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通知公告--關于做好2015年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選派工作的通知
各師教育局,石河子大學、塔里木大學:
2015年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以下簡稱西部項目)
選派工作即將開始,根據留學基金委與兵團簽訂的《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協議書》和工作安排,為了做好兵團2015年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出國留學人員選拔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選派計劃
(一)選派類別及留學期限。
1. 高級研究學者:留學期限為3-6個月。
2. 訪問學者:留學期限3-12個月。
3. 博士后:留學期限為3-24個月
(“成組配套”、各單位利用自有渠道設立的子項目方式派出人員申請留學期限可為3-12個月)。
(二)選派規模。
根據兵團與留學基金委簽訂的協議規模,2015年兵團擬派出20人。
二、 資助內容及標準
(一)資助的內容。
由留學基金委資助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和規定留學期間的獎學金生活費。(赴英國的訪問學者可申請1000英鎊以內的BenchFee)。
(二)資助標準。
在外的費用按照現行有關規定的公派出國留學人員生活費資助標準。
三、 申請條件
(一)基本條件。
1. 申請人應符合《2015年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拔簡章》規定的申請條件,政治立場堅定,熱愛社會主義祖國,身心健康、德才兼備,具有學成回國為兵團經濟建設事業服務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 申請人應是兵團的學校、科研院所、國有大中型企業、行政機關單位的正式工作人員。暫不受理無業人員、個體從業者及正在境外學習或工作人員的申請。曾享受留學基金資助(含西部項目)的出國留學人員,回國后工作須滿5年方可再次申請此項目。
3.申請人留學專業應為兵團發展急需專業,能為推動兵團經濟、教育、科研事業的發展發揮積極作用。
4. 申請人申請時須提交國外大學或科研機構的邀請函。申請留學基金委與國外教育、科研機構合作協議派出者不須提交。
5. 外語水平需達到《2015年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拔簡章》確定的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合格條件。申請時外語水平未達到合格標準者,如系所在單位重點推薦,亦可申請,但須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語水平的外語考試成績證明,如WSK/TOEFL/IELTS考試成績單復印件等。此部分人員被錄取后,須參加教育部指定出國留學人員培訓部相關語種培訓或自行參加相應外語考試,獲得相關培訓結業證書或考試成績達到合格標準后方可派出。希望參加外語培訓者,應在申請表中注明意向培訓地點。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錄取申請時外語水平達到合格標準者。
(二)具體條件。
1. “高級研究學者”的申請人應符合以下條件:申請時年齡不超過55歲(1960年4月20日以后出生);申請人應為高等學校、企事業單位、行政機關、科研機構的正式工作人員(其中教學科研人員應為教授、博士生導師)。除符合以上條件外,還需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①重點實驗室、教育部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骨干;
②兩院院士、長江學者特聘教授、“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劃”杰出人才或領軍人才入選者及其他人才計劃入選者;
③教育部批準的重點學科學術帶頭人;
④兵師行政機關、國有大中型企業高級行政管理人員,應具有或相當于副司局級(含副司局級)以上行政職務。
2.訪問學者申請人應符合以下條件:申請時年齡不超過50歲(1965年4月20日以后出生),應為高等學校、企事業單位、各級行政單位、科研單位的正式工作人員。本科畢業后一般應有5年以上的工作經歷,碩士畢業后一般應有2年以上的工作經歷。對博士畢業的申請人,沒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3. 博士后申請人應符合以下條件:申請時年齡不超過40歲(1975年4月20日以后出生),申請人應是高等學校或科研單位具有博士學位、具體從事教學或科研工作的在職青年教師或科研人員。申請時距其博士畢業時間應在3年以內。
4.中學英語教師出國研修項目申報時年齡在45周歲(含)以下(1970年4月20日以后出生),申請人應為學校在職的骨干英語教師或兵團中學英語教研員,具有五年以上英語教學工作經驗,大學英語專業本科以上(含本科)畢業,英語聽說寫能力強,回國后將繼續從事中小學英語教學工作并能承擔起兵團中小學英語教師培訓工作。2015年中學英語教師出國研修項目錄取人員在派出前將增加為期一個月的國內研修環節。國內研修期間未完成規定課時要求的,留學資格將自動取消。
5.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員出國研修項目申報時年齡在50周歲(含)以下(1965年4月20日以后出生),申請人須為有關高等學校或各教育行政部門目前正在從事人事管理、教務教學或科研管理的現崗中高級行政管理人員。2015年僅接受高校人力資源管理、教務教學管理、科研管理專業人員申報,其他專業方向人員請關注以后年度選派計劃。
