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開展2019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投檔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農業機械發展中心關于開展山西省2019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投檔工作的通知 晉農機鑒函〔2019〕5號 |
各有關農機生產企業: 根據《山西省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等有關文件要求,為確保我省2019年農機購置補貼工作順利實施,現開展我省2019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投檔工作。 一、投檔產品基本條件 (一)投檔產品應為山西省農業農村廳已通告的《2018-2020年山西省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2019年調整)》范圍內的產品。 (二)投檔產品應在“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管理服務信息化平臺”(以下簡稱“鑒定平臺”) 能查詢到,證書狀態為“有效”,填報的“品目”應與公布的獲證產品“所屬品目”一致。 (三)山西省農業機械發展中心已通告的《山西省2019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批投檔信息》(詳見“山西省農機化信息網”→“山西省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通知公告欄”)中的產品不再投檔。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與投檔。 1、列入農機購置補貼黑名單數據庫的相關機具; 2、列入農機購置補貼違規通報數據庫尚未恢復補貼資格和已取消補貼資格的機具; 3、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或市場質量監督檢查中不合格的機具; 4、在山西省有質量投訴、舉報等案件未處理完結的農機產品; 5、山西省農機化主管部門列明的不應投檔的其他情形。 二、投檔工作要求 (一)投檔進度 山西省2019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投檔工作采取“電子投檔,隨投隨審,逐批通告”的辦法。即生產企業通過“山西省農機化信息網”→“山西省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自主投檔平臺”進行自主投檔(不需報送紙質材料),在本年度投檔時間內隨時投檔隨時形式審核,根據投檔情況分批次向社會通告投檔產品信息。 批投檔結果已于2019年5月28日通告,通告產品是由《山西省2018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投檔結果公告》中導出的符合2019年度補貼范圍要求并經投檔信息公示無異議的產品。 第二批投檔結果擬于7月下旬通告,通告產品為山西省農業農村廳通告的《2018-2020年山西省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2019年批調整)》和《2018-2020年山西省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2019年第二批調整)》(詳見“山西省農機化信息網”→“山西省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通知公告欄”)范圍內的產品(因NY/T 1640-2015《農業機械分類》行業標準與“鑒定平臺”未完全對接,故中耕機、平地機、大米色選機、雜糧色選機品目暫無法進行投檔),投檔產品信息匯總截止時間為7月15日。 第三批投檔結果擬于山西省農業農村廳《2018-2020年山西省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2019年第三批調整)》通告后一個月內通告,通告產品為第二批投檔產品信息匯總截止后申報的所有品目的投檔產品信息。 三批投檔通告之后,根據新申報的產品情況增加投檔通告批次,最后一批投檔產品信息通告時間為11月底。 (二)投檔流程 1、企業申報 (1)投檔系統提前設置本省補貼范圍產品品目、分檔名稱、配置參數名稱等補貼一覽表所規定的內容。 (2)投檔系統提前抓取“鑒定平臺”獲證產品信息,包括鑒定(認證)證書頒發單位、證書編號、發證日期、證書有效日期、檢驗(認證、檢測)報告、機具大類、小類、品目、產品名稱、產品型號、產品技術規格等。 (3)投檔機具主要信息來源于“鑒定平臺”,生產企業進行必要的補充完善。 (4)生產企業登錄投檔系統進行注冊。 (5)申報投檔產品。企業選擇獲證類別并填寫相應證書號,相關產品的證書信息和所屬品目自動生成,需選擇分檔并填寫相關投檔技術參數、銷售價格,上傳營業執照、承諾書(見附件1)、鑒定(認證)證書、鑒定報告、產品照片(正前、正側、正后照片和整機銘牌照片,其中輪式拖拉機還應含翻傾防護裝置側面照片)以及其他文件。 2、形式審核 (1)投檔信息是否完整。 (2)上傳的文件是否齊全、照片是否清晰,企業承諾書是否簽字蓋章,證書、報告是否有效。 (3)選擇分檔是否準確。 (4)填寫的基本配置和參數是否準確、依據充分。 (5)投檔產品信息完善且準確的,審核通過;投檔產品信息不完善或不準確的,注明問題,退回企業補充完善相關信息,重新審核;投檔產品不符合投檔要求的,注明原因,審核不通過。 (6)分批次匯總形成《山西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投檔信息(公示稿)》,公示內容包含:機具的大類、小類、品目、檔次、企業名稱、機具名稱、機具型號、基本配置和參數、補貼額、鑒定(認證)證書編號、審核結果等,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7)農機生產企業對于公示的投檔機具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在公示期間提出反饋意見,經核實確屬審核結果有誤的,予以更正處理。根據公示結果形成《山西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投檔信息表(通告稿)》向社會進行通告。 3、查詢結果 企業可隨時查詢投檔結果,數據對應狀態包括: (1)“待上報”。可隨意修改填報資料,如需上報,請選擇信息上報,進行上報操作。 (2)“待修改”。可根據形式審核意見對相應內容作出修改,選擇修改后上報,進行上報操作。 (3)“形式審核完畢”。為已通過的產品。 (4)“不通過”。為不通過的產品。 其他狀態均為形式審核中的狀態,請耐心等待。 (三)注意事項 (1)投檔時間:2019年6月14日至11月20日。 (2)企業應對填報信息認真審核,上傳的所有資料要求文字清晰、圖片清楚。 (3)企業應對所填報的投檔參數信息及相關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由于產品信息和材料不實或不一致所造成的后果由企業承擔。 三、部分品目的檔次信息征集要求 《2018-2020年山西省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中部分品目的分檔信息不完善,部分農機產品無法進行投檔,現面向社會進行相關產品信息的征集,包含“檔次名稱”、“基本配置和參數”、“銷售價格”等,說明如下: 1、信息征集與投檔工作同步進行,企業通過上述“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自主投檔平臺”進行自主申報,申報產品應在調整范圍之內(見附件2)。 2、申報產品基本條件與投檔產品基本條件一致。 3、申報流程(詳見附件3),其中: (1)“產品征集設置在品目上”表示無分檔信息,需完善檔次名稱、基本配置參數、銷售價格信息,并上傳發票或第三方價格評估報告。 (2)“產品征集設置在分檔上”表示分檔無補貼額,需提供銷售價格信息,并上傳發票或第三方價格評估報告。 備注: a. “檔次名稱”填寫企業建議分檔名稱(附件2中未確定“檔次名稱”的); b. “基本配置和參數”填寫與分檔相關的基本配置和主要技術參數(附件2中未確定“基本配置和參數”的); c. “銷售價格”填寫售價; d. 上傳文件除投檔要求的文件之外,還需提供該產品不同區域10份銷售價格發票(加蓋企業公章的掃描件),無銷售發票或發票不全的需提供第三方評估報告。 4、申報時間截止至6月30日。 5、我中心根據征集到的產品信息確定新增品目的分檔及補貼額,向社會通告《2018-2020年山西省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2019年第三批調整)》。 6、我中心通過“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自主投檔平臺”將征集到的產品信息退回企業進行完善。企業可根據山西省農業農村廳通告的《2018-2020年山西省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2019年第三批調整)》要求重新選擇“檔次名稱”,填寫“基本配置和參數”等相關信息,確認后方可上報。 四、聯系方式 山西省農業機械發展中心鑒定部 聯 系 人:李世偉 王成 聯系電話:0351—6285109 2、2018-2020年山西省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2019年第三批調整)(待征集) 山西省農業機械發展中心 2019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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