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農業“三項補貼”改革 鼓勵農戶多生產種糧
2017-07-24
央廣網江西頻道6850
核心提示: 6月20日,記者從江西省農業“三項補貼”改革新聞發布會獲悉,本次改革核心內容是將農業“三項補貼”合并為農業支持保護補貼。據知,2016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標準為112元/畝,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采取“一卡通”的方式直接補貼到戶。
6月20日,記者從江西省農業“三項補貼”改革新聞發布會獲悉,本次改革核心內容是將農業“三項補貼”合并為農業支持保護補貼。據知,2016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標準為112元/畝,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采取“一卡通”的方式直接補貼到戶。
江西推進農業“三項補貼”由激勵性補貼向功能性補貼轉變、由覆蓋性補貼向環節性補貼轉變,有利于提高補貼政策的指向性、精準性和實效性,有利于促進糧食適度規模經營,推動農業生產加快進入規模化、產業化、社會化發展新階段。
據介紹,江西省絕大部分種糧補貼資金(種糧農民直接補貼、農作物良種補貼的全部,農資綜合補貼存量資金的80%)用于耕地地力保護,打卡到農戶,基本保障農民既得利益不受損;將小部分(農資綜合補貼存量資金的20%、今年增量資金和種糧大戶補貼試點資金)統籌用于支持糧食生產適度規模經營,充分體現鼓勵糧食生產的政策導向。
江西省將重點圍繞適度規模經營機插、機防和機烘等全程機械化薄弱環節,采用先購后補貼、先建后補等方式,對工廠化育秧、機械化防治、稻谷烘干機等設備進行適當補貼,逐步破解新型經營主體在糧食適度規模經營中遇到的制約瓶頸。適度規模經營補貼對象由原來的種糧大戶擴大到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種植面積由原來的300畝以上轉為重點支持50—300畝的新型經營主體。
此外,補貼對象為50畝以上糧食作物(江西省限定為水稻)的適度規模生產經營者,包括種糧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四類農業新型經營主體,以種植水稻的耕地面積為補貼依據。重點支持50—300畝的新型經營主體。主要對糧食烘干、工廠化育秧、機防等全程機械化薄弱環節設備購置進行適當補貼,補貼額度不超過設備總價的50%(包含農機購置補貼);同時,對獲得有機食品認證的大米品牌給予一次性補貼,補貼額度不超過15萬元,且每個品牌不得重復補貼。
標簽:
三項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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