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大改革創新力度加快農業現代化建設的若干意見
四、圍繞增添農村發展活力,深化農村改革
深化改革,必須把農村改革放在突出位置。要按照中央總體部署,完善頂層設計,抓好試點試驗,不斷總結深化,加強督查落實,確保改有所進、改有所成,進一步激發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活力。
21.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堅持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堅持農民家庭經營主體地位,引導土地經營權規范有序流轉,創新土地流轉和規模經營方式,積極發展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鼓勵發展規模適度的農戶家庭農場,完善對糧食生產規模經營主體的支持服務體系。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拓寬服務領域,促進規范發展,實行年度報告公示制度,深入推進示范社創建行動。推進農業產業化示范基地建設和龍頭企業轉型升級。引導農民以土地經營權入股合作社和龍頭企業。鼓勵工商資本發展適合企業化經營的現代種養業、農產品加工流通和農業社會化服務。土地經營權流轉要尊重農民意愿,不得硬性下指標、強制推動。盡快制定工商資本租賃農地的準入和監管辦法,嚴禁擅自改變農業用途。
22.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探索農村集體所有制有效實現形式,創新農村集體經濟運行機制。出臺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意見。對土地等資源性資產,重點是抓緊抓實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擴大整省推進試點范圍,總體上要確地到戶,從嚴掌握確權確股不確地的范圍。對非經營性資產,重點是探索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務能力的集體統一運營管理有效機制。對經營性資產,重點是明晰產權歸屬,將資產折股量化到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發展多種形式的股份合作。開展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權能改革試點,試點過程中要防止侵蝕農民利益,試點各項工作應嚴格限制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健全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監督和收益分配制度。充分發揮縣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林權流轉服務平臺作用,引導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健康發展。完善有利于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稅費政策。
23.穩步推進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試點。在確保土地公有制性質不改變、耕地紅線不突破、農民利益不受損的前提下,按照中央統一部署,審慎穩妥推進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分類實施農村土地征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制定縮小征地范圍的辦法。建立兼顧、集體、個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合理提高個人收益。完善對被征地農民合理、規范、多元保障機制。賦予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的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權能,建立健全市場交易規則和服務監管機制。依法保障農民宅基地權益,改革農民住宅用地取得方式,探索農民住房保障的新機制。加強對試點工作的指導監督,切實做到封閉運行、風險可控,邊試點、邊總結、邊完善,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改革成果。
24.推進農村金融體制改革。要主動適應農村實際、農業特點、農民需求,不斷深化農村金融改革創新。綜合運用財政稅收、貨幣信貸、金融監管等政策措施,推動金融資源繼續向“三農”傾斜,確保農業信貸總量持續增加、涉農貸款比例不降低。完善涉農貸款統計制度,優化涉農貸款結構。延續并完善支持農村金融發展的有關稅收政策。開展信貸資產質押再貸款試點,提供更優惠的支農再貸款利率。鼓勵各類商業銀行創新“三農”金融服務。農業銀行三農金融事業部改革試點覆蓋全部縣域支行。農業發展銀行要在強化政策性功能定位的同時,加大對水利、貧困地區公路等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貸款力度,審慎發展自營性業務。開發銀行要創新服務“三農”融資模式,進一步加大對農業農村建設的中長期信貸投放。提高農村信用社資本實力和治理水平,牢牢堅持立足縣域、服務“三農”的定位。鼓勵郵政儲蓄銀行拓展農村金融業務。提高村鎮銀行在農村的覆蓋面。積極探索新型農村合作金融發展的有效途徑,穩妥開展農民合作社內部資金互助試點,落實地方政府監管責任。做好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貸款試點工作。鼓勵開展“三農”融資擔保業務,大力發展政府支持的“三農”融資擔保和再擔保機構,完善銀擔合作機制。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行“三農”專項金融債,鼓勵符合條件的涉農企業發行債券。開展大型農機具融資租賃試點。完善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金融服務。強化農村普惠金融。繼續加大小額擔保財政貼息貸款等對農村婦女的支持力度。
25.深化水利和林業改革。建立健全水權制度,開展水權確權登記試點,探索多種形式的水權流轉方式。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積極推廣水價改革和水權交易的成功經驗,建立農業灌溉用水總量控制和定額管理制度,加強農業用水計量,合理調整農業水價,建立精準補貼機制。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水利工程建設和運營。鼓勵發展農民用水合作組織,扶持其成為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和管護主體。積極發展農村水利工程專業化管理。建立健全最嚴格的林地、濕地保護制度。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穩步推進國有林場改革和國有林區改革,明確生態公益功能定位,加強森林資源保護培育。建立用材林儲備制度。積極發展符合林業特點的多種融資業務,吸引社會資本參與碳匯林業建設。
26.加快供銷合作社和農墾改革發展。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堅持為農服務方向,著力推進基層社改造,創新聯合社治理機制,拓展為農服務領域,把供銷合作社打造成性為“三農”提供綜合服務的骨干力量。抓緊制定供銷合作社條例。加快研究出臺推進農墾改革發展的政策措施,深化農場企業化、墾區集團化、股權多元化改革,創新行業指導管理體制、企業市場化經營體制、農場經營管理體制。明晰農墾國有資產權屬關系,建立符合農墾特點的國有資產監管體制。進一步推進農墾辦社會職能改革。發揮農墾獨特優勢,積極培育規模化農業經營主體,把農墾建成重要農產品生產基地和現代農業的示范帶動力量。
27.創新和完善鄉村治理機制。在有實際需要的地方,擴大以村民小組為基本單元的村民自治試點,繼續搞好以社區為基本單元的村民自治試點,探索符合各地實際的村民自治有效實現形式。進一步規范村“兩委”職責和村務決策管理程序,完善村務監督委員會的制度設計,健全村民對村務實行有效監督的機制,加強對村干部行使權力的監督制約,確保監督務實管用。激發農村社會組織活力,重點培育和優先發展農村專業協會類、公益慈善類、社區服務類等社會組織。構建農村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開展突出治安問題專項整治,推進平安鄉鎮、平安村莊建設。
- 河南省2024-2026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第一批)公示
- 關于《甘肅省2024-2026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第一批)》的公示
- 《2024—2026年全國通用類農業機械中央財政資金最高補貼額一覽表(公示稿)》公示
- 云南省2024年第一批農機補貼產品形式審核情況的補充公示
- 農業農村部鄭重聲明!
- 內蒙古自治區2021-2023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輔助駕駛(系統)設備等補貼額調整、種子清選機等退出補貼范圍
- 關于發布農業輪式拖拉機先進性評價結果(第二批)的公告
- 關于2023年第六批國家支持的農機推廣鑒定結果的通報
- 補貼額一覽表|山西省農業機械發展中心關于小麥鎮壓機(專項鑒定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的公示
- 補貼額一覽表|陜西省2021-2023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2023年第二批調整)的公示
- 14821河南省2024-2026年農機補貼額一覽表(第一批)公告
- 14722河南省關于2024年農機購置補貼投檔機具(第三批)復核結果的公示
- 14543安徽省開展2024年度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產品企業自主投檔工作的通知
- 14174貴州省2024—2026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資金補貼額一覽表(第一批)
- 13795遼寧省2024年第一批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投檔產品形式審核結果的通知
- 13786浙江省2024年第三批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產品的通告
- 13587江西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對2024-2026年農機購置補貼一覽表(第一批)
- 13478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24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產品歸檔信息(第四批)的公示
- 13469甘肅省提前下達2025年中央和省級農機補貼資金計劃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