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樺甸市2013年度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專項工作實施方案
一、補貼機具、補貼標準及補貼重點
貼的機具種類。耕整地機械、種植施肥機械、田間管理機械、收獲機械、收獲后處理機械、排灌機械、畜牧水產養殖機械、動力機械和農田基本建設機械9大類21個小類52個品目。
補貼產品重點。對主要農作物生產關鍵環節急需的步進式水稻插秧機、乘坐式水稻插秧機、水稻缽盤育苗擺秧機、水稻全喂入式收割機、水稻半喂入式收割機、玉米收獲機、玉米免耕播種機。鋪膜播種機和深松機等機具優先滿足補貼。
機具補貼標準。按照農業部的要求,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實行定額補貼,即同一種類、同一檔次農業機械在全省區域內實行統一的補貼標準。
全程機械化工程建設。利用省級資金繼續對乘坐式水稻插秧機、水稻缽盤育苗擺秧機、三行以上自走式玉米收獲機、兩行以上莖穗兼收式玉米收獲機、牽引式玉米免耕播種機及深松機等機具實施累加補貼。
二、補貼對象及補貼機具數量
(一)補貼對象
樺甸市境內符合補貼條件的農牧漁民、農場(林場)職工、從事農機作業的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在申請補貼人數超過計劃指標時,要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采取公開搖號等農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確定補貼對象。
(二)補貼數量
補貼額在3萬元及以上的大型機械一戶農民年度內享受補貼的購機數量限定為2臺,從事農機作業的農業生產經營組織限定為8臺。其它機具的購置數量,根據需求限定在每戶4臺套(45馬力以下動力機械:4臺動力機械配4套相應機具,48馬力以上動力機械:2臺動力機械配4套相應機具),每個經營組織8臺套(45馬力以下動力機械:8臺動力機械配8套相應機具,48馬力以上動力機械:4臺動力機械配8套相應機具)。
三、購機補貼操作程序及時間安排
2013年,結合樺甸實際,本著方便農戶、滿足需求和嚴格監督的原則,決定按著省農委有關創新操作方式的工作要求,確定分四個層次,積極探索適合我市農機購置補貼操作的運行機制。
(一)操作程序
1、補貼金額2000元(含2000元)以下的補貼機具操作程序
⑴購機者憑村級相關證明(附件1)和購機者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證向鄉(鎮)農業站提出購機申請,填寫報名表(附件2),鄉農業站會同財政所審核其身份和資格,報市農機部門與財政部門審核確認后公示。
⑵公示同時,購機者帶本人二代身份證到市農機部門拍照并領取《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申請表》(見附件4),辦理相關補貼審批手續后,由市農機和財政部門向其發放《農機購置補貼指標確認通知書》(見附件5)。
⑶購機者持本人身份證、《農機購置補貼指標確認通知書》自主選擇經銷商,交差價款購買機具,經銷商向購機者出具全額發票。
⑷經銷商將機具發送到市政府所在地,市農業、財政部門對購機者所購機具辦理好相關手續同時進行核實。
2、2000元﹥補貼金額≤10000元(不含動力機械和收獲機械)的補貼機具操作程序
⑴購機者憑村級相關證明(附件1)和購機者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證向鄉(鎮)農業站提出購機申請,填寫報名表(附件2),鄉農業站會同財政所審核其身份和資格,報市農機部門與財政部門審核確認后公示。
⑵公示七天后,購機者帶本人二代身份證到市農機部門拍照并領取《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申請表》(附件4),辦理相關補貼審批手續后,由市農機和財政部門向其發放《農機購置補貼指標確認通知書》(附件5)。
⑶購機者持本人身份證、《農機購置補貼指標確認通知書》(附件5)自主選擇經銷商,交差價款購買機具,經銷商向購機者出具全額發票。
⑷經銷商將機具發送到市政府所在地,市農業、財政部門對購機者所購機具辦理好相關手續同時進行核實。
3、補貼金額﹥10000元、20馬力-45馬力動力機械的補貼機具操作程序
⑴ 購機者憑村級相關證明(附件1)及購機者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證向鄉(鎮)農業站提出購機申請,填寫報名表(附件2),鄉農業站會同財政所、鎮政府共同審核其身份和資格,報市農機部門與財政部門審核確認后公示。
⑵公示七天后,購機者帶本人二代身份證到市農機部門拍照并領取《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申請表》(附件4),辦理相關補貼審批手續后,由市農機和財政部門向其發放《農機購置補貼指標確認通知書》(附件5)。
