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開展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信息歸檔工作
甘農機計發〔2017〕13號
各有關農機生產企業:
根據有關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要求,結合我省實際,決定對甘肅省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按生產企業“自愿申報、自主投檔、承諾踐諾”方式重新進行歸檔。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申報投檔的產品應符合《甘肅省2015-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一覽表(2017年調整)》(見附件1)分檔要求。
二、申報條件
(一)申報產品應是已獲得部級或省級有效推廣鑒定證書的產品。
(二)實施生產許可和強制性認證等管理的產品應獲得相應的資質證書并且在有效期內。
(三)被農業部或省級農機主管部門暫停(截止此次申報時未恢復)、取消補貼資格的或有質量投訴、舉報等案件未處理完結的農機產品不得申報。
(四)產品質量監督或市場質量監督抽查公告中列入不合格的產品不得申報。
三、申報方式
2017年補貼產品投檔采用網絡申報的方式,由生產企業登錄甘肅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自主投檔系統(以下簡稱投檔系統。登錄網址:http://61.178.38.191:8017/)進行注冊,完善企業信息,下載生產企業承諾書簽字蓋章后將掃描件上傳投檔系統,獲得登錄權限后,查看投檔系統操作說明(投檔系統首頁點擊系統幫助下載),按照投檔系統填報要求自主投檔,填寫產品投檔信息,上傳資料、圖片(系統操作詳見附件2)。
四、相關要求
(一)2017年所有農機購置補貼產品均需申報投檔(提前導入均標識為“國二”產品將于2017年3月底全部封閉,各企業符合“國三”標準的同型號產品必須重新投檔)。
(二)企業必須如實填寫產品投檔信息,確保產品信息完整準確、真實有效。若因信息填報錯誤、資料不全導致產品無法正確投檔,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及責任由申報企業自行承擔。
(三)企業填報的品目應與農機鑒定部門發布鑒定信息中的“所屬品目”一致,投檔及配置參數(填寫要求詳見投檔系統內投檔填寫注意事項)應與農機鑒定部門出具的檢測結果一致(如檢測結果中未涉及的投檔參數,需提供農機鑒定部門出具的有關說明)。
(四)企業對所填報的投檔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對存在弄虛作假,故意填寫虛假信息的,一經核實,將取消該企業所有產品補貼資格,由此所引起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企業自行承擔。
(五)不上傳企業承諾書原件掃描件的概不受理。
五、其他事項
2017年我局將組織專家對自主投檔信息按季度整理公示、公告,詳情請關注甘肅省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http://61.178.38.190:8096/)。后續投檔工作不再另行通知。
聯系人:袁明華 雷明成 李淑玲
聯系電話:0931-8320190 ,8324329
附件:
1. 甘肅省2015-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一覽表(2017年調整).xls
2. 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自助投檔系統企業用戶操作說明書.docx
3. 甘肅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企業投檔承諾書.doc
甘肅省農業機械管理局
20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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