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關于做好2017年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農業(農牧)局:
為加快老舊農機淘汰報廢,促進農機裝備結構優化和農業綠色生態發展,強化農機生產,根據農業部農業機械化管理司《關于做好2017年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工作的通知》(農機安〔2017〕14號)要求,我省2017年繼續實施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大力度,嚴密組織
各市、縣農機化管理部門要以綠色生態為導向,按照河北省農業廳、河北省財政廳、河北省商務廳2015年印發的《關于做好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工作的通知》(冀農機發〔2015〕3號)要求,結合本地實際,繼續開展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擴展試點區域,增加年度報廢更新數量。各市要對本市未開展試點的縣(市)加大督導力度,按照有關文件要求盡快啟動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加快老舊農機淘汰。
今年起,財政部、農業部決定將農機報廢更新工作一并納入農機具購置補貼轉移支付項目績效管理。因此,各市、縣農機化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完善本地的農機報廢更新補貼實施辦法,確保農機報廢更新補貼工作有序、、規范進行,防止違規違紀現象的發生。
二、積極協調,合力推進
2012年農業部、財政部和商務部印發的指導意見明確規定:“通過審核的,機主可優先獲得拖拉機或聯合收割機的購機補貼資格。”2015年河北省印發的通知中要求“補貼資金要優先用于農機報廢更新補貼”。因此各市、縣農機化主管部門要認真貫徹相關文件精神,在抓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的過程中,優先滿足農機報廢更新的需求,形成政策合力,積極推進老舊農機報廢淘汰工作。各市、縣要結合本地實際,積極協調當地有關部門加大報廢更新工作力度,搞好與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相互銜接,優化補貼程序,完善工作制度,提高補貼資金結算和兌付效率。
三、總結經驗,完善機制
各市、縣農機化主管部門要加強相關工作調研,摸清基層對于農機報廢更新補貼的真正需求和工作難點,積極探索農機報廢更新補貼工作模式和機制,認真總結試點經驗,為開展相關工作夯實基礎。省局將于近期對部分市、縣農機報廢更新補貼工作開展、工作難點、工作模式和機制、監管機制等情況進行調研摸底。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農機化主管部門要及時對今年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實施情況進行認真總結,形成文字材料(包括農機報廢更新補貼工作措施、主要成效、問題和建議等),并填寫《2017年農機報廢更新補貼實施情況統計表》(見附件),于6月底、11月底前報送半年、全年總結材料和統計表。聯系人:張彥軍 電話:0311-86256596,E-Mail:nytzyj@126.com。
附件:2017年農機報廢更新補貼實施情況統計表
河北省農業機械化管理局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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