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糧食局:做好糧食收購 防止發生農民“賣糧難”和霉糧壞糧
據了解,2017年秋糧上市,各地各有關單位積極落實糧食收購政策,扎實推進收購工作,進展總體順利。9月份以來,黃淮、江淮、江漢等地區遭遇連續陰雨天氣,部分地區中晚稻倒伏導致穗上發芽,玉米水分偏高出現生霉,對收購工作帶來較大影響。《通知》要求,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全力以赴抓好秋糧收購工作。有關地區和中央企業要按照《關于做好2017年小麥稻谷和油菜籽收購工作的通知》(國糧調〔2017〕66號)和《關于切實做好2017年東北地區玉米和大豆收購工作的通知》(國糧調〔2017〕188號)精神,從講政治、顧大局的高度,把秋糧收購工作作為當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實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加大力度、狠抓落實,確保秋糧收購市場平穩有序。要針對產后受災特殊情況,打破常規,相機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統籌調動各方面的力量,切實解決農民實際困難,幫助農民售糧變現,防止發生農民“賣糧難”和霉糧壞糧。
《通知》要求,正確執行糧食收購政策,確保惠農政策落到實處。有關地區和中央企業要按照中晚稻收購價執行預案要求,切實抓好組織實施,執行中不搞變通、不打折扣,確保中央的強農惠農富農政策落到實處。要準確把握、嚴格執行收購價稻谷收購質量標準和質價政策,準確定等,既要防止收儲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稻谷,又要避免壓級壓價等行為損害農民利益。要正確理解、認真落實預案對收儲庫點資質條件的規定,統籌糧源和倉容分布,合理設置收儲庫點,方便農民就近售糧。倉容矛盾突出的地區,要在保證儲糧和生產的前提下,充分整合利用現有倉容資源,可租用部分低于規定要求的倉房作為臨時收購點,限度擴大糧食收儲能力;同時加強重點監管,收購結束后要及時將糧食集并到符合要求的倉房。要嚴格落實儲糧各項措施,層層壓實責任,加大隱患排查力度,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糧食儲存。
《通知》要求,切實提高為農服務水平,幫助實現糧食提級進等。要加快推進糧食產后服務體系建設,引導企業開展代清理、代干燥、代儲存等業務,各收儲庫點要在收購現場免費提供風選、篩選、色選等整理服務,促進糧食提級進等,盡努力幫助農民減損增收。要摸清環保有關規定對秋糧烘干能力可能產生的實際影響,制定工作預案,采取針對性、操作性強的措施,在滿足環保要求的前提下,抓緊組織烘干設施改造升級,加強煤炭供應協調,保障企業用煤需求,確保秋糧及時烘干上市。組織企業開展預約收購、上門收購、綠色通道服務等,為農戶提供多元化、個性化服務。要支持農戶配備科學儲糧裝具和設施,加強農戶科學儲糧指導,受災較重的地區,要組織技術人員進村入戶指導糧食整理,并開展預先扦樣檢驗,幫助聯系銷售渠道。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因地制宜采取各種方式宣傳糧食收購相關政策措施,及時主動持續發布秋糧收購進展、市場價格、企業用糧需求等市場信息,引導農民適時適價售糧。
《通知》要求,認真落實糧食省長責任制,因地制宜做好不合格糧食的收購工作。要結合發展糧食產業經濟和實施“優質糧食工程”,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支持和鼓勵多元主體積極開展糧食市場化收購。執行中晚稻收購價政策的省份,不符合收購價政策質量和標準的稻谷,由各地按照糧食省長責任制的要求組織收購,檢驗和處置等費用可在省級糧食風險基金中列支,風險基金不足部分由省級財政負擔并列入省級預算解決。要在省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通過采取支持購置檢驗和整理設備、獎補加工收購、實施地方臨儲收購、加強農企對接等有效措施,切實抓好質量不合格糧食的收購處置工作,守住“種糧賣得出”的底線。
《通知》要求,加強糧食收購市場監管,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要根據收購市場監管形勢變化,調整監管工作重心,突出問題導向,聚焦風險隱患,進一步強化監管措施,維護好收購市場正常秩序,堅決打擊任何形式的坑農、害農行為,防止出現區域性大面積“賣糧難”。按照完善小麥、稻谷收購價政策的要求,突出抓好糧食收儲企業執行糧食收購政策情況的監管,確保政策執行好、落實好。進一步加強糧食質量監管,避免不符合食品標準的糧食流入口糧市場。對違反政策紀律、損害利益、坑害種糧農民和消費者利益等行為,要發現一起、嚴肅查處一起,絕不姑息。有關部門將采取明查暗訪等多種方式適時對各地進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