:
為推進《吉林省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吉農機發〔2017〕22 號)落實,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明確農機報廢更新補貼工作有關要求的通知》(農辦機〔2018〕22 號)精神,現就進一步做好2019 年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工作通知如下。
一、積極推進試點工作。《農業農村部、財政部《關于印發?2018-2020 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農辦財〔2018〕13 號)要求:“鼓勵各省積極開展農機報廢更新補貼,加快淘汰耗能高、污染重、性能低的老舊農機具。”,我省《關于加快推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裝備產業轉型升級的實施意見》(吉政發〔2019〕10號)明確指出:“積極推進農機報廢更新,加快淘汰老舊農機裝備,促進新機具新技術推廣應用。”各地要根據農業農村部要求和我省的工作安排,抓緊組織實施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工作,已啟動的縣(市、區)要加強組織協調,加快實施進度,確保早見成效;尚未啟動的要抓緊研究部署,制定實施方案,盡早啟動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工作。
二、強化政策宣傳。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是繼農機購置補貼之后的又一項惠農政策,各地要切實提高認識,充分認識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對農機生產和裝備結構優化的重要意義,高度重視,主動作為,強化措施,抓好落實。要掌握本地機具存量和報廢需求,合理設立農機報廢回收點,及時開展報廢更新補貼試點工作。各地要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站等各類媒體,以農機經銷商、農機協會、農機新型經營主體等為工作抓手,做好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政策的宣傳和解釋說明工作;要在農機補貼辦理窗口、農機監理服務窗口、農機營銷場所等加強農機報廢更新補貼的宣傳工作。各地要及時總結報廢更新補貼試點的好經驗、好做法,遇到的問題要及時向省農機部門反饋。
三、強化監督管理。各級(農機)農業農村部門要積極爭取當地政府支持,加強與財政、商務、供銷等有關部門的密切配合與分工協作,爭取必要的工作經費,加強農機報廢更新工作的組織領導,完善農機報廢回收點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責任機制,確保工作順利推進。各地要加強對報廢機具拆解過程的監管,確保拆解人員操作。要加強農機報廢更新補貼工作監管,完善工作檔案。要嚴查偽造報廢證明、套取補貼資金等違規行為,特別要加強對農機拆解單位的監管,明確其回收拆解的主體責任,對違法違紀行為要及時查處并嚴肅追責。
四、建立季報制度。為及時了解掌握各地農機報廢更新補貼實施進度,請各市(州)農機化主管部門按季度匯總填寫《農機報廢更新補貼實施情況統計表》(見附件),并于每季度結束后 10 日內報送至省農業農村廳農業機械化管理處(農機局),省里將視試點補貼實施報送工作視情況進行通報。
吉林省農業農村廳
2019 年 7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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