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農業廳關于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瓊農字〔2017〕55號
各市、縣、自治縣農機管理部門,省農機鑒定推廣站:
農機購置補貼政策是一項政府得民心、群眾得實惠、企業得發展的強農惠民政策。根據農業部農機化司有關工作要求和我省補貼工作實際,為加快我省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進度,現就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工作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快進度,推進落實。各市縣要按照《海南省農業廳海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海南省2015-2017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瓊農字〔2015〕71號)要求,每個月結算兌付一次補貼資金,資金使用和結算情況每個月在農機化信息網的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中公開一次,補貼輔助管理系統應同步操作,保持系統數據與實際實施情況相符。省農機化主管部門將加大對各市縣補貼實施進度和信息公開的督導檢查力度,對補貼政策組織實施不力,實施進度長期偏慢的市縣將采取通報批評、誡勉談話等措施。
二、落實責任,強化監管。各市縣要加強廉政思想教育,依法依規履行工作職責,每季度對農民購機使用情況進行一次抽查檢查,有關情況填寫《海南省補貼機具抽查檢查情況報告表》并報送省農業廳農機處。對補貼工作人員、補貼產品和經銷商要加強監管,發現問題及時制止、限期整改,涉及違法違規的要及時報告移交,確保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規范廉潔實施。
三、精心組織,抓好試點。今年補貼的農機作業模式增加了機械育插秧作業,各市縣要抓住農時,爭取晚造備耕時節積極推進農機作業補貼試點工作,承擔農機作業補貼試點縣任務的市縣要與省農機鑒定推廣站和農技部門交流溝通爭取支持,5月30日前將研究形成的農機作業補貼試點縣實施方案報送省農業廳農機處,盡快組織實施,力爭今年內試出成效,試出經驗。
四、優化程序,便民。今年購機者可先購機后申辦補貼,各市縣要本著便民的原則,進一步優化辦理程序,提交和存檔的資料以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里規定的表格為準,原《海南省2015-2017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中印發的《海南省農機購置補貼申請表》、《海南省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核實表》僅供工作參考,各市縣可視實際情況修改使用。規模以上購機申請,相關證明資料可由各市縣根據具體情況自行規定。
五、關于農場職工申辦農機購置補貼問題。為保障農墾改革后各農場職工享受購機補貼的權益,農場職工可以向所在地農機管理部門申請補貼,各新成立的居(或鄉鎮)應在當地農機管理部門的指導下協助配合做好農機購置補貼相關工作,讓農場職工也能享受到補貼政策。各市縣在執行過程中有什么問題和建議,請及時向省農業廳農機處報告。
聯系人:張寧,聯系電話:65332905。
海南省農業廳
2017年4月26日
新聞來源地址:http://www.hiagr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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