⑶購機者持本人身份證、《農機購置補貼指標確認通知書》(附件5)自主選擇經銷商,交差價款購買機具,經銷商向購機者出具全額發票。
⑷經銷商將機具發送到市政府所在地,市農業、財政部門對購機者所購機具辦理好相關手續同時進行核實。
4、48馬力-75馬力動力機械、收獲機械的補貼機具操作程序
⑴ 購機者憑村級相關證明(附件1)、三戶聯合證明(附件3)及購機者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證向鄉(鎮)農業站提出購機申請,填寫報名表(附件2),鄉農業站會同財政所、鎮政府共同審核其身份和資格,報市農機部門與財政部門審核確認后公示。
⑵公示七天后,購機者帶本人二代身份證到市農機部門拍照并領取《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申請表》(附件4),辦理相關補貼審批手續后,由市農機和財政部門向其發放《農機購置補貼指標確認通知書》(附件5)。
⑶購機者持本人身份證、《農機購置補貼指標確認通知書》(附件5)自主選擇經銷商,交差價款購買機具,經銷商向購機者出具全額發票。
⑷經銷商將機具發送到市政府所在地,市農業、財政部門對購機者所購機具辦理好相關手續同時進行核實。
注:由于樺甸屬于半山區,不適合80馬力以上的動力機械、三行以上的玉米收獲機械,所以原則上不予辦理農機補貼。
(二)時間安排
2013年農機補貼分兩個階段實施,具體如下:
階段:3月初到6月末,批補貼資金的實施。優先補貼水稻插秧機、玉米免耕播種機和深松機,在保證農民享受上述三種產品補貼的情況下,對其他機具實施補貼。
第二階段:7月初到10月末,第二批補貼資金的實施。主要補貼玉米收獲機、水稻收獲機和深松機,在保證農民享受上述產品補貼的情況下,對其它機具實施補貼。
四、資金結算
(一)經銷企業結算申請
農機補貼產品經銷企業要憑《農機購置補貼指標確認通知書》、《經銷企業供貨表》、購機者身份證和發票的復印件,于補貼實施后每月10日前向縣級農機部門提出書面結算申請,并附《2013年度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結算申請表(經銷企業)》和《2013年度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明細表(經銷企業)》。
(二)結算審核及申請
農機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對經銷企業報送的補貼資金結算資料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后聯合行文,每月15日前向省級農機主管部門提出結算申請,并附《2013年度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結算申請表(縣級結算)》 和《2013年度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明細表(縣級結算)》。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
建立健全我市農機補貼工作機制,成立樺甸市農機購置補貼工作領導小組。各鄉鎮成立相應的補貼工作小組,以強化對補貼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監管。
組 長:孫維才 政府副市長
副組長:梁錫江 農業局局長
鄒鐵兵 財政局局長
成 員:孫立軍 人大財經委主任
孔祥祿 政協提案辦主任
單殿平 紀委常委、監察局副局長
程壽坤 公安局副局長
辛長生 工商局副局長
李德榮 畜牧局副局長
陳建國 林業局副局長
任長勝 水利局副書記
鞠延澤 財政局副局長
任立民 農業局副局長
各鄉鎮、永吉街道主管農業工作的領導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農業局農業科,負責項目組織實施工作。辦公室主任由任立民兼任。
開通農機補貼咨詢電話:0432-66224946、66238687。
(二)規范操作,嚴格管理。嚴格執行補貼對象公示制度,在縣鄉兩級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一是公平公正確定補貼對象,在確定對象時,不優親厚友。二是切實保證農民選擇經銷商和補貼機具的自主權,讓農民自主與經銷商商定價格,嚴禁強行向購機農民推薦產品或以代收代購名義收取農民購機款。三是繼續大力推進農機購置補貼信息網絡化管理,與財政部門實現信息共享,提高工作的透明度、規范性和工作效率。
(三)公開信息,接受監督。
按照《農業部辦公廳關于深入推進農機購置補貼政策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農辦機[2011]33號)要求,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絡、宣傳冊、掛圖等形式,將農機購置補貼政策信息向社會公開。公開補貼實施方案、補貼額一覽表、支持推廣目錄、補貼經銷商名單、操作程序、投訴舉報電話、資金規模等內容,至少每半月應公布一次補貼資金使用進度。切實把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情況列入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目錄,及時公布資金執行進度,將每名購機戶的購買機型、生產廠家、經銷商、銷售價格、補貼額度、姓名住址(不涉個人隱私部分)等信息在政府網站上公布,同時通過其他多種形式進行公布,使全社會廣泛知曉,接受社會監督。
