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發布“十三五”遠洋漁業規劃 提高企業準入門檻
目前,我國遠洋漁業產業規模已居前列,同時在產業結構、裝備水平、科技支撐能力等方面均取得進步。截至2016年底,遠洋漁業企業162家,比2010年增長46%;在外作業遠洋漁船2571艘,比2010年增長66%;遠洋漁業總產量199萬噸,比2010年增長78%。作業海域涉及42個(地區)的管轄海域和太平洋、印度洋、大西洋公海以及南極海域。
于康震說,遠洋漁業發展在取得巨大成績的同時,也面臨著一系列困難。首先,國際海洋漁業管理正在發生重大變革。保護海洋生態環境、可持續資源利用、負責任漁業管理等成為國際社會關注焦點,被聯合國列為重要議題;貿易組織框架下的漁業補貼談判緊密進行,生產性政府補貼被高度關注;全球所有公海基本納入區域漁業管理,管理要求日益嚴格;沿海國資源環境保護意識不斷增強,合作領域和合作方式不斷拓展。其次,我國遠洋漁業傳統發展模式亟待改變。目前,部分遠洋漁業企業規模小、實力弱、管理不規范、發展意識不強,涉外違規事件仍時有發生,船員素質不高且后繼乏人;產業結構仍相對單一,產業鏈短,科技支撐和綜合開發能力等仍然偏低,綜合漁業基地建設相對滯后,國內市場開發不充分。
于康震認為,“十三五”時期是我國漁業轉方式、調結構的關鍵時期,遠洋漁業也要順應國內外漁業發展形勢。因此,有必要制定“十三五”遠洋漁業發展規劃,調整發展思路,推動轉型升級,打擊非法捕撈,適應國際規則,促進遠洋漁業規范有序發展,樹立負責任漁業大國形象,使我國從遠洋漁業大國邁向遠洋漁業強國。
規劃提出,到2020年,遠洋漁船總數穩定在3000艘以內,漁船專業化、標準化、現代化程度顯著提升。年產量230萬噸左右,遠洋漁業自捕水產品運回國內比例達65%以上。嚴控并不斷提高企業準入門檻,遠洋漁業企業數量在2016年基礎上保持“零增長”,培育一批有國際競爭力的現代化遠洋漁業企業。產業鏈建設取得重要進展,建成一批遠洋漁業綜合基地。遠洋漁業管理體系進一步完善,涉外違規事件得到有效遏制。
為何要控制遠洋漁船規模?對此,于康震表示,這是適當調整發展節奏之舉。我國遠洋漁船增長較快,作業漁船和已批在建漁船合計近3000艘,對于資源承載能力、管理能力、保障能力、市場空間等都造成了一定壓力,需要進行消化、調整、穩定。這更是促進轉型升級之舉,要推進遠洋漁業轉型升級,從外延擴張轉變為提質增效,實現規范有序發展。
于康震說:“提高從業門檻,壓減企業數量,鼓勵企業做大做強,培育壯大一批現代化遠洋漁業龍頭企業,提高企業綜合實力、管理能力和國際競爭力,對新設立遠洋企業也要嚴格控制,原則上不再新批設立遠洋漁業企業。”
“不增加漁船數量,不代表不發展遠洋漁業。”于康震表示,要堅持遠洋漁業長遠發展不動搖。遠洋漁業作為戰略產業,是實施“一帶一路”倡議、“海洋強國”和“走出去”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保障國內優質水產品供應、保障食物、促進雙多邊漁業合作、維護海洋權益等具有重要意義,我們發展遠洋漁業的長遠方向沒有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