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機購置補貼成為“搖錢樹”浙江5人騙補700余萬
農機購置補貼是一項惠農政策,卻被個別不法分子當作“搖錢樹”,利用貼牌銷售方式騙取巨額補貼。近日,浙江省象山縣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將楊俊等5名被告人提起公訴,法院分別判處5人十三年零六個月至三年零二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20萬元至3萬元。
2013年,有象山縣村民聽說浙江臺州A公司的收割機優惠力度大,于是聯系上該品牌農機銷售負責人鄭鶴。鄭鶴表示收割機之所以賣這么便宜是因為享受了補貼,實際上,這款收割機是貼了江西B公司的牌子,每臺可以申請1.8萬元的補貼,如果購買,補貼款中的5000元可以給農戶,余下的1.3萬元歸他。村民相信了鄭鶴“浙江A公司與江西B公司相互掛鉤”的說辭,按照其所講的操作,至當地農機部門辦理了補貼,把約定好的錢款匯入對方提供的銀行賬號。
A公司與B公司掛鉤,貼牌享受補貼看起來合法合理,但這背后卻是人為操作的欺詐!
2012年至2013年,B公司生產的收割機被列入《2012年至2014年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可以享受農機購置補貼。而A公司的機具未被列入支持推廣目錄,沒有農機購置補貼資格。可是從2008年開始,B公司的生產經營狀況便出現了問題,至2013年已經停產。“為了讓企業的牌子能繼續在市場上出現,2012年初我和A公司的總經理楊俊簽訂了《定作承攬合同》。”B公司負責人鄭冬祥說,雙方商議由B公司委托A公司生產提供收割機零部件(未實際履行),A公司則向B公司開具貨物增值稅專用發票,每貼牌賣出一臺收割機可獲利1500元。
經查,2012年至2013年間,楊俊讓鄭鶴以及其他省的銷售經理林貴明、唐開宇等人,利用由鄭冬祥提供的B公司收割機銘牌、條幅、合格證等,將A公司生產的收割機假冒為B公司生產,銷售至湖南、湖北、福建等地。鄭鶴還利用鄭冬祥提供的B公司《農機購置補貼信息管理(省級)系統》,違規錄入A公司收割機動力編號、機架號、整機號等信息,冒充B公司收割機名義向各地農機部門申辦農機購置補貼。
2014年7月4日,公安機關根據舉報將鄭鶴抓獲歸案。2016年,楊俊、鄭冬祥以及主要經銷商林貴明、唐開宇通過貼牌出售農用收割機,騙取補貼的案件被逐漸查清,主要犯罪嫌疑人均被抓獲歸案。經核算,鄭冬祥、楊俊等人冒用B公司收割機名義銷售A公司收割機600余臺,其中400余臺申辦了農機購置補貼,騙取補貼款700余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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