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檔通知|浙江省國四農機產品自主參與農機補貼機具投檔工作的通知
- 地區:浙江
浙江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國四農機產品自主參與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投檔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農機生產企業:
為支持農機排放標準升級,落實“2022年12月1日起,原鑒定合格的國三產品不得將所獲證書用于申請購機補貼、政府采購和技術推廣等相關活動”等規定,根據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實施要求,現就國四農機產品自主參與補貼機具投檔工作等事項通知如下:
一、為確保投檔審核的公平性和統一性,提高工作效率,所有擬自主列入補貼范圍的國四農機產品,均需在《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產品自主投檔平臺》投送投檔信息,據實標注是否符合國四排放要求,經主管部門投檔形式審核通過后,可按國四農機產品進行管理。國四農機產品包括:配套柴油機升級國四的農機產品和新申請鑒定的國四農機產品。
二、企業應以國四農機產品的技術參數和配置合規確定機具投檔檔次,據實填報投檔信息。由國三升級為國四的,還需提供自主更變文件,加蓋企業公章,經原鑒定機構審核同意并蓋章后上傳至投檔平臺,未按要求上傳的,投檔形式審核按“暫未通過”處理。自主更變文件分以下兩種情形:
(一)如技術參數、配置發生變更,但《國四農業機械參數自主變更表》中未包含該變更項,且所投檔次要求提供相關參數及變更值的,自主變更文件需說明變更項及變更值;
(二)如技術參數、配置未發生變更,但所投檔次要求提供相關參數的,自主變更文件需說明其未發生變更。
三、企業應嚴格落實主體責任,按照“自愿參加、自主投檔、承諾踐諾”原則,規范參與投檔工作,對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合法性、合規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主動加強投檔信息審核,對審核、公示期間以及公布后所發現的各類問題,應主動書面報告,并積極整改,如存在違規行為,應按規定接受相關部門的處理,并自行承擔由此引發的全部糾紛和損失。
投檔咨詢電話:0571-86757578,投檔平臺技術咨詢電話:400-056-0569(山西萬鴻科技有限公司),通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區鳳起東路29號省農業農村廳農機化與數字化處,郵編:310020。
浙江省農業農村廳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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