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及一覽表進行調整的通知
贛農字〔2017〕56號
各市、縣(區)農業(農機)局、財政局:
根據《農業部、財政部關于做好2017年中央財政農業生產發展等項目實施工作的通知》(農財發〔2017〕11號)和《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加快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促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通知》(農辦機〔2017〕9號)精神,為深入貫徹“縮范圍、控定額、促敞開”要求,進一步加快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進度,促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經研究,決定對江西省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及一覽表進行調整,制定《江西省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見附件1)和《江西省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見附件2)。具體如下:
一、調整內容
(一)江西省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的調整內容。由目前“10大類24小類43個品目”調整為“10大類25小類45個品目”。
一是刪除品目。將連續兩年無銷售記錄的“自走輪式谷物聯合收割機(全喂入)”品目刪除。
二是增加品目。為支持綠色農業發展,將 “撿拾壓捆機”、“固液分離機”、“ 沼液沼渣抽排設備”等3個品目納入我省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
(二)一覽表的調整內容。對旋耕機、水稻插秧機、自走履帶式谷物聯合收割機(全喂入)、糧食烘干機、輪式拖拉機(不含皮帶傳動輪式拖拉機)等5個品目的有關機具進行檔次優化,調增22個分檔的機具補貼額,調整6個分檔的基本配置和參數。
二、相關要求
(一)加大政策實施力度。要根據《江西省農業廳、江西財政廳關于印發修訂后的<江西省2015-2017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贛農字〔2016〕16號)要求,進一步加大力度,推動我省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實施。要強化政策宣傳,特別是對增加品目和檔次優化的宣傳,擴大社會公眾知曉度,激發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購機用機積極性。各縣(市、區)農業(農機)局、財政局要進一步創造條件,加快補貼申請受理、資格審核、機具核驗、受益公示和資金兌付等工作,做到便利、快捷服務,各級農業(農機)部門要加強農機補貼額度審核控制,嚴格監管。
(二)實行敞開補貼。要在大中型拖拉機、水稻插秧機、植保機械、糧食烘干機、聯合收割機實行敞開補貼的基礎上,對列入我省補貼范圍的全部機具敞開補貼、應補盡補,為現代農業發展提供物質技術裝備支撐。
(三)強化政策實施監管。要圍繞補貼辦理、機具核驗、舉報投訴查處、延伸績效管理等關鍵環節工作,建立農機購置補貼工作內部控制規程,進一步規范業務流程,明晰崗位職責,強化監督制約。重點加強對大中型機具的核驗和單人多臺套、短期內大批量等異常申請補貼情形的監管。以問題為導向,強化監管,嚴懲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經營違規行為。
本通知自發文之日起執行,此前已錄入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的機具,仍按原標準執行。
附件:/1.江西省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docx
江西省農業廳 江西省財政廳
201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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