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農村部:擴大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4條路徑引領農民共同富裕
2、確保農民的知情權
2016年底,農村集體賬面資產總額3.1萬億元,村均555.4萬元,一些大城市的城郊村賬面資產可能是2千萬,要評估土地的話可能就是兩個億,甚至數億。這么龐大的資產是億萬農民長期辛勤勞動、不斷積累的寶貴財富,也是發展農村經濟、實現鄉村振興、實現農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質基礎。
農業農村部副部長、中央農辦副主任韓俊:把家底搞清楚,在此基礎上把集體資產折股量化、確權到戶,切實維護農民財產權益,要讓農民分享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的成果,首先要把有多少資產搞清楚,農民要參與,要有知情權。
3、防范“微腐敗”,讓集體資產在陽光下運行
當前一些地方仍然存在農村集體產權虛置、賬目不清、分配不公開、管理不透明,導致集體資產被挪用、侵吞、貪占的現象時有發生,農民對此反映十分強烈,迫切需要解決。
農業農村部副部長、中央農辦副主任韓俊:建立健全集體資產的登記、保管、使用和處置各項制度,加快建設農村集體資產監管管理平臺,有利于從制度上來遏制“小官巨貪”和“微腐敗”,有利于讓農村的集體資產真正在陽光下運行,也有利于融洽黨群干群關系,增強農村基層黨組織的凝聚力、戰斗力。
4種途徑支持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壯大
韓俊表示,壯大集體經濟是引領農民實現共同富裕的一個重要抓手。從各地實踐經驗來看,發展壯大集體經濟可以有多種路徑,每個村的路徑可能都不一樣。
農業農村部副部長、中央農辦副主任韓俊:總結各地實踐,我們將其歸納為4種路徑——
一是利用沒有承包到戶的集體“四荒”地、果園、養殖水面等資源,集中開發或者通過公開招標等方式發展現代農業項目,這是目前很多村集體收入的一個重要來源。
二是利用人文的、歷史的良好生態資源優勢發展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多數情況下是跟社會資本合作的,這方面也有很多很好的典型。
三是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利用閑置的各類房產設施、集體建設用地等,以自主開發、合資合作等方式來發展租賃物業。很多地方叫做“瓦片經濟”,主要出租不動產。目前,大多數村集體的主要收入是來自租賃物業,即便是浙江、江蘇蘇州等集體經濟非常發達的地區也是如此。
四是整合利用集體積累的資金,政府的幫扶資金等,通過入股或者參股一些企業、村與村的合作、村企聯建共建等多種形式來增加集體經濟收入,在脫貧攻堅中這種形式是比較多的。
總的看,發展集體經濟可以是資產租賃型、生產服務型,也可以是企業股份型、聯合發展型、農業開發型等多種形式。
韓俊強調,在實踐中,各地一定要在多種聯合與合作中尋求發展集體經濟的新路徑。農業農村部、中央農辦將結合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鼓勵和支持各地從實際出發來搞好統一的經營服務,盤活用好集體的各種資源資產,鼓勵發展多種形式股份合作,進一步創新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思路,拓寬農村集體經濟發展路徑,壯大農村集體經濟的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