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機距離國家農機補貼還差幾步?
2016-04-20
宇辰網 5730
核心提示: 隨著我國土地流轉、土地集約化管理趨勢加快,以無人機為代表的現代化農業器具發展迅速。據統計,2015年植保無人機保有量達2324架(31個省統計),總作業面積達1152.8萬畝次。
隨著我國土地流轉、土地集約化管理趨勢加快,以無人機為代表的現代化農業器具發展迅速。據統計,2015年植保無人機保有量達2324架(31個省統計),總作業面積達1152.8萬畝次。
雖然發展勢頭良好,但我們也應該清醒的認識到,植保無人機距離普及還為時尚早。因為,植保無人機的推廣與農機補貼政策有著密切的聯系。據農業部、財政部聯合印發的《2015-2017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中央財政資金補貼機具種類范圍為11大類43個小類137個品目,而植保無人機并未納入補貼范圍。
為何植保無人機無法享受補貼待遇?無人機距離納入農機補貼目錄究竟還有多遠?
帶著這些問題,筆者查閱了相關政策規定和文章,在這里粗淺地談一下,植保無人機推廣所面臨的壁壘以及申請農機補貼的相關問題。
一、前提是要有行業標準
2005年,農業部、財政部和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制定了《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指出:
1.農業部會同財政部和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根據促進農業結構調整、保護自然資源與生態環境、推廣農業新技術和優化農機裝備結構的原則,確定、公布《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并定期進行調整。
2.列入《目錄》的產品,可以按照有關規定,享受促進農業機械化的財政補貼、金融扶持等優惠政策支持。
3.列入《目錄》的農機產品應當符合頒布的相關標準和行業技術規范,通過農業機械試驗鑒定機構的試驗鑒定。
也就是說,想要成為補貼農機,想要被列入《目錄》,先要有標準,可統一的行業標準正是植保無人機所匱乏的。
目前,我國植保無人機仍面臨著,缺乏與植保無人機低空低量施藥所配套的施藥技術,航空專用劑研發不成熟等問題。具體體現在:
1.航空植保對農藥劑型及助劑的要求與地面機械有很大不同,目前中國還缺乏與航空植保作業中采用的有人直升機、單軸和多軸無人機配套的農藥制劑相關技術標準,缺乏應用于無人機航空噴施中農藥藥液的表面張力、黏度、農藥有效成份含量、劑型等的評價標準,缺乏航空施藥條件下,對農藥藥效與作物生理影響的室內、室外檢測標準。現有作業大多憑經驗或參考地面噴霧確定劑量和配置方法,往往因為用量或配置不科學影響了作業質量,對環境造成較大的負面影響。
2.缺乏完善的航空噴施作業技術標準。中國采用航空噴施作業的時間較晚,大多采用有人駕駛的固定翼飛機進行航空植保作業,對于農用無人機的相關技術參數缺乏系統深入的研究,尚未形成一套科學完善的判別標準和對不同作物、不同噴施劑型進行航空噴施時的作業時機、作業環境(溫度、濕度、風速)、飛行高度、飛行速度、航線規劃與導航控制等參數的優化選擇,以及滿足噴施作業要求所需要的沉積量、霧滴粒徑、霧滴沉積分布密度、農藥濃度等作業指標。
與發達相比,我國航空植保在單位面積用藥量、使用農藥的主要品種、施式、農藥利用率等方面還有很大的差距。因此,植保無人機想要進入農機補貼目錄,得先邁過行業標準這個砍。
據中國農業機械化協會,在農用無人機方面,已完成農業行業標準農用遙控飛行植保機技術要求征求意見稿,農用航空分會正在征求各方意見,制定一系列標準,包括產品標準、作業標準、施藥標準、管理規范等。
二、有了標準后,還要做什么?
