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縣積極做好農機報廢更新實施工作
2012-11-14
江蘇省農業機械化信息網10460
江蘇省2012年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操作辦法下達后,沛縣農機局積極組織人員進行學習,吃透文件精神,加快實施進度,確保農民購置到先進適用、技術成熟、可靠、節能環保的農業機械。
一是做好宣傳工作。根據操作辦法要求,將重點印成宣傳彩頁發放給農民和機手,同時利用村村通廣播、貿易集市、公示欄等多種宣傳方式做好操作辦法的宣傳,做好農機報廢更新補貼基礎工作,確保農機報廢更新補貼工作順利進行。
二是明確核定標準。嚴格按照報廢標準及補貼資金額度進行宣傳。將舊機報廢年限、補貼標準、操作程序等相關事宜告知廣大農牧民群眾,確保報廢標準及補貼金額的知曉率。
三是做好對象確定。按規定“補貼對象必須是持原注冊登記有牌的舊機并購買新機的農牧民、農機服務組織、擁有農牧業機械企業主等”,不擅自確定補貼對象,確保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工作的透明度。
四是嚴格操作程序。積極與財政部門搞好協調,制訂方案,細化措施,優化程序,提高資金結算和兌付效率,確保農機報廢更新工作順利進行。
五是強化市場監管。農機執法人員做好報廢車輛回收市場監管工作,不允許農機回收市場借農機報廢更新補貼工作政策,出現亂壓價、亂砍價“坑農、害農”現象,杜絕偽造報廢手續、倒買報廢車輛現象發生,使全縣農民能真正享受到的惠農政策。
六是搞好優質服務。農機執法人員和報廢拆解企業給前來辦理農業機械報廢手續的農戶提供簡捷、方便優質服務,及時注銷農機牌證,辦理拆解手續,做好登記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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