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機補貼|陜西省2022年農機補貼實施方案
- 地區:陜西
陜西省農業農村廳陜西省財政廳關于印發陜西省2022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區)農業農村局、財政局,省農墾集團:
按照《農業農村部財政部關于做好2022年農業生產發展等項目實施工作的通知》(農計財發〔2022〕13號)要求,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制定了《陜西省2022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陜西省農業農村廳
陜西省財政廳
2022年5月24日
陜西省2022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
一、實施原則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落實黨中央“三農”工作決策部署和《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裝備產業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國發〔2018〕42號)要求,以滿足億萬農民對機械化生產的需要為目標,以穩定實施政策、最大限度發揮政策效益為主線,落實構建新發展格局要求,破除制約要素合理流動的堵點,進一步暢通農業機械化發展各個環節,支持引導農民購置使用先進適用的農業機械,引領推動農業機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質高效轉型升級,加快提升農業機械化產業鏈現代化水平,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堅實支撐。
二、補貼范圍及補貼機具
著力推進補貼機具有進有出、優機優補、補短強弱、獎優罰劣,重點支持糧食烘干、履帶式作業、玉米大豆帶狀復合種植、油菜收獲等專用機具和丘陵山區小型適用機具,大力推廣現代種養業和智慧農業發展急需的成套設施裝備。逐步降低區域內保有量明顯過多、技術相對落后機具品目(檔次)的補貼額,或退出補貼范圍,其中輪式拖拉機補貼額測算比例降低至20%以下。
暢通農機創新產品納入補貼范圍的渠道,將提升以生豬生產為重點的養殖機械化、以蘋果生產為重點的園藝機械化、以蔬菜生產為重點的設施機械化、以茶葉和食用菌等為重點的特色機械化所需創新產品,通過農機專項鑒定逐步納入補貼范圍。組織開展烘干機配套設施、溫室大棚骨架和標準化豬舍鋼結構、智能養殖(含漁業)設備、果菜茶初加工成套設施裝備等建設標準制定工作,并同步將上述成套設備納入補貼范圍。
補貼機具必須是補貼范圍內的產品(農機專項鑒定產品、農機新產品除外),同時還應具備以下資質之一:(1)獲得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包括尚在有效期內的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2)獲得農機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3)列入農機自愿性認證采信試點范圍,獲得農機自愿性產品認證證書。補貼機具須在明顯位置固定標有生產企業、產品名稱和型號、出廠編號、生產日期、執行標準等信息的銘牌。
具體品目執行《2021—2023年陜西省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
三、補貼對象及補貼標準
補貼對象為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以下簡稱“購機者”),其中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企業和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實行定額補貼,依據補貼額一覽表執行。
四、資金使用
農機購置補貼屬約束性任務,資金必須足額保障,用于支持購置先進適用農業機械,以及開展有關試點和農機報廢更新等方面。不得用于其他任務支出。
各市區農業農村部門、財政部門要加強資金使用情況監測,要科學把握區域內農機購置數量,統籌考慮年度任務及資金支出進度,確保政策平穩執行。當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申請數量達到當年可用資金總量110%時,應及時發布公告,停止受理補貼申請。
五、操作流程
農機購置補貼政策按照“自主購機、定額補貼、先購后補、縣級結算、直補到卡(戶)”方式實施。購機者自主選擇購買機具,按市場化原則自行與農機產銷企業協商確定購機價格與支付方式,并對交易行為真實性、有效性和可能發生的糾紛承擔法律責任。購機行為完成后,購機者自主向當地農業農村部門提出補貼資金申領事項,簽署告知承諾書,承諾購買行為、發票購機價格等信息真實有效,按相關規定申辦補貼。按以下流程辦理:
(一)受理補貼申請。縣級農業農村部門全面實行辦理服務系統常年連續開放,推廣使用帶有人臉識別功能的手機APP等信息化技術,方便購機者隨時在線提交補貼申請、應錄盡錄,加快實現購機者線下申領補貼“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縣級農業農村部門要時刻監控補貼資金申請,會同財政部門及時發布公告暫停受理超額補貼申請,并做好政策宣傳、咨詢答疑,確保群眾對政策的知曉。要將未及時獲取補貼資金群眾的申請進行科學排期,按照資金下達情況及時重啟業務受理。
(二)審驗公示信息??h級農業農村部門按照《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核驗工作要點(試行)》等要求,對補貼相關申請資料進行形式審核,對補貼機具進行核驗,其中牌證管理機具憑牌證免于現場實物核驗。農業農村部門在收到購機者補貼申請后,應于2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對因資料不齊全等原因無法受理的,應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請;對符合條件可以受理的,應于13個工作日內(不含公示時間)完成相關核驗工作,并在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實時公布補貼申請信息,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鼓勵在鄉村或補貼申請點公示欄中同時公開公示信息。
(三)兌付補貼資金??h級財政部門審核農業農村部門提交的資金兌付申請與有關材料,于15個工作日內通過國庫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購機者兌付資金。嚴禁擠占挪用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因資金不足或加強監管等原因需要延期兌付的,應告知購機者,并及時與同級農業農村部門聯合向上報告資金供需情況。補貼申領原則上當年有效,因當年財政補貼資金規模不夠、辦理手續時間緊張等無法享受補貼的,可在下一個年度優先兌付。
補貼政策全面實行跨年度連續實施,除發生違規行為或補貼資金超錄外,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購機者提交補貼申請,且補貼機具資質、補貼標準和辦理程序等均按購機者提交補貼申請并錄入辦理服務系統時的相關規定執行,不受政策調整影響,切實穩定購機者補貼申領預期。購機者對其購置的補貼機具擁有所有權,自主使用,可依法處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快推進實施進度。各市農業農村部門要會同財政部門組織制定本地區實施方案細則,盡快向下分解補貼資金,確保縣級及時受理審核補貼申請、開展補貼資金兌付等相關工作。縣級要優先兌付上年已申請的購機者,確保政策盡快落地見效。
(二)大力加強宣傳解讀。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會同財政部門因地制宜、綜合運用多種渠道,全方位開展補貼政策與實施工作宣傳解讀,著力提升各方政策知曉率,切實保障廣大農民群眾的知情權、監督權。
(三)著力提升服務水平。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推廣應用手機APP、人臉識別、補貼機具二維碼管理和物聯網監控等技術,將農機購置補貼軟件系統納入全省農業農村大數據管理平臺,積極推進補貼實施和監管信息化技術集成應用。優化政策實施環境,持續落實便民便企的“五個全面”措施。
(四)注重防范系統風險。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會同財政部門要按照指導意見有關要求健全完善規章制度和內部控制規程,將其落實到每一項工作中去。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嚴厲打擊違規行為,嚴密防控打擊不誠信的企業采取以小套大、以次充好等方式騙套補貼資金等嚴重違規行為,確保補貼資金安全,保護農戶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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