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農機-行政通知
新農機辦函〔2015〕8號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農機局,各地州市農機局:
為全面貫徹自治區黨委經濟工作會議、農村工作會議精神,深入落實自治區農機工作會議的安排部署,切實發揮農機在春耕生產中的主力軍作用,做好各項工作,我局決定開展農機春耕備耕工作調研督導活動。現將《關于開展2015年農機春耕備耕調研督導活動的工作方案》予以印發,請各地結合實際,認真遵照執行。
2015年3月11日
關于開展2015年農機春耕備耕調研督導活動的工作方案
為全面貫徹自治區黨委經濟工作會議、農村工作會議精神,深入落實自治區農機工作會議的安排部署,經研究決定,從3月中旬至4月下旬,開展農機春耕備耕工作調研督導活動,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主要內容
(一)關于學習貫徹自治區黨委經濟工作會議、農村工作會議精神,深入落實自治區農機工作會議的安排部署,科學謀劃農機化發展的情況。新常態下,各地“適應發展穩定新常態、筑牢長治久安好基礎”的新特點、新變化,結合自身的稟賦特征,科學謀劃、綜合施策,加快農機化“轉方式、調結構”的步伐,在農牧業現代化建設中率先實現農業機械化的新思路、新舉措。
(二)關于農機化重點工作的進展情況。《關于印發2015年自治區農機化工作重點的通知》(新農機發〔2015〕1號)的落實情況、存在的問題及對策。同時,聽取各地對《2015年地州市農機化主要業務工作評價標準》的意見和建議,實地查看2014年農機化發展專項中2-3個項目的實施、管理、驗收情況。
(三)關于春耕備耕生產進展情況。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地對農機春耕備耕工作的組織領導,制定的工作方案,早謀劃、早部署、早啟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以及確保農機春耕備耕生產順利、安全、高效的工作措施情況。
(四)關于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落實情況。各地執行《2015-2017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情況,存在的問題及采取的措施。
(五)關于農機化安全生產的組織管理情況。農機安全生產責任書簽訂和農機安全生產目標任務的分解、春耕期間農機安全生產工作的安排部署、拖拉機聯合收割機安全技術檢驗工作的開展、農機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治、農機與公安交警聯合執法機制落實情況。
二、調研督導分組情況
成立由局領導擔任組長的調研督導工作組,由組長負責工作組的組織管理,做好調查研究、指導工作、服務基層的具體工作。工作組內部要分工合作、密切配合,撰寫出有參考價值的調研報告,于5月8日前將調研報告提交局辦公室并召開專題匯報會。
第一組赴吐魯番地區、哈密地區、昌吉州、阿勒泰地區、塔城地區。
組 長:木合塔爾·艾沙 自治區農機局局長
參加人員:魯 東 自治區農機局辦公室主任
侯方安 自治區農機局農機處副處長
田江濤 自治區農機監理總站主任科員
第二組赴伊犁州、博州。
組 長:歐興江 自治區農機局副局長
參加人員:杜 紅 自治區農機局市場監管處處長
張萬軍 自治區農機局信息中心工程師
第三組赴喀什地區、克州、阿克蘇地區、和田地區。
組 長:裴新民 自治區農機局總工程師
參加人員:鄭 宏 自治區農機局科教處處長
張山鷹 自治區農機推廣總站書記
張海量 自治區農機局農機處主任科員
第四組赴巴州、克拉瑪依市、烏魯木齊市。
組 長:原晉南 自治區農機局紀檢組長
參加人員:潘寶元 自治區農機局組織人事處處長
朱堂忠 自治區農機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站站長
格日勒·巴特爾 自治區農機局紀檢監察室調研員
具體行程,由各調研督導組與地州市聯系對接。
三、具體要求
(一)堅持領導帶頭,推動工作。領導干部要堅持群眾觀點,發揮表率作用,深入群眾、服務基層、扎實工作。
(二)嚴守工作紀律,改進工作作風。嚴格遵守《農機局黨組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改變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有關規定的實施辦法》(新農機黨發〔2013〕4號),做到輕車簡從不擾民、服務群眾不添負。嚴格執行《關于印發自治區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差旅費管理辦法的通知》(新政辦發〔2014〕77號)要求,勤儉節約、規范管理。出差人員不得向接待單位提出正常公務活動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間接受違反規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請、游覽,不得接受禮品和土特產品等。出差人員應當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單位統一安排用餐的,應當向接待單位按標準交納伙食費,自覺樹立良好形象。請各地農機部門予以配合、支持。
(三)堅持問題為導向,確保活動取得實效。要虛心向基層學習、向群眾學習,在實踐中尋求化解矛盾、解決問題的良策。要認真總結推廣經驗,將行之有效的措施形成工作規范,推進農機化管理和服務科學化、常態化、制度化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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