6.高校英語教師出國研修項目申報時年齡在45周歲(含)以下(1970年4月20日以后出生),申請人應為兵團高校英語骨干教師及相關人員;同時承擔行政工作的雙肩挑人員,須為單位重點推薦并另行提供單位“重點推薦函”,“重點推薦函”中應明確推薦理由、承擔教學工作的比重及回國后具體工作安排。
7. 高校專業課程教師出國研修項目申報時年齡在45周歲(含)以下(1970年4月20日以后出生),申請人應為各高校專業課程骨干教師(以下學科專業人員暫不能申報此項目:醫學(含藥學)、管理學、海洋科學、國際關系學、英語)。
四、 申請辦法
(一)申報人在申報西部項目時,請在網上認真查閱相關內容。查詢網站:www.csc.edu.cn→出國留學→2015年留學項目專欄→國內合作項目→仔細閱讀“2015年西部及地方項目專欄”。
(二)受理機構。
兵團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受理機構為兵團教育局,申報人員的材料由兵團教育局外事處受理。
(三)申請時間及方式。
申請人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后,應于2015年4月6日至4月20日登錄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網上報名系統(http://apply.csc.edu.cn)進行網上報名,并于2015年4月22日前由所在單位的外事部門統一將申請材料一式3份上報兵團教育局外事處,進行材料審核,逾期不再受理。
(四)請按照《關于準備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出國留學申請材料的說明》準備三份申請材料(一份原件,兩份復印件)。
五、 評審和錄取
(一)我局將組織專家對申請者的材料進行初審。
初審內容包括:
1. 備選者是否符合上述規定的條件;
2. 備選者的教育背景、學術水平、教學科研工作能力、國際交流能力和發展潛力;
3. 備選者的工作業績、獲獎情況;
4. 備選者出國進修、研究目標和計劃是否明確;
5. 備選者的研修學科專業的需要程度、國內和國際發展水平的差距;
6.備選者對回國后開展工作的計劃和設想。
(二)支持并鼓勵各單位以成組配套方式組織派出。
為促進學科建設,提高科研水平,結合各派出單位的學科建設和科研規劃,重點支持以科研合作為依托,項目為載體,有針對性、成建制地組織派出,同時,對于重點經濟領域和學科領域的科研項目,以及重點科研公關項目給予傾斜。
(三)被錄取人員的留學國別、留學院校及留學期限將按照其申請時填報的確定。
(四)2015年被錄取人員的留學資格有效期將保留至2016年12月31日(一年),逾期自動取消。被錄取人員未經留學基金委批準放棄資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內不得再申請公派出國留學。被錄取人員經留學基金委批準放棄留學資格者,2年內不得再申請公派出國留學。
(四)根據“專家評審、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的原則。我局綜合專家初審意見后,根據選派人數的比例要求,擬按選派計劃120%的人數確定外語面試人員名單,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將組織專家通過通訊評審或視頻面試的方式,對初審合格候選人進行評審,并確定錄取人員名單。2015年專家終審工作將于6-7月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六、 簽約派出
獲得西部人才培養特別項目錄取派出的出國留學人員,根據公費出國留學的有關管理規定,需簽約派出(待錄取時再發通知詳細說明)。其在培訓和國外留學期間,原工作單位的工資、待遇不變。
七、 管理
(一)請各單位嚴格按照兵團“重點資助學科、專業領域”組織申報,初審合格候選人員所占比例應達到總數的80%方能進行專家聯合評審。請各單位提交每位申請人單位意見時,注明其是否為“重點學科、專業領域”人員,以便將來聯合評審確定比例。
(二)《單位推薦意見表》是專家評審的重要參考,請各推選單位認真按要求填寫被推薦人綜合審核評定及具體意見,承擔起責任及義務。
(三)請各單位協助做好有關宣傳和推薦工作,爭取有更多符合條件的人員出國學習深造,為兵團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根據《關于遴選2015年高等教育教學法出國研修項目的函》(留金法〔2015〕5010)要求,經石河子大學、塔里木大學和兵團興新職業技術學院推薦,兵團教育局審核同意擬上報21名教師申報此項目,現將2015年“高等教育教學法出國研修項目”網上報名指南一并下發,報名時間2015年3月9日-3月11日,因時間緊迫,請三所學校通知申報人做好網上申報工作,并于3月13日之前將“高等教育教學法出國研修項目”申報人的紙質材料上報兵團教育局外事處。
聯系人:宋守榮賈建鷹
電話:0991-2896282
傳真:0991-2896281
地址:烏魯木齊市光明路196號
附件:1.兵團中學英語教師子項目申報名額分配表
2. 關于2015年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出國留學申請材料的說明
3. 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
4. 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使用指南(訪學類)(從郵箱xjbtjyjfgc@163.com中下載,密碼2844586)
5. 2015年“高等教育教學法出國研修項目”網上報名指南——西部地區
兵團教育局
2015年3月6日
抄送:兵團興新職業技術學院、兵團廣播電視大學、農墾科學院、兵直有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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