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完成上年農機補貼上報工作
2013-01-11
中國農業機械化信息網王曉林7990
為進一步優化全市農機裝備結構,促進農機節能減排,在實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同時,浙江省平湖市積極落實省農業廳、省財政廳、省商務廳《關于2012年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浙農計發〔2012〕75號)文件精神,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農機報廢更新補償工作,減少農機事故隱患,保障廣大群眾生命財產。
通過宣傳發動、組織實施及嚴格核實,平湖全市已經完成報廢農機25臺、更新農機8臺,30家農戶和合作組織享受到中央、省及市財政補貼資金共計4.15萬元。目前,市農經、財政兩局已聯合發文《關于核撥2012年農機報廢更新補償資金的請示》(平農經〔2013〕2號),完成2012年農機報廢更新補貼上報工作。
通過宣傳發動、組織實施及嚴格核實,平湖全市已經完成報廢農機25臺、更新農機8臺,30家農戶和合作組織享受到中央、省及市財政補貼資金共計4.15萬元。目前,市農經、財政兩局已聯合發文《關于核撥2012年農機報廢更新補償資金的請示》(平農經〔2013〕2號),完成2012年農機報廢更新補貼上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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