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報送2017年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機具歸檔信息
根據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2017年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工作的通知》(農辦財〔2017〕39號)和重慶市農業委員會重慶市財政局《關于印發重慶市2017年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渝農發〔2017〕206號)精神,現就報送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機具(以下簡稱新產品)歸檔信息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新產品范圍及補貼額
新產品范圍為枝條切碎機、果樹修剪機(電動)、田間運輸機(軌道)等3類產品;《重慶市2017年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見附件1。
二、新產品資質條件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生產企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
2.符合農業部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行業標準《農業機械分類》(NY/T 1640-2015);
3.技術較為先進,適合我市農業生產需要;
4.上合格,產品須符合強制標準;
5.風險上可控,產品技術、質量、服務等各種風險在可控范圍內;
6.擁有實用新型、整機發明專利文件或通過省級以上農機鑒定部門的鑒定(包括推廣鑒定、選型鑒定、專項鑒定),或通過省級以上科技成果鑒定;
7.被農業部或外省取消農機補貼資格的產品不得填報。
三、報送方式及要求
1.新產品歸檔信息書面填報。企業應將書面材料(紙質材料)寄送至重慶市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總站信息科。書面材料(格式見附件2)按順序裝訂成冊,每款產品裝訂一冊(膠裝),用A4紙復印或打印,每項證明材料加蓋企業公章。其中,企業承諾書(附件3)還須經企業法人代表簽字。
2.企業應對照《重慶市2017年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將產品檢驗報告中的關鍵技術參數(包含產品的結構參數和基本技術規格參數)進行如實填報。如果檢驗報告中無相關技術參數,應提供由原檢驗機構出具的相應參數證明材料。
3.企業對填報產品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合規性負全部責任。企業所提供的書面材料應真實有效,復印件材料應與原件一致。如企業出現材料造假、參數填寫不實等行為,所造成的后果和法律責任自行承擔。
4.農機新產品補貼額與實際銷售價格比例達到40%及以上時,須在銷售前向我站書面報告,我站將適時研判和調整補貼額;因企業原因所引起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企業自行承擔。
5.書面材料報送截止時間8月28日(到達時間),逾期送達不予受理,責任企業自負。
收件人:重慶市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總站信息科
郵寄地址:重慶市渝北龍溪街道松牌路94號二樓
郵編:401147 聯系電話:023-67909982
附件:
1.重慶市2017年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額一覽表
2.重慶市2017年農機新產品試點機具歸檔申報書(格式)
3.生產企業承諾書
重慶市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總站
201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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