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土地整治 促進糧食產能提升
2017-01-07
中國經濟時報5260
核心提示:國務院日前批復同意 《土地整治規劃 (20162020年)》(下稱《規劃》),由國土資源部、發展改革委發布實施。通過《規劃
國務院日前批復同意 《土地整治規劃 (2016—2020年)》(下稱《規劃》),由國土資源部、發展改革委發布實施。通過《規劃》實施,“十三五”期間,我國將確保建成4億畝、力爭建成6億畝高標準農田,使經整治的基本農田質量平均提高1個等級。
作為我國繼 《土地開發整理規劃2001—2010年》《土地整治規劃(2011—2015年)》后的又一個土地整治事業五年規劃,《規劃》以提升糧食產能為目標,為我國“十三五”期間的土地整治工作明確了思路。
所謂土地整治,就是指對低效利用、不合理利用、未利用以及生產建設活動和自然災害損毀的土地進行整治,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活動。土地整治是盤活存量土地、強化節約集約用地、適時補充耕地和提升土地產能的重要手段。對于當前日益嚴峻的耕地保護形勢以及糧食狀況而言,加快土地整治實屬必要。
按照國務院批復的有關要求,《規劃》實施要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實施藏糧于地和節約優先戰略,以提升糧食產能為目標,大力推進農用地整理和高標準農田建設,夯實農業現代化基礎;以促進城鄉統籌發展為導向,大力推進城鄉散亂、閑置、低效建設用地整理,推動美麗宜居鄉村建設和新型城鎮化發展;以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為要求,大力推進貧困地區土地綜合整治,加大政策、項目、資金支持,助力脫貧攻堅;以保護生態環境為前提,大力推進廢棄、退化、污染、損毀土地的治理、改良和修復,促進土地資源永續利用。
通過《規劃》實施,“十三五”期間,確保建成4億畝、力爭建成6億畝高標準農田,使經整治的基本農田質量平均提高1個等級;通過土地整治補充耕地2000萬畝,通過農用地整理改造中低等耕地2億畝左右,耕地數量質量保護水平提升;整理農村建設用地600萬畝,改造開發城鎮低效用地600萬畝,促進單位國內生產總值的建設用地使用面積降低20%,節約集約用地水平進一步提高;推進土地復墾,復墾率達到45%以上,開展土地生態整治,使土地資源得到合理利用,生態環境明顯改善。
不難發現,《規劃》明確的“十三五”時期的土地整治目標都切中當前我國農業生產尤其是糧食生產存在的主要問題。而從耕地規模與質量出發,確保糧食產能提升,應屬明智之舉。
談及土地整治,近年來城鎮化浪潮下衍生出的土地占用問題不得不提。而之所以開展土地整治,正與我國城鎮化的路徑實施不無關系。目前,我國城鎮化路徑正從以“土地城市化為主”向以“人口城市化”為主轉變。因此,原來的工業城鎮化模式——以犧牲土地甚至是多占土地為制度代價的城鎮化模式將一去不復返。然而,擺在決策者面前的問題是,如何更好地將已經被占用甚至被污染的土地重新整治、復墾成可用的高質量耕地?
對于《規劃》重點提及的“以提升糧食產能為目標”的表述,記者以為,正是基于對當前國內外糧食形勢作出準確判斷后的正確決策,至少,確保產能的提升,對于保證糧食尤其是口糧而言至關重要。
而正如糧食生產的優化布局要優先考慮各地原有耕地以及水源優勢一樣,土地整治同樣需要兼顧土壤條件與水源條件,結合水土優勢擇取適宜的糧食品種加以耕種,方可確保產能提升,畢竟,水土資源的利用是保證糧食穩定生產的基本條件。
當然,對于《規劃》的落實而言,勢必需要地方進一步細化和分解,根據客觀條件,結合前述水土優勢加以推進。正如此次國務院批復所要求的,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切實落實主體責任,完善各項政策措施,依據上一級土地整治規劃確定的目標和任務,做好本行政區域土地整治規劃的編制實施,統籌安排高標準農田建設、農用地整理、城鄉建設用地整理、土地復墾等各項工作,落實《規劃》確定的土地整治目標任務。
應該說,盡可能增加有效的耕地面積,是推進我國農業現代化、提高我國農業競爭力的基本手段。但應該予以強調的是,實現這樣的政策初衷,還必須輔以理順土地管理體制,以及保護耕地與城鎮化之間的關系,繼而實現因地制宜地增加耕地規模,提升糧食產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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