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開展2016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第一批)工作通知
鄂農機函〔2016〕6號
各有關農機生產企業:
為確保2016年農機購置補貼工作順利實施,經研究,定于2月中下旬組織開展我省2016年農機購置補貼第一批產品歸檔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申報歸檔的產品應當為湖北省2016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歸檔范圍(詳見附件1)內的產品。
二、申報要求
1.申報產品歸檔的生產企業應當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法人資格的生產企業。
2.申報歸檔的產品應當是已獲得省級及以上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的產品,推廣鑒定證書有效期應在2016年1月1日以后。農業用北斗終端產品應當提供取得法律授權的社會第三方檢驗機構出具的產品檢驗報告。
3.國家實施生產許可和強制性認證等管理的產品應當獲得相應的資質證書并且在有效期內。
4.被農業部或省級農機主管部門暫停、取消補貼資格的或有質量投訴、舉報等案件未處理完結的農機產品不得申報。
三、申報程序
企業需登錄湖北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管理信息系統(http://61.183.175.23:9000/njbt/),點擊“注冊” ,按要求填錄企業信息,提交后由湖北省農機局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企業可通過注冊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系統。2015年已經注冊的企業可以沿用之前的用戶名和密碼。企業應當按要求在系統中填報相關歸檔信息,包括企業信息,產品大類、小類、品目(品目須與鑒定部門發布鑒定信息中的 “所屬品目”一致),主要分檔參數,并上傳產品圖片、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推廣鑒定報告、檢驗報告以及農機生產企業承諾書(附件2)等 ,國家實施強制管理的產品還應當上傳相應證書及其附件。證書、推廣鑒定報告、檢驗報告以及農機生產企業承諾書應當為原件彩色掃描件。
四、申報要求
1.主要分檔參數應當按農機鑒定部門出具的《檢驗報告》中“實測值”填寫。湖北省農機局將組織專家對填報信息進行審核,若產品信息填報不全或不準確,造成無法明確歸檔的,將不予歸檔。
2.每種型號的農機產品均需進行申報歸檔,第一批歸檔申報截止時間為2016年2月22日17:00時。
3.請各農機生產企業高度重視此次歸檔工作,按要求準確完整填報歸檔信息。因產品信息填報不全,導致無法準確歸檔,影響補貼實施的不良后果,由申報企業自行承擔。
4.企業申報歸檔的產品品目應當與農機鑒定機構公布的所屬品目一致,并對所填報的歸檔信息及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影響歸檔和補貼工作的,一經核實,將取消企業所有產品的補貼資格,由此所引起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企業自行承擔。
五、其他事項
此次歸檔為2016年第一批。湖北省農機局將按照農業部的規定,結合實際,根據需要,開展后續歸檔工作。具體時間及要求,請及時關注湖北省農業機械化信息網(http://www.hbnjh.gov.cn/)。聯系人:秦少蘭、蘇仁忠,聯系電話:027-87669961、027-52233757
附件:1.湖北省2016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歸檔范圍
2.農機生產企業承諾書
湖北省農機局
2016年2月16日
- 河南省2024-2026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第一批)公示
- 關于《甘肅省2024-2026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第一批)》的公示
- 《2024—2026年全國通用類農業機械中央財政資金最高補貼額一覽表(公示稿)》公示
- 云南省2024年第一批農機補貼產品形式審核情況的補充公示
- 農業農村部鄭重聲明!
- 內蒙古自治區2021-2023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輔助駕駛(系統)設備等補貼額調整、種子清選機等退出補貼范圍
- 關于發布農業輪式拖拉機先進性評價結果(第二批)的公告
- 關于2023年第六批國家支持的農機推廣鑒定結果的通報
- 補貼額一覽表|山西省農業機械發展中心關于小麥鎮壓機(專項鑒定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的公示
- 補貼額一覽表|陜西省2021-2023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2023年第二批調整)的公示
- 14751河南省2024-2026年農機補貼額一覽表(第一批)公告
- 14662河南省關于2024年農機購置補貼投檔機具(第三批)復核結果的公示
- 14473安徽省開展2024年度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產品企業自主投檔工作的通知
- 14134貴州省2024—2026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資金補貼額一覽表(第一批)
- 13735浙江省2024年第三批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產品的通告
- 13736遼寧省2024年第一批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投檔產品形式審核結果的通知
- 13547江西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對2024-2026年農機購置補貼一覽表(第一批)
- 13418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24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產品歸檔信息(第四批)的公示
- 13309山西省2024-2026年農機補貼額一覽表(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