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啟用《內蒙古自治區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2016》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盟市、旗縣農機主管部門,區內外有關農機生產企業:
根據農業部農機化司有關會議精神,按照《農業部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2016(先購后補、去經銷商)》標準版,我區根據政策實施新要求進行了完善修改。現就啟用《內蒙古自治區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2016》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6版本系統網址及名稱
系統網址:http://www.nmnjbt.com/;也可登陸中國農機化信息網、內蒙古農牧業信息網、內蒙古農機化信息網鏈接的《內蒙古自治區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點擊“農機購置補貼系統”登陸進入系統主頁;
系統全稱:內蒙古自治區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2016。
二、2016版本系統各角色及登錄
(一)系統各角色
1.省級:省管理、省操作、省瀏覽;
2.市級:市管理、市操作、市瀏覽;
3.縣級:縣管理、縣操作、縣瀏覽;
4.縣財政;
以上通過系統首頁“管理用戶登錄”模塊進入。
5.生產企業:登陸用戶和端口;
通過系統首頁“生產企業登錄”模塊進入。
注:啟動《農業部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2016(先購后補、去經銷商)》標準版,不再有“縣農機錄入員”代替經銷商錄入角色,全部歸入“縣操作”角色內。
(二)生產企業操作流程
1.登錄名、密碼獲取。自導入生產企業補貼產品開始;
2.獲取方式。登陸系統首頁,點擊“生產企業登記”后錄入有關信息獲得本企業登錄名、密碼,提交信息后,待省管理核準后發放登錄名、密碼到生產企業登記的電子郵箱。
3.閱讀“歡迎使用內蒙古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提供的服務”(附件1),要認真閱讀,點擊同意后方可執行繼續操作。
4.修改密碼。首次登陸系統必須修改密碼,否則無法繼續操作,請妥善保管并不定期修改密碼,要專人負責。
5.完善生產企業信息。首次登陸系統后,生產企業必須完善本企業基本信息,生產企業務必準確、完整填寫,否則系統無法繼續操作,且無法有效聯系。
6.下載并上傳“2016年內蒙古農機購置補貼生產企業承諾書”(附件2),承諾書內容原則不允許修改,加蓋生產企業總公司或銷售公司公章均可以,但是總公司負責人必須簽字認可;凡不做承諾,或生產企業法定代表人不簽字、不加蓋生產企業公章的視為不參與我區農機購置補貼業務。
7.完善機具信息。生產企業登陸后需逐一完善本企業所有型號補貼產品信息,一是上傳三張機具正面、側面、后面的圖片,機具圖片在30—800KB,圖片不得重復;二是錄入產品主要規格和技術參數,其內容和數據要完整、齊全,且必須與農機推廣鑒定報告、檢驗檢測報告內容相符;三是逐一、準確錄入補貼產品“農機推廣檢驗鑒定單位”、“農機推廣鑒定證書頒發單位”、“農機推廣鑒定證書編號”、“農機推廣鑒定證書頒發年月日”、“農機推廣鑒定證書截止年月日”和“農機推廣鑒定信息發布文號、標題及時間”,通過登錄產品鑒定省份農機化信息網查詢。
8.添加經銷商。通過逐一添加或批量導入經銷商(附件3)方式,對授權我區境內工商部門注冊的經銷商導入系統;要確保經銷商信息準確、完整,與工商、稅務登記信息一致,有必要該信息由經銷商自行填寫后返回生產企業;生產企業直銷區內農機生產企業和區外奶業設備生產企業的擠奶機產品,其他不得直銷。
9.供貨管理。生產企業要將已經發運給經銷商且已銷售的實物農機具,逐一核對其經銷商名稱、發動機號碼、出廠編號、發貨單號、銷售旗縣等信息,是否屬于本企業發運給該經銷商的,無疑后通過“添加產品信息”模塊逐一或批量導入,導入后要點擊“發貨”按鈕,狀態為“已發貨”,否則機具信息無法采用。