在年度補貼工作結束后,市農機化主管部門要以公告的形式將享受補貼的農戶信息和市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落實情況報告在市人民政府網站或農業(農機)部門網站(頁)上公布,并確保5年內能夠隨時查閱。享受補貼的農戶信息包括:姓名,所在鄉、村、組,所購機具型號、單價、數量、產銷企業、補貼額等;市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落實情況報告包括:補貼機具種類,數量,受益農戶數,補貼資金(含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使用情況。要將享受農機購置補貼資金情況作為村務公開的內容。
(四)嚴肅紀律、加強監管
在開展購機補貼工作中,嚴格規范操作程序,堅決做到“三個嚴禁”、“四個嚴禁”和“八個不得”。把《農業部關于加快推進農機購置補貼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的意見》(農機發[2011]4號)的要求落到實處。
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組織鄉鎮開展專項檢查和重點抽查,并根據農機產品補貼額度大小確定入戶抽查比例。嚴格按照《農業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經營行為的通知》(農辦機[2012]19號)和有關規定,加強對農機經銷商的監管,
加大財政部門監管力度。各級特別是基層財政部門要《財政部關于切實加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監管工作的通知》(財農[2011]17號)要求,主動參與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具體實施工作,在補貼資金使用管理、補貼對象、農民實際購機情況核實等方面,積極履行職責,充分發揮就地就近實施監管優勢。鄉鎮財政所要將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納入鄉鎮財政資金監管范圍,認真履行監管。財政部門要會同農機等有關部門,按照不低于購機農民10%的比例,對農民購機后實際在用情況進行抽查核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將抽查核實及處理情況上報縣級財政部門、農機化主管部門。縣級財政部門要督促和指導基層財政部門做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監管工作。
嚴格格按照《農業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經營行為的通知》(農辦機[2012]19號)和有關規定,加強補貼產品產銷企業的管理。
建立健全投訴舉報制度,嚴格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安排專人受理農民投訴,對投訴舉報的問題和線索,做到凡報必查、一查到底。
為不折不扣地落實好農機補貼政策,真正把補貼實惠全部送到農民手中,市補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定期或不定期召集相關單位人員及補貼對象召開工作會議,征求各方面對補貼工作諫言、建議,并將嚴格按照工作規定和工作紀律要求,搞好重點。監督檢查,做到公開、公正、公平,陽光操作,并向社會公開舉報、監督檢查電話: 0432-66223949、0432-66222468。對在補貼政策落實過程中,如發現有違規操作、玩忽職守、參與倒賣補貼指標、套取補貼資金、弄虛作假的將依規依紀嚴肅查處,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附件1、村級證明
附件2、2013年樺甸市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報名表
附件3、三戶聯合證明
附件4、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申請表
附件5、農機購置補貼指標確認通知書
鏈接地址:http://jl.jlnj.gov.cn/info.asp?id=28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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