根據《辦法》和《2015-2017年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申報指南,《目錄》每三年公布一次,期間如有調整,按年度以農業部公告的形式公布。一般來講,有了統一標準之后,農機想要被納入《目錄》,還需要經歷如下幾大步驟:
1.企業申報。生產企業每年9月30日前自愿向注冊地所屬或一個主銷省(區、市)的省級農業機械化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產品列入《目錄》的申請,并提供申報書、營業執照復印件、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及鑒定報告復印件。
2.省級審核。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機械化行政主管部門根據企業的申報,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進行審核,并審議產品推廣應用和投訴情況后,對企業申報的產品逐個提出是否推薦的建議,于每年10月20日前將企業申報材料連同各省(區、市)農業機械化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上報農業部。
3.初審。農業部委托農業部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總站會同農業部農業機械化技術開發推廣總站,對各省(區、市)上報的產品進行匯總和初審,于每年11月20日前提出《目錄》草案或調整建議。初審的主要內容為:申報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特別是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是否真實有效;是否有集中的產品質量和售后服務等方面的投訴;產品推廣應用范圍是否適當等。
4.綜合審議。農業部組織專家組,對《目錄》草案或調整建議進行綜合審議,于11月底前形成《目錄》或調整建議公示稿。審議的主要內容是:產品的先進性;產品的適用性及范圍;產品的性和可靠性;產品的生產、銷售情況及價格;其它相關情況。
5.網上公示。農業部通過中國農業信息網、中國農業機械化信息網對《目錄》或調整建議公示稿進行公示,時間為10個工作日。農業部整理公示結果,對其中爭議較大,社會反映問題較多的企業或產品,進行調查核實,對《目錄》或調整建議做必要的修改后,送財政部和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簽。
6.發布公告。《目錄》由農業部會同財政部和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于三年期前一年的12月底聯合公布。農業部在征求財政部和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意見后,于三年期間每年的12月底公布《目錄》調整公告。《目錄》和調整公告以文本形式公布并在三個部委網站上予以公開。
注:具體時間節點以當年的申報指南為準。
三、已有地方性補貼
雖然在層面上,植保無人機補貼尚未形成。但在地方,部分省市已經試將植保無人機納入補貼范疇。例如:
2015年,河南省專門制定了《河南省農用航空器購置補貼試點方案》,選擇農用航空器作為農機新產品補貼試點產品。對載藥量10公斤和10公斤(含10公斤)以上不同機型,實行省級財政資金定額補貼。
補貼標準如下:
總體而言,我國大部分省市均未將植保無人機納入補貼范圍。但相信隨著日后行業標準的逐漸統一,植保無人機的技術日趨成熟,植保無人機納入農機補貼將在不久的將來實現。(陳瑩)
雖然發展勢頭良好,但我們也應該清醒的認識到,植保無人機距離普及還為時尚早。因為,植保無人機的推廣與農機補貼政策有著密切的聯系。據農業部、財政部聯合印發的《2015-2017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中央財政資金補貼機具種類范圍為11大類43個小類137個品目,而植保無人機并未納入補貼范圍。
為何植保無人機無法享受補貼待遇?無人機距離納入農機補貼目錄究竟還有多遠?
帶著這些問題,筆者查閱了相關政策規定和文章,在這里粗淺地談一下,植保無人機推廣所面臨的壁壘以及申請農機補貼的相關問題。
一、前提是要有行業標準
2005年,農業部、財政部和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制定了《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指出:
1.農業部會同財政部和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根據促進農業結構調整、保護自然資源與生態環境、推廣農業新技術和優化農機裝備結構的原則,確定、公布《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并定期進行調整。
2.列入《目錄》的產品,可以按照有關規定,享受促進農業機械化的財政補貼、金融扶持等優惠政策支持。
3.列入《目錄》的農機產品應當符合頒布的相關標準和行業技術規范,通過農業機械試驗鑒定機構的試驗鑒定。
也就是說,想要成為補貼農機,想要被列入《目錄》,先要有標準,可統一的行業標準正是植保無人機所匱乏的。
目前,我國植保無人機仍面臨著,缺乏與植保無人機低空低量施藥所配套的施藥技術,航空專用劑研發不成熟等問題。具體體現在:
