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每年補助1萬元,連補3年!大學畢業生從事現代農業相關政策了解一下!
2018-10-22
浙江農業7330
核心提示:大學畢業生、從事現代農業,如果你同時滿足以上這兩個條件,那么,《浙江省農業廳等3部門關于做好大學畢業生從事現代農業相關政策銜接落實工作的通知》(浙農計發〔2018〕11號)有必要了解一下!
大學畢業生、從事現代農業,如果你同時滿足以上這兩個條件,那么,《浙江省農業廳等3部門關于做好大學畢業生從事現代農業相關政策銜接落實工作的通知》(浙農計發〔2018〕11號)有必要了解一下!
補助標準
根據浙政辦發〔2010〕141號文件規定,我省對經濟欠發達縣(市、區)和其他縣(市、區)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大學畢業生每人每年分別補助1萬元、0.5萬元,連續補助3年。2018年起財政補助標準統一調整為每人每年補助1萬元,連續補助3年,由市、縣(市、區)財政承擔。原已享受大學生從事現代農業補助且尚未滿三年的,從2018年開始,按新標準進行補助,時間不重新計算。
大學畢業生從事現代農業補助和浙委辦發〔2017〕46號文件規定的初次創辦現代農業企業的創業補貼、到現代農業企業就業的就業補貼不重復享受。
補助條件
補助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以上學歷、年齡35周歲以下,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大學畢業生:
(一)在省內專職從事種植業、養殖業達到一定規模(含家庭農場、具體由縣級政府規定),承包土地期限在5年以上并簽訂規范化承包(流轉)合同的;
(二)牽頭興辦農民專業合作社,擔任理事長,并被縣級以上主管部門認定為規范化農民專業合作社的;
(三)在經主管部門評定的縣級以上規范化農民專業合作社工作,簽訂勞動合同且合同期在一年以上,辦理相應社會保險,年基本報酬不少于2萬元的。
補助工作流程
(一)縣(市、區)農業部門會同財政、人力社保部門開展部署;
(二)縣(市、區)農業部門對申報信息進行初審,提出初審意見,會縣(市、區)財政局、人力社保局開展聯審;
(三)聯審結果經公示無異議后,由市或縣(市、區)財政撥付補助資金。
標簽:
現代農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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