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土地宜機化整治獎補標準出爐!
為確保重慶市土地宜機化整治更加科學有效實施,重慶市決定在全市推行土地宜機化整治先建后補。
基本原則:
一是堅持科學布局,綠色生態原則。優先在集中連片規?;洜I、具備農村“三變”改革條件、干部群眾和業主積極性高、具有窗口示范效應的地方選點布局。貫徹綠色生態理念,盡量利用既有成果、盡量輕簡工程措施。用機械化綠肥生產、機械化秸稈糞污還田培肥土壤。
二是堅持涉農項目建設“放管服”原則。根據《重慶市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行動計劃》(渝委發〔2018〕1號)精神,土地宜機化整治符合涉農項目建設“放管服”規定,可不實行招投標,由受益主體自行組織實施,依規施行先建后補。
三是堅持政策引導,多方參與原則。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帶動受益者投工投勞投資;通過主動爭取、主動結合、主動參與、整合各類農業項目,形成聯動和共同推進的格局。
四是堅持差額包干,誰用誰建原則。引導各類生產經營主體適度規模經營,建立“獎補包干、差額自籌、競爭申報、誰用誰建”的靈活有效機制。
適用對象及規模:
土地宜機化整治適用對象為重慶市范圍內開展土地宜機化整治生產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業企業。
土地宜機化整治規模要求集中連片面積達50畝以上,鼓勵整村、整鎮(鄉)、整域(地形區域)推進。
執行標準:
重慶市《丘陵山區宜機化地塊整理整治技術規范》(DB 50/T 795-2017)。
獎補流程:
申報審查。實施主體編制土地宜機化整治方案,向區(縣)農業主管部門申報審查(審查要件附后),經審查合格后,由區(縣)農業主管部門公示,公示無異議由區(縣)農業主管部門向市農委備案,并向實施主體發放審查通知書。
各區縣農業主管部門應科學測算年度可調配的獎補資金額度,確定合理的申報受理數量,審查通知書時效期原則上為2年。
組織實施。實施主體收到區(縣)農業主管部門審查通知書后,自行組織實施。
監督管理。項目建設期間,區(縣)農業主管部門定期或不定期對實施情況進行技術指導和質量監督。
竣工驗收。項目完成后,實施主體向區(縣)農業主管部門申請驗收。區(縣)農業主管部門按程序組織驗收,市級農業主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對重點項目、重點區域進行抽查。
獎補標準:
1. 地(田)塊連通,每畝補助1000元以內。
2. 緩坡化改造,每畝補助1500元以內。
3. 水平條田、水平梯田和坡式梯臺地改造,每畝補助2000元以內。
各區(縣)農業主管部門要根據當地土地現狀、項目供求關系、項目體量大小,綜合精準測算,在市級獎補指導標準范圍內確定各自獎補標準。
獎補兌現:
經驗收合格后,按照資金管理流程兌現獎補,兌現順序同等條件下先建先補、低于指導標準申報先補、多建先補。
享受貼息貼費的土地宜機化整治項目參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