(三)市、縣管理用戶
1.修改密碼。首次登陸系統必須修改密碼,否則無法繼續操作,請妥善保管并不定期修改密碼,要專人負責。
2.必操作項。一是品目篩選,該項請選擇全部補貼類別、品目,全部開通,審核狀態為“待審”,自治區點擊通過后方可操作;二是縣管理設置“縣資金控制”,可控制部分品目使用資金額度;三是縣管理參數設置,通過基本設置模塊,對確定7項參數進行設置,數據建議設置為化,其中《農機購置補貼指標確認通知書》有效天數在20—30天內選擇確定;四是添加鄉鎮,通過區域管理模塊進行添加鄉鎮,操作方式為,點擊本旗縣名稱,獲得區域碼,之后點擊添加鄉鎮,修改第7、8位數據,錄入鄉鎮名稱。
以上必操作項需要控制性設置的,需在盟市或本旗縣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規定或有有關正式性文件依據,否則不應有限制,添加鄉鎮環節按序操作。
3.其中新聞模塊內市、縣管理有發布新聞權限。
(四)市、縣操作用戶
1.修改密碼。首次登陸系統必須修改密碼,否則無法繼續操作,請妥善保管并不定期修改密碼,要專人負責。
2.市操作。內設基本屬常規性查詢性功能,需要操作時根據實際進行操作。
3.縣操作。是本系統的核心環節,具體操作流程:
(1)申請錄入。通過申請管理模塊下申請錄入,分兩步分別錄入購機者信息、購機補貼信息。
步購機者信息填寫:根據購機者實際選擇個人、組織的購機者類型,戶口標識碼可不錄入,頭像不需要上傳,其他信息及身份證照片要務必根據實際準確錄入、上傳。
第二步購機補貼信息填寫:查找產品條件根據實際選擇;錄入出廠編號、模糊錄入生產企業名稱后點擊“查找產品”按鈕,自動彈出廠家已分配機具號碼(出廠編號前自動添加15是代表內蒙古行政代碼);已選擇的產品、機具小類、機具小類、機具品目、機具分檔、中央財政應補貼、省級財政應補貼由系統自動彈出;錄入最終銷售價格后,根據“定額+定比”機制自動運算出實得中央財政補貼、實得省級財政補貼;市級、縣級財政補貼根據當地實際自行錄入,凡當地財政有安排專項的需錄入系統操作;根據政策規定或資金使用,對省級財政補貼可啟用或不啟用累加;其他項目按序選擇或錄入。
(2)生成確認通知書。錄入購機者、購機補貼信息后,信息為“待打表”狀態,此時可點擊生成確認通知書,并打印《農機購置補貼指標確認通知書》;資金已使用完畢的無法打印,可繼續按序錄入申請;確認通知書右上角新增“縣排序號”功能,作為旗縣受理補貼申請與錄入補貼輔助順序的依據,凡不一致的盟市農機主管部門應適時督查,防止“優親厚友”等不公平現象發生。
(3)申請審核。逐戶或全部選擇進行申請審核,審核需錄入審核意見,建議審核意見要、完整,如:經局務會或哪位局長審批同意等內容,操作員應主動規避責任,信息錄入有理有據。
(4)申請結算、申請查詢、解除凍結申請、結算查詢、補貼率分析、補貼產品查詢等均屬功能性模塊,與往年基本一致,請按序操作。
4.其中新聞模塊內市、縣操作沒有發布新聞權限。
(五)縣財政用戶
1.修改密碼。首次登陸系統必須修改密碼,否則無法繼續操作,請妥善保管并不定期修改密碼,要專人負責;請溝通旗縣財政局,若財政局不操作的由縣管理用戶代為操作。
2.確認結算。縣操作用戶提交的信息,需要通過該功能確認結算;該步驟請及時點擊,作為各地結算進度依據進行績效考核。
3.申請退貨。已經提交結算的若發現問題,可通過申請退貨功能退貨,退貨后不占用補貼資金,也無法返回重新申請結算。
(六)市、縣瀏覽用戶
1.修改密碼。首次登陸系統必須修改密碼,否則無法繼續操作,請妥善保管并不定期修改密碼,要專人負責。
2.內設功能均屬瀏覽性,沒有操作功能。
三、啟動2015年度補貼輔助系統
根據自治區農牧業廳《關于做好2016年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工作的通知》(內農牧機發〔2016〕227號)規定,對2015年度已經銷售列入農機購置補貼范圍但未獲得補貼的產品,繼續按照2015年度有關政策及補貼標準執行,即按照自治區農牧業廳《關于印發<2015—2017年內蒙古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的通知》(內農牧機發〔2015〕26號)和自治區農牧業廳農機局《關于公布<內蒙古自治區2015—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的通知》執行;補貼機具、補貼產品補貼額度以《2015年度導入農業部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系統產品目錄格式》為準,通過“內蒙古自治區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2015”登陸操作。具體要求:
