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農業農村局印發《北京市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實施方案》的函
- 地區:北京
北京市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實施方案
為應對農資價格上漲對實際種糧農民增支影響,保障農民種糧收益,穩定種糧農民收入,中央財政對2021年實際種糧農民發放一次性補貼資金。按照《財政部關于下達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資金預算的通知》(財農〔2021〕61號)要求,為切實做好補貼發放工作,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補貼對象
本市范圍內實際種糧農民,具體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種糧的農民和國有農場種糧職工,以及流轉土地種糧的村集體、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各區可結合實際確定補貼發放對象,原則上應補給承擔農資價格上漲成本的糧食生產者。
二、補貼品種和范圍
補貼品種包括小麥、玉米、谷子、水稻、高粱等谷物,大豆、綠豆、紅小豆等豆類,以及薯類(不含馬鈴薯)等糧食作物。
補貼范圍為今年7月15日前的糧食播種面積,主要包括春播、夏收、夏播的糧食面積。原則上,應按統計部門糧食播種面積的統計范圍確定補貼范圍。各區可結合實際作出具體規定。
三、補貼標準
根據中央財政下達的補貼資金及我市糧食播種面積,確定補貼標準為每畝10元。
四、工作要求
各區和首農食品集團抓緊組織實施,于7月15日前將補貼資金發放到實際種糧農民的銀行卡或銀行賬戶中,于7月25日前將補貼發放情況報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
(一)加強組織領導。按照糧食黨政同責的要求,要切實加強統籌協調,建立健全農業農村、財政等部門分工負責的工作機制,抓緊制定實施方案,層層壓實責任,做好補貼發放工作。
(二)規范發放流程。嚴格按照“補貼對象自愿申請、村委會公示確認、鎮(鄉)政府審核、區政府批準”的補貼程序執行,不得減免環節、違規操作。要嚴格落實補貼公開公示要求,通過多種形式公開公示補貼政策以及資金發放情況。
(三)核準補貼對象。精準識別實際種糧農民,加強對補貼面積的核實。要采取直接發放補貼或協商減少地租等方式,及時將補貼資金發放到實際種糧農民手中,使實際種糧農民真正受益。
(四)強化資金監管。要進一步強化管理,加大監管力度,掌握補貼資金發放情況,及時發現并糾正補貼發放中存在的問題。對于騙取、套取、擠占、挪用或違規發放等行為,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五)做好政策宣傳。向種糧農民發放一次性補貼事關農民群眾切身利益,涉及面廣,各區要高度重視,做好政策宣傳和解讀,重點明確此次補貼為一次性補貼、補貼對象為實際種植糧食的生產者、補貼依據為糧食作物的播種面積、補貼目的為穩定農民收入。要引導基層干部特別是鎮(鄉)村干部,準確把握補貼的政策目標和管理要求,解決好農民群眾訴求問題。
附表:1.北京市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申請表
2.北京市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村級匯總確認表
3.北京市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鎮(鄉)級匯總審核表
4.北京市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區級認可匯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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