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送浙江2015-2017第一批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通知
各有關農機生產企業:
根據農業部、財政部《2015-2017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農辦財〔2015〕6號)及有關補貼產品歸檔工作要求,現就報送浙江省2015-2017年批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送產品范圍
(一)報送產品應在浙江省2015-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范圍內,其中由農業部農機試驗鑒定總站負責歸檔的產品無需再報送。詳見附件1。
(二)報送產品必須已獲得部級或省級推廣鑒定證書,且證書在有效期內。
(三)被農業部或我省取消補貼資格的農機產品不得報送。
二、報送要求
(一)各企業應對所報送資料的真實性負責,產品參數配置須與推廣鑒定報告、檢驗報告內容一致。報送信息發生變動或推廣鑒定證書失效,應及時告知我局。若弄虛作假或推廣鑒定證書失效未及時告知的,一經發現則取消該企業產品補貼資格,由此引起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該企業負責。
(二)各企業需按要求報送《浙江省2015-2017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表》(附件2,以下簡稱“《信息表》”)、《浙江省2015-2017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報備表》(附件3,以下簡稱“《報備表》”)及其他相關資料,具體要求如下:
1.電子材料
①《信息表》需按品目分別填報,并按照“企業名+品目名+信息表”進行命名,如“杭州市XX公司+微耕機+信息表”。
②《報備表》需按品目分別填報,并按照“企業名+品目名+報備表”進行命名,如“杭州市XX公司+微耕機+報備表”。電子材料中所提供的彩色照片、掃描件等必須清晰可辨。
③電子文檔制作完成后需進行打包壓縮,并將壓縮包按照“報送時間+企業名稱”命名,如“20150413杭州市XX公司”,壓縮包大小不得超過40MB。
2.書面材料
①按照《報備表》填寫要求,采用A4紙打印,所提供彩色照片、掃描件必須清晰可辨。
②將每個產品的檢測報告、推廣鑒定報告復印件和《報備表》按品目裝訂成冊,所有內容必須清晰可辨。
(三)報送時間及方式
各企業于2015年4月22日前將補貼產品資料(包括電子版)報送至浙江省農業機械管理局。所有材料不接受現場報送。
寄送地址:杭州市鳳起東路29號;收件人:浙江省農業機械管理局購機辦;郵編:310020
電子郵箱地址:zjnjbt@163.com
聯系電話: 0571-86757982、0571-86757983。
附件:1. 浙江省2015-2017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機具批歸檔范圍
2.浙江省2015-2017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歸檔信息表
浙江省農業機械管理局
2015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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