1.航空植保對農藥劑型及助劑的要求與地面機械有很大不同,目前中國還缺乏與航空植保作業中采用的有人直升機、單軸和多軸無人機配套的農藥制劑相關技術標準,缺乏應用于無人機航空噴施中農藥藥液的表面張力、黏度、農藥有效成份含量、劑型等的評價標準,缺乏航空施藥條件下,對農藥藥效與作物生理影響的室內、室外檢測標準。現有作業大多憑經驗或參考地面噴霧確定劑量和配置方法,往往因為用量或配置不科學影響了作業質量,對環境造成較大的負面影響。
2.缺乏完善的航空噴施作業技術標準。中國采用航空噴施作業的時間較晚,大多采用有人駕駛的固定翼飛機進行航空植保作業,對于農用無人機的相關技術參數缺乏系統深入的研究,尚未形成一套科學完善的判別標準和對不同作物、不同噴施劑型進行航空噴施時的作業時機、作業環境(溫度、濕度、風速)、飛行高度、飛行速度、航線規劃與導航控制等參數的優化選擇,以及滿足噴施作業要求所需要的沉積量、霧滴粒徑、霧滴沉積分布密度、農藥濃度等作業指標。
與發達相比,我國航空植保在單位面積用藥量、使用農藥的主要品種、施式、農藥利用率等方面還有很大的差距。因此,植保無人機想要進入農機補貼目錄,得先邁過行業標準這個砍。
據中國農業機械化協會,在農用無人機方面,已完成農業行業標準農用遙控飛行植保機技術要求征求意見稿,農用航空分會正在征求各方意見,制定一系列標準,包括產品標準、作業標準、施藥標準、管理規范等。
二、有了標準后,還要做什么?
根據《辦法》和《2015-2017年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申報指南,《目錄》每三年公布一次,期間如有調整,按年度以農業部公告的形式公布。一般來講,有了統一標準之后,農機想要被納入《目錄》,還需要經歷如下幾大步驟:
1.企業申報。生產企業每年9月30日前自愿向注冊地所屬或一個主銷省(區、市)的省級農業機械化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產品列入《目錄》的申請,并提供申報書、營業執照復印件、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及鑒定報告復印件。
2.省級審核。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機械化行政主管部門根據企業的申報,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進行審核,并審議產品推廣應用和投訴情況后,對企業申報的產品逐個提出是否推薦的建議,于每年10月20日前將企業申報材料連同各省(區、市)農業機械化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上報農業部。
3.初審。農業部委托農業部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總站會同農業部農業機械化技術開發推廣總站,對各省(區、市)上報的產品進行匯總和初審,于每年11月20日前提出《目錄》草案或調整建議。初審的主要內容為:申報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特別是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是否真實有效;是否有集中的產品質量和售后服務等方面的投訴;產品推廣應用范圍是否適當等。
4.綜合審議。農業部組織專家組,對《目錄》草案或調整建議進行綜合審議,于11月底前形成《目錄》或調整建議公示稿。審議的主要內容是:產品的先進性;產品的適用性及范圍;產品的性和可靠性;產品的生產、銷售情況及價格;其它相關情況。
5.網上公示。農業部通過中國農業信息網、中國農業機械化信息網對《目錄》或調整建議公示稿進行公示,時間為10個工作日。農業部整理公示結果,對其中爭議較大,社會反映問題較多的企業或產品,進行調查核實,對《目錄》或調整建議做必要的修改后,送財政部和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簽。
6.發布公告。《目錄》由農業部會同財政部和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于三年期前一年的12月底聯合公布。農業部在征求財政部和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意見后,于三年期間每年的12月底公布《目錄》調整公告。《目錄》和調整公告以文本形式公布并在三個部委網站上予以公開。
注:具體時間節點以當年的申報指南為準。
三、已有地方性補貼
雖然在層面上,植保無人機補貼尚未形成。但在地方,部分省市已經試將植保無人機納入補貼范疇。例如:
2015年,河南省專門制定了《河南省農用航空器購置補貼試點方案》,選擇農用航空器作為農機新產品補貼試點產品。對載藥量10公斤和10公斤(含10公斤)以上不同機型,實行省級財政資金定額補貼。
2015年9月18日,福建省農業廳農業機械化管理處發布 “2015年福建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已歸檔公示”,多款無人機列入其中。
補貼標準如下:
總體而言,我國大部分省市均未將植保無人機納入補貼范圍。但相信隨著日后行業標準的逐漸統一,植保無人機的技術日趨成熟,植保無人機納入農機補貼將在不久的將來實現。(陳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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