一是系統網址改為:http://www.nmnjbt2015.com/;
二是補貼資金:請盟市匯總旗縣2016年度補貼資金,用于2015年已銷售未辦理補貼總額,加蓋公章后傳真至自治區購機補貼辦公室并錄入系統,在實施過程中有補貼資金剩余需調增減的,一律通過盟市農機主管部門報送;
三是系統各角色、登錄名和密碼、操作流程等不變,仍按2015年度登陸;
四是2015年度系統啟用請參見2015年4月22日《關于啟用內蒙古自治區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的通知》。
四、有關要求
(一)資金分配。各盟市農機主管部門盡快將2016年度分配給轄區各旗縣場中央財政、內蒙古本級財政補貼資金指標、市財政、旗縣級財政投入資金數及上年度各級補貼資金結轉數制表后加蓋公章或資金分配文件,傳真至自治區購機補貼辦公室,并報送盟市、旗縣農機購置補貼專項工作經費安排和落實情況。2016年度補貼資金用于2015年度已銷售未辦理補貼額度請單獨發送,需加蓋盟市農機主管部門公章。
(二)根據軟件公司完善修改系統進度,及自治區補貼產品備案工作安排,目前導入系統的補貼產品為批、第二批,第三批編制完成導入后,其生產企業及各級操作繼續按本通知執行。生產企業登錄名、密碼未及時收到的,請于登記一周后發企業公章的傳真進行申請,并留準確電子郵箱地址,將重新發送至生產企業提供的郵箱地址內。
(三)管理部門用戶登錄名、密碼發放。市、縣級管理、操作、瀏覽權限用戶及縣財政權限用戶的登錄名、密碼由自治區通過郵箱方式直接發送至盟市農機主管部門常用電子郵箱,盟市分別告知旗縣。
(四)通過“定額+比例”機制自動運算出“實得中央財政補貼”、“實得省級財政補貼”,按其定比比例計算結果取十位整數,個位數以四舍五入方式進;
(五)自治區財政單獨補貼產品信息,按照分類分檔標準對應導入農機購置補貼管理軟件系統,不再系統外單獨運行,一并與中央財政等各級財政補貼資金在系統內實施。
(六)按照補貼分檔規格參數限定,當前殘膜回收機品目無產品能對應歸檔,故該品目無產品則暫不予補貼。
(七)打印《農機購置補貼指標確認通知書》后,自動顯示“經銷商”名稱;因生產企業添加或導入經銷商名稱有誤的,屬非原則性錯誤,經銷商主要名稱無誤的情況下,旗縣農機主管部門可手動予以修改后加蓋公章,不需退回。
(八)其他說明。各權限用戶要通過系統管理——修改資料模塊,根據實際管理、操作或瀏覽人員修改為真實姓名,做到權責明確;以上未提各權限用戶涉及其他新聞模塊、站內消息、申請管理、補貼產品查詢、匯總統、系統管理等屬功能性模塊,根據實際需求自行使用;縣操作在執行申請錄入第二步購機補貼信息填寫時,根據自治區2016年政策規定,錄入最終銷售價格后,根據“定額+定比”機制自動運算得出中央財政應補貼、省級財政應補貼額度有誤的,請及時逐級上報反饋。
四、咨詢聯系方式
內蒙古落實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工作辦公室負責管理系統維護工作,技術和操作方面的問題請致電或發送電子郵件形式解決。
聯系人:王佐、于波、陳麗平、趙維宇、楊帆(省級系統管理員)
聯系電話(傳真):0471—4300269、4303826
電子郵箱地址:nmnjwz@126.com
附件:1.歡迎使用內蒙古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提供的服務
2.2016年內蒙古農機購置補貼生產企業承諾書
3.企業批量導入經銷信息模板
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廳農機局
2016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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