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農機函〔2017〕30號
各有關農機生產企業:
根據農機購置補貼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本省實際,為做好2017年批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申報產品應符合《湖北省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分類分檔要求(詳見湖北省農業機械化信息網)。在“2017湖北省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中已有的產品無須重復申報。
二、條件要求
1.申報產品應是境內注冊、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生產企業在境內生產的產品;
2.申報產品必須是已獲得部級或省級有效推廣鑒定證書的產品,實施生產許可和強制性認證等管理的產品應獲得相應的資質證書并且在有效期內;
3.被農業部或省級農機主管部門暫停、取消補貼資格的,或省級產品質量監督或市場質量監督抽查公告中列入不合格的,有質量投訴、舉報等案件未處理完結的,裝配非國三排放標準發動機的農機產品,均不得申報。
三、申報方式和內容
2017年補貼產品歸檔采用網上申報的方式,實行生產企業“自愿申報、自主投檔、承諾踐諾”制,不接受書面投檔申請。由生產企業登錄湖北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分類分檔管理信息系統(http://61.183.175.23:9000/njbt/)(以下簡稱系統),進行注冊,完善企業信息,按照網上投檔操作要求自主投檔。2017年前已經注冊的企業沿用之前的用戶名和密碼。
所有投檔產品需要提交下列資料:
1.農機購置補貼歸檔產品企業承諾書(簽字蓋章)(附件1);
2.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
3.農業機械推廣鑒定報告和檢驗報告;
4.實體產品正面、后面、側面和銘牌照片;
5.實施強制管理的證書及其附件等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
四、相關要求
1.企業必須如實填寫產品歸檔信息,確保產品信息完整準確、真實有效、清晰可認,并對所填報的歸檔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若因信息填報錯誤、資料不全導致產品無法正確分類歸檔,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及責任由申報企業自行承擔。
2.企業填報的品目應與農機鑒定部門發布鑒定信息中的“所屬品目”一致,歸檔及配置參數應與農機鑒定部門出具的檢測結果一致(如檢驗結果中未涉及的歸檔參數,需提供農機鑒定部門出具的有關說明)。
3.上傳的文件應為原件彩色掃描件。單個文件大小要求:圖片格式的不大于500k,PDF格式的不大于4M。
五、申報時間
網上申報時間為2017年5月2日至5月9日17:00時,逾期不再接收網上修改或投檔。屆時,對于符合我省補貼產品歸檔要求且通過系統歸檔的產品,我局將進行集中公示公告。
如有疑問請聯系湖北省農機局,電話:027-87669961;歸檔系統使用中遇到的技術問題,請撥打咨詢電話:027-52233757。
附件:農機購置補貼歸檔產品企業承諾書
湖北省農機